成都市摩托车管理规定

2017-06-01

为规范摩托车的管理,加强交通治安秩序,四川省人大常委会颁布了《成都市摩托车管理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成都市摩托车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成都市摩托车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摩托车的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与畅通,减少交通污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摩托车是指轻便摩托车、两轮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摩托车。

第三条 凡在本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五城区区划范围内驾驶摩托车的,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本规定由市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负责实施。建设、交通、工商等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实施本规定。

第五条 本市五城区内实行对边三轮摩托车、两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运行总量从严控制、限量办理入户手续;不办理正三轮摩托车入户手续。

第六条 未经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核发行驶证和号牌的摩托车,禁止在道路上行驶。

驾驶摩托车必须持有准许驾驶该类型机动车驾驶证。

第七条 禁止利用摩托车从事营业性运输。

第八条 无入城标志的摩托车,禁止进入本市二环路以内(不含二环路)的道路行驶。

第九条 摩托车装载、行驶、停放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条 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依法处罚。

第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注销其行驶证和号牌。

第十二条 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执法人员应当严格履行职责,秉公执法;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1997年5月30日成都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1997年8月19日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的《成都市摩托车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成都限行最新规定

根据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关于解除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的通知》要求,按照《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和《关于空气重污染期间中心城区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预警的临时交通管理措施。从12月26日零时起,恢复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的早上7点半至晚上8点,所有“川A”及外地籍号牌机动车在二环路(含二环高架路和底层道路)与三环路(含)之间区域内所有道路,实行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限行。

据成都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关于空气重污染期间中心城区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中“根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级别,自预警公布次日零时起,至预警结束次日零时止”的内容,以及《关于继续实施二三环路之间区域汽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从12月26日零时起,恢复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的7:30至20:00,所有“川A”及外地籍号牌机动车在二环路(含二环高架路和底层道路)与三环路(含)之间区域内所有道路,实行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限行。即:星期一限尾号“1”和“6”,星期二限尾号“2”和“7”;星期三限尾号“3”和“8”;星期四限尾号“4”和“9”;星期五限尾号“5”和“0”。

成都汽车尾号限行方案

为有效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挤堵塞,均衡城区交通流量,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自2012年10月8日至2013年6月30日实施二、三环路之间区域汽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限行车辆】

所有“川A”及外地籍号牌汽车

>>【限行区域】

三环路(含)与二环路(含)之间区域内所有道路

>>【限行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7:30—20:00

>>【限行尾号】

星期一:1、6号限行;

星期二:2、7号限行;

星期三:3、8号限行;

星期四:4、9号限行;

星期五:5、0号限行;

>>【特殊情况】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如果恰逢星期六、星期日而变更为工作日的,按对应工作日实施“尾号限行”。

限行首日:多人违反限号上路

自称不知限行

19日早上8点,在成都顺江路和龙舟路交叉路口,成都交警三分局民警,在此设置了点位,对来往车辆进行检查。这个路口位于九眼桥旁,处于二环内,在新的限行举措下,也属于限行区域。19日是星期一,按照限行规定,当天尾号为1和6的机动车,禁止进入成都绕城高速以内区域。但是,从8点到8点半,短短半个小时,便有三位市民开着尾号为1和6的限号车,进入了限行区域。一位女性驾驶员说,她住在二环内,按照原来的限行规定,平时上班送娃娃上学,都不会限行,只是出二环,才会考虑到限行。“这个周末忙晕了,也没来得及看新闻,结果不知道二环内也要限行。”她说。成都交警提示,成都原来的限行范围,是在二环路至三环路之间,不包括二环以内、也不包括三环路至绕城高速之间区域。但此次发布的临时交管举措,是把限行范围从二环到三环的范围,扩大至整个绕城高速内的中心城区,包括二环内、也包括三环至绕城高速之间的区域。

交警提示:注意限行区域

建议选择公共出行

成都交警介绍,截至19日晚20时,在绕城高速(不含)以内区域道路,成都交警共劝返外籍车辆和外地驾驶人,以及现场处罚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受限尾号“1和6”车辆1019台。交警温馨提示,今天(20日)限行“2和7”,不得进入绕城高速以内的区域道路。尤其是要在二环路出行内的市民,一定要看准了尾号,千万不要违反尾号限行。交警也建议,请广大市民朋友合理选择出行方式,选择合理的出行路线,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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