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教育部领导讲话稿
教育承载着国家和民族的希望,寄托着亿万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最新教育部领导讲话稿,仅供参考。
最新教育部领导讲话稿篇1
各位领导、同志们:
近一个时期以来,一些地方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接连发生多起危及学生生命安全的恶性案件和意外事故,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令人非常痛心。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罗干同志、周永康同志、陈至立同志等中央领导同志都先后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国务院办公厅最近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意见》,对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今天陈至立国务委员又亲自出席会议并将代表国务院发表重要讲话,这充分体现了中央领导对中小学生和儿童健康成长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
学生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关系社会稳定,各方面对此高度关注,教育系统更是重任在肩,责无旁贷,应当为师生安全筑起第一道防线。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全体动员,迅速行动,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在这次专项治理行动中,必须做到:
一、责任落实
我们应当看到,学校安全事件和事故频频发生,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的学校管理和安全工作还很不到位,与中央要求和群众期望极不适应,在一些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里,安全工作责任并不落实。虽然中央高度重视,教育部三令五申,但还没有把各项要求真正落实在基层和学校。
抓学校安全,首先要抓责任落实。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必须首先给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环境。校长和教师必须承担起保护少年儿童的重要职责。校园安全工作必须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必须是校内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同时要确定一名副校长、副园长具体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在这次专项治理行动中,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与所有的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重新确认和签订学校安全责任书。要根据新的形势和要求进一步明确和充实工作岗位责任的内容,将学校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逐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并张贴公布,时刻警醒,接受监督。这里需要强调的是,除了专职工作人员外,每一个任课教师和班主任,都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管理和教育的义务,都要组织起来自觉承担起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都必须确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要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管领导同志要定期研究校园安全工作,及时解决相关问题。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相关责任人和主管领导同志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靠前指挥,及时组织抢救或抢险。
明确责任后,就要强化责任追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发生在校园的各种安全事故的性质、类别、伤亡程度、责任大小,制定具体的责任追究的程序和办法。凡因学校管理不善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以儆效尤。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除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之外,对发生在校外的各种可能造成学生伤害的安全事故也负有预防教育的责任,对各有关部门对学校的安全管理负有主动联系、积极配合的责任。各地教育部门要与当地公安、卫生等部门建立有效的安全工作协作机制。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沟通,对于引发治安事件的苗头和各类刑事案件,应及时提供线索,协助做好防范和侦破工作。要和卫生部门密切合作,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每一个环节的检查,从食品的采购、运输、储存、留验,到学校食堂是否符合卫生标准,从业人员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等每个环节实行完整的过程控制。要与文化、工商、新闻出版等部门密切配合,集中治理好中小学和幼儿园周边环境和净化校园文化环境。要与共青团、妇联和各新闻媒体一道,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二、制度落实
一要制定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的相关法规。教育部正在研究制定《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教育部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将在此基础上加快研究起草《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程》和《学校法》。各地要抓紧研究制定和完善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使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要建立和严格执行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事故应急处理机制。任何学校安全事故发生后,都不得以任何借口隐瞒不报或误报、漏报。
三要建立健全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检查每一所学校的门卫、值班、巡逻等方面的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督促各个学校和幼儿园要建立严格的卫生保健制度,严格执行定期健康检查、卫生消毒、预防接种、传染病管理、膳食管理、食品采购索证制度及卫生保健登记统计制度。
四是建立和完善寄宿制学校各项管理制度。要根据寄宿制学校大量增加的实际情况,尽快研究制定新的管理办法,对这些学校加强管理和指导,防止针对寄宿学生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要实行严格的夜间值班和巡查制度,要精心选择和安排政治过硬、经验丰富、身心健康的教师,对学生进行安全指导和必要的管理,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安全防范能力,确保寄宿制学校学生的安全。
五是建立健全学校和当地公安机关、家长、社区的学生安全联防制度。完善学校周边的报警点和报警程序。了解和掌握学生校外活动中可能出现的各种不良现象,防患于未然。
三、措施落实
各地教育部门要根据这次会议的要求和国务院通知的精神以及教育部、公安部即将颁布的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好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措施。
一是各地要认真组织好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首先每所学校和幼儿园要自查,对学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围墙、门窗、防护设施、消防设施、交通工具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厨房设备、餐具和食品、水源及其设备必须符合卫生标准,达到规范要求;报警求助、应急处理设备、安全通道必须齐全,并确保安全有效。学校要对每一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注册,逐级上报,并尽力解决。当地政府要组织各有关部门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复查复核。该抢修的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抢修,该停止使用的要坚决果断停止使用,要制定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的时间表,限期完成。
二是加强校园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环节的管理。在这里我要专门强调防止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发生的问题。各中小学校要经常组织对楼道、楼梯设备、设施的专项检查,损坏的照明设备要及时更换,上下楼通道数量和楼梯宽度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学生人数需要的,要增加和建设新的通道;在管理中,要从学生实际出发,在上操、集合等上下楼梯的活动中,要有统一具体的安全要求,放学时要适当错开时间,要有专人指挥,避免学生拥挤,确保学生安全。再出问题,要严加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针对学生交通安全事故有所上升的趋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加强对学生郊游等集体外出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带队干部和教师的责任,选择安全性能良好的运输工具和有正规运营资质的运输单位,严防意外交通事故的发生。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的教育,使学生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三是要对学校各类从业人员的资格进行全面排查。凡是不符合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一律要调离学校工作岗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学校妥善安置有关人员。今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都要严把进口关,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教师资格条例》等规定加强对教职工、聘用人员和临时工的准入资质审查,特别是要严格执行教师资格中关于“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的规定,要全面排查,坚决清理和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学校工作岗位。
四是认真清理整顿不合格办学机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对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审批和管理责任,要实行教育行政部门的归口管理,不允许其他部门违规审批幼儿园,要对现有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资质进行一次普查,对违规设立的各类非法办学机构要一律限期整改,经教育行政部门验收达到办学条件和标准后再履行合法办学手续;逾期仍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关闭或取缔,并妥善安置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到其他中小学、幼儿园就读。
五是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使广大教职工熟悉和掌握现行教育法律法规,熟知各种规定和要求,严格按照规章办事。要在各种学习培训中增加有关学校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有条件的地方要组织开展对幼儿园、中小学教师和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和相关技能的专门培训。对广大教职工要切实加强教育和管理,严禁体罚、虐待或采用辱骂、诽谤和其他形式对学生的心理和精神伤害。
要大力加强学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学生法制意识,严禁打架斗殴。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组织编写学生安全手册或安全须知,认真开展好“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通过逃生、救护演练等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提高他们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护、自救的实际技能。
六是教育系统要层层建立检查报告制度,一级对一级负责。专项整治行动要覆盖到每一所学校和幼儿园,不得有遗漏,不能走过场。整个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地要认真总结,并将结果逐级上报。要结合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推出一批安全先进学校和安全管理先进个人。明年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期间,教育部对此进行表彰,大力宣传他们做好安全工作的事迹和典型经验。
同志们,学校安全工作无小事,必须加强管理,从严治教。我们要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观念,坚决把学生的安全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和片刻的放松,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办好让人民放心的教育。
我们要以对广大中小学生和少年儿童极端负责的精神,狠抓落实,务求实效。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全社会的大力支持下,以强化内部安全保卫为核心,加强与公安、卫生等部门的密切合作,把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使得危及学生生命安全的恶性刑事案件和意外伤亡事故明显减少,校园和学校周边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学校安全工作明显加强。
最新教育部领导讲话稿篇2
在中央的高度重视和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新世纪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开得很成功。正如与会同志所概括的,这次会议时机关键,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昨天上午,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发表了重要讲话,为未来10年教育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两天来,同志们认真学习和深入讨论了总书记、总理的重要讲话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20年)》,统一思想,交流经验,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教育改革发展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建议。
大家一致认为,这次会议是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在全面落实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在京中央政治局常委和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会议,各省区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大家一致认为,会议的召开与《教育规划纲要》的颁布是我国教育改革发展史上一个新的里程碑,不仅对推动未来10年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大家一致认为,参加这次会议深受教育、倍感振奋,通过学习总书记、总理重要讲话和《教育规划纲要》,对教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特殊重要地位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进一步明确了教育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和目标任务,增强了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信心和决心,表示要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的决策部署和《教育规划纲要》,努力开创教育工作新局面。
刚才,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4个部门和江苏、福建、山东、湖北、湖南、重庆6个省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了发言,各省区市和中央有关部门还提交了书面材料,交流了学习体会和工作打算。大家的发言讲得很好,对深入落实会议精神很有启发。下面,我讲3点意见。
一、深入学习领会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部署上来
制定《教育规划纲要》和开好教育工作会议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战略高度,充分肯定了新中国成立60年教育事业发展的伟大成就,强调了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提出了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思想和基本要求,号召全党全社会共同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而奋斗。讲话高屋建瓴、总揽全局,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纲领性文献。温家宝总理的重要讲话进一步强调了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对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作了深入阐释,对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作了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讲话内涵丰富,重点突出,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
会前党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20年)》,是21世纪我国第一个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是在中央的直接领导下研究制定的,胡锦涛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温家宝总理亲自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央领导同志提出了很多重要指导意见。中央的坚强领导为《教育规划纲要》的成功制定提供了根本保证。按照中央要求,制定过程坚持科学民主决策,采取广开言路、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的方式。由500多名专家学者组成11个战略专题组,100多位各领域高层次专家组成咨询组,两次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收集各种意见建议460多万条,征求了中央各部门、各省区市、各民主党派中央、社会研究机构、各级各类学校、驻外使领馆等660多个单位以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机构的意见,在境内外召开座谈会、研讨会1800多次,有35000多人次参加,动员人力之多、覆盖范围之广、社会参与度之高,是历次制定教育规划纲要所没有的。
《教育规划纲要》反映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未来10年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考虑,体现了国家意志,回应了群众关切,是一份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指导性文件。一是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十六大以来党的理论创新成果作为思想基础,贯彻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强调加强和改善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二是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抓住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强调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三是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深入总结新中国成立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教育取得的成就和经验,借鉴世界各国的有益做法,遵循教育规律、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四是坚持以人为本,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切、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体现雪中送炭。五是坚持立足基本国情,努力把握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级各类人才和劳动者素质的全面需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六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突出改革创新,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七是坚持依法治教,体现教育法律法规的原则和精神,与科技、人才等中长期规划纲要相协调,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系统性。这些思想体现了中央对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规律性认识,在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过程中必须始终如一地加以坚持。
总书记、总理的重要讲话和《教育规划纲要》描绘了20xx至2020年教育改革发展的蓝图,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精神,准确把握总体部署和任务要求。
第一,提高认识,增强优先发展教育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总书记、总理的重要讲话和《教育规划纲要》对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优先发展的重大意义作了深刻阐述,突出强调了教育的全局性,指出教育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决定性意义;强调了教育的基础性,指出教育对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发展科学技术、培养人才具有基础性作用;强调了教育的先导性,指出强国必强教,强国先强教,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必须依靠教育的优先发展;强调了教育的民生性,指出一定要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多样化教育需求。我们要深刻认识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更加自觉地肩负起加快教育改革发展的责任和使命。
第二,统一思想,坚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方向。贯彻落实总书记、总理重要讲话和《教育规划纲要》精神,必须全面深刻地领会和理解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和战略任务,坚持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把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作为两大重点,把优先发展和改革创新作为两大保障,推动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
第三,抓住关键,落实教育改革发展的任务要求。总书记、总理的重要讲话和《教育规划纲要》明确了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重点,突出了教育改革的关键环节,强化了各项保障措施,并提出了本届任期内组织实施的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任务和责任定位,紧密结合实际,把握重点领域和政策导向,选准工作路径和着力点,推动教育改革发展不断取得新的突破。
第四,更新观念,遵循教育规律、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总书记、总理的重要讲话和《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既有对我国优秀教育思想的继承弘扬,也有对国际先进教育经验的借鉴吸收,集中体现了对教育规律的深刻把握。必须学懂吃透,自觉融入具体实践,形成富有特色、符合规律的办学理念和办学思路,带动教育水平的提升。
第五,凝聚合力,明确发展教育事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总书记、总理的重要讲话和《教育规划纲要》集中反映了国家的意志和人民的愿望,提出教育振兴全民有责,动员和号召全社会共谋教育发展大计,谱写改革发展新篇章。中央和地方、政府和社会、学校和家庭要共同担负起培养下一代的责任,投入到培育人才的大事业中,推动教育实现更大跨越。
二、正确把握若干重要关系,提高教育工作科学化水平
这次会议明确了未来10年教育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总体部署,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既要有坚定的决心和信心,也要有正确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切实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创造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这里,我结合同志们讨论中反映的意见建议,强调一下在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需要正确把握和处理好的8个重要关系。
第一,优先发展与服务全局的关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紧紧依靠教育,教育必须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这是我们党执政60多年的一条宝贵经验。教育的率先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的强劲动力,教育的投入必将加倍回报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这也是纵观世界发展历史得出的深刻启示。当前,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升级处于关键阶段,教育的支撑地位更加凸显。必须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政绩考核体系,形成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领导体制、决策机制和制度规范,确保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同时,必须指导和推动教育事业服务大局,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夯实基础、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提升水平,以教育的优先发展支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服务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为国家富强和民族振兴作出更大贡献。
第二,促进公平与注重效率的关系。教育公平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由教育的公益性质所决定的。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任务,也是现阶段促进社会公平的重点。教育公平关键是机会公平,要坚持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国家的基本教育政策,把工作重点放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上,着力解决好农民工子女就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特殊教育以及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等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近年来,经过各级政府的努力,教育投入增长较快,为解决公平问题创造了很好的条件。按照20xx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的目标,今后教育投入还将有较大增长。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举办着世界最大规模的教育,一定要把有限的教育投入使用好。特别要注重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布局,把资金投向最需要的领域、最关键的环节、最困难的群体,把钱花在刀刃上;注重教育事业的科学管理,避免大手大脚、资源浪费;注重发挥教育资源的引领作用,奖励优秀,鼓励争先,使教育投入产生更大效益,作出更大贡献。
第三,扩大规模与提高质量的关系。实现我国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的转变,规模是基础,质量是关键。今后10年,要继续提高教育的普及水平,重点放在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继续教育等普及率还不高的薄弱环节上。各级各类教育都要更加注重提高质量,走内涵式发展道路。要牢固树立以质量为核心的发展观,防止单纯追求规模、搞外延扩张而忽视教育质量的倾向。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健全质量标准,完善评价体系,使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鼓励更多的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探索发现和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途径,形成各类人才辈出、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局面。教师素质决定着教育质量,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使教师素质与教育现代化的要求相适应。
第四,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的关系。教育兴国、教育立国、教育强国是国家意志,政府必须承担主要职责,发挥主导作用。同时,单纯依靠政府资源难以满足群众日益多样化的教育需求,这就要求在强化政府责任的同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共同支持教育发展。一方面,要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明确政府的职责范围与重点领域,将政府资源主要用于保障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另一方面,要放宽准入、完善政策、规范管理,更多地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多元主体办学,多种形式发展,形成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
第五,整体推进与分类指导的关系。我国教育发展不平衡,城乡、区域和校际发展差距较大,解决教育问题的基础与条件不尽相同。因此,既要对教育改革发展进行全局谋划、整体推进,也必须注重因时因地制宜,分区规划,分步实施,不搞一刀切。首先必须确保全国一盘棋,按照《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战略目标,落实教育方针政策和基本标准,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各地要在中央统一领导下,从自身经济发展水平和区域特点的实际出发,探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有效途径和具体办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各级各类学校要分类指导,合理定位,找准问题,突出重点。整体部署要体现一致性和协调性,分类指导要体现特色、激发活力,把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都发挥出来。
第六,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的关系。教育事业关系长远、涉及全局。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盼和教育事业发展的新特征,更加凸显出加快教育改革发展的紧迫性。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要求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必须只争朝夕,奋发有为,全力以赴去实现《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同时也要认识到,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还不富裕,不能超越现实条件和承受能力,定过高指标,提过高要求。要统筹考虑各方面的需要和可能,既确定鼓舞人心的发展目标,尽最大可能满足群众合理期望;又实事求是,选择好可行路径和务实措施。在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过程中,一定要避免脱离实际、急于求成,防止留下后遗症,确保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七,立足国情与面向世界的关系。办好中国的教育关键靠我们自己,要从我国优秀传统教育思想中吸取营养,从基层生动的实践中总结经验,从人民群众的需求中找准努力方向。同时,我们也要适应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和多样文明相互交融的新趋势,瞄准世界教育改革发展前沿,以更加宽广的胸怀和视野,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吸收借鉴各国教育思想精华和办学经验,以开放促进教育水平的提升。随着教育对外开放的扩大,一些先进理念和新鲜经验被介绍到国内,我们要坚持立足国情、为我所用,促进优秀传统教育思想和世界先进教育理念与我国当代教育改革发展实践更好地结合,立足国情而不自我封闭,开放包容而不盲目崇拜,提高我国教育发展水平和国际化水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
第八,改革发展与维护稳定的关系。当前,教育事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和改革攻坚阶段,新问题和老矛盾容易在短时期内相互叠加和集中凸显,扩大开放条件下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和破坏加剧,统筹好改革发展与维护稳定尤为重要。我们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在坚定不移地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同时,注重把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有机统一起来,使之相互促进、良性互动。教育系统的和谐稳定关系全局,要加强党和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坚决抵制国内外不良思想的干扰,牢牢把握学校意识形态主导权,这是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的根本保证。考虑到教育改革复杂艰巨,涉及面宽,社会期待很高,某些方面认识不尽一致,在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过程中,必须注重系统设计和整体安排,采取顶层设计、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路径。重大改革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关键性改革发展项目要先行试点、稳步推进。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中央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贯彻落实总书记、总理重要讲话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任务,是教育战线的主要工作。会后要抓紧传达学习,研究贯彻意见,尽快部署落实。这里我再强调4点要求。
第一,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发挥领导作用,把教育改革发展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落实工作,明确责任要求和工作进度。分管领导要全身心投入组织实施《教育规划纲要》的具体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中央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根据《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完善配套政策,制定落实措施,扎实做好责任范围内的工作。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积极配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共同抓好贯彻落实。各省区市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本地区教育规划纲要编制工作。要探索完善督查协调机制,通报情况、跟踪检查、密切沟通,加强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确保中央重大教育决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第二,启动项目实施。《教育规划纲要》提出了本届政府任期内启动的10个重大项目,这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载体,也是突破当前教育改革发展重点难点的有力抓手。要搞好论证测算,抓紧启动,集中力量办成几件让人民群众满意、为教育发展增添后劲的大事。对这些重大项目,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实施计划,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工作力量和工作经费,提出进度要求和考核指标,确保落实到位,抓出成效。要加强项目的组织管理,通过全程跟踪服务和检查指导,及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确保项目质量和效益。项目资金要严格管理,程序公开透明,保证可操作、可监控、可评估,使每一个项目都成为“阳光工程”。
第三,推进改革试点。《教育规划纲要》提出选择部分地区和学校开展重大改革试点,会后将下发《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总体方案》。要按照统一部署,试点先行,加快推进培养体制、办学体制、管理体制、保障机制等10个方面的系统改革,力争在本届任期内取得突破。要尊重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形成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共同推进教育改革创新的局面。
第四,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集中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宣传总书记和总理重要讲话精神,宣传《教育规划纲要》的基本内容、重点亮点和制度创新,宣传教育改革发展的新成果、新经验和为教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典型,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争取社会正确认识改革、最大程度地理解和支持教育。要在全社会树立教育优先发展的意识,尊重教育规律,促进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密切互动,营造共同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社会环境。
同志们,教育承载着国家和民族的希望,寄托着亿万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推进教育改革发展使命崇高、责任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机遇,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为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