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制安全的手抄报字的内容

2016-12-09

为了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营造文明守纪和谐校园,校园应该多普及法律知识。你知道怎么做法制手抄报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法制安全的手抄报字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关于法制安全的名言

1、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亚里士多德

2、法律就像旅行一样,必须为明天做准备。它必须具备成长的原则。——著名大法官卡多左

3、法律乃是改革的主要力量,是解决冲突的首要渠道。——埃尔曼

4、法律人不应该倡导过于激烈的变革,因为激烈的变革导致的结果是社会秩序的进一步的丧失,所以西方有一句古老的谚语叫:枪炮作响法无声。枪炮作响的时候,法律就没有办法生存。所以我们都不希望这个社会发生太过剧烈的变化。——贺卫方

5、法律如果没有法院来阐说和界定其真正含义和实际操作就是一纸空文。——汉密尔顿

6、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严的表现。——(法)罗伯斯庇尔

7、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美国总统威尔逊

8、法律是一切人类智慧聪明的结晶,包括一切社会思想和道德。——柏拉图

9、法律是一种强制性秩序。——(美)凯尔森

10、法律所传达的是一种超越暴力,超越权利的声音,它所划定的权利边界虽然无形,却深深地刻画在人们的心灵之中。——著名的法律学者

关于法制安全的手抄报图一

关于法制安全的手抄报图二

关于法制安全的手抄报图三

关于法制安全的小知识

1、自然人犯罪与年龄的关系是怎样的?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 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予刑事处罚的,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何时生效的?

1992年1月1日。

3、哪些机构和人员具有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

(1)国家机关。(2)家庭。(3)学校。(4)社会。(5)全体成年公民。

4、未成年人的主要合法权利有哪些?

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财产所有权、财产继承权、著作权、专利权、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国家赔偿权、宗教信仰自由权、民族风俗习惯自由权、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受教育权。

35、《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劳动保护作了哪些规定?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已 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的劳动或者危险 作业。

6、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目的是什么?

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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