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最新上海落户政策:五类人满足条件直接落户
2017-04-14
上海市人社局表示,从2015年11月起,上海将对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等五类人,在居住证积分、居转户、直接落户三项上突破现有政策,其中,落户政策受人关注,五类人满足相关要求可直接拿到上海户口。
新上海直接落户政策的特点:
1、以薪酬评价、 评价和第三方评价引才聚才;
2、引进5类人才: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风险 管理运营人才、企业高级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企业家;
3、3个政策梯度:对创业人才在居住证积分、居转户、直接落户三个政策梯度上进行了突破。
上海直接落户条件
第一类:创业人才
直接落户条件:获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 机构首轮创业 额大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或累计获得创业 额大于2000万元(含2000万元),且在上海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并连续工作满2年。
第二类: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直接落户条件: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2年,且近3年累计实现技术交易额大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
第三类:风险 管理运营人才
直接落户条件:本市创业 机构的合伙人或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且已完成在上海 累计达3000万元。
第四类:企业高级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
直接落户条件:近4年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保的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100万元。
第五类:企业家
(直接落户条件:以下四条须同时符合)
1、运营本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或持股大于10%(含10%)的创始人。
2、企业连续3年每年营业收入利润率大于10%,且上年度应纳税额大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或科技企业连续3年每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大于10%,且上年度应纳税额大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或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3、企业的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不属于国家和本市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目录。
4、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罚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