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动压路机租赁合同范本

2017-03-23

振动压路机是利用其自身的重力和振动压实各种建筑和筑路材料。那么签订振动压路机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振动压路机租赁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振动压路机租赁合同范文一

甲方:

乙方:

乙方因在 工地施工需要,租用甲方18吨振动压路机一台,经双方协商,将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日期:从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二、租赁方式:乙方按月租形式租赁甲方18吨振动压路机一台,每月租金 元。租金从进场之日算起,直到压路机退场为止,不管下雨、下雪或工地待工均按月租计算。

三、付款方式:甲方振动压路机进场后,乙方先垫付 元给甲方,其垫付款最后退场时结帐扣除。压路机的租金每月月底结算付清,乙方不得拖延,如果乙方未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支付,乙方应承担延期支付的租金利息,并且甲方有权运走压路机。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配备一名技术熟练的司机,并负责司机工资。

(2)甲方司机要服从乙方施工员安排调度。

2、乙方责任:

(1)乙方要保证甲方压路机在工地施工中的安全(操作安全由甲方负责)。与施工现场发生矛盾和纠纷由乙方负责。

(2)压路机燃油(柴油)和压路机的租金发票税费由乙方负责,并无偿提供甲方工作人员食宿。

(3)压路机未工作时,乙方要负责看守,如压路机被人损坏或被盗,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压路机在工地需要加夜班时,乙方应补助压路机司机夜班费。

五、压路机进出场平板车拖运费甲乙双方各付一趟。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租赁期间双方都不得更改合同,如一方要终止合同,应提前十五天通知对方。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振动压路机租赁合同范文二

甲方:

乙方:

甲方承建延安市新区北区府前二路市政工程,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租赁乙方的压路机用于道路填方及管网回填压实施工。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机械所有权

本合同所租压路机所有权归属乙方,合同期内甲方只享有使用权,不得对所租压路机进行抵押或转租,否则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二、租赁费用与结算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压路机租赁费用 元整/月(¥ 元/月)。

(1)租期不足整月,租赁费用按整月计算;租期超过一个月后,不足整月,按 元/当月天数×实际工作天数计算。

(2)因压路机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及司机违反本合同第四条(乙方职责),甲乙双方解除合同后,租赁费用按 元/当月天数×实际工作天数计算。

压路机进场费用 元整(¥ 元)。

以上费用乙方不承担工商、税务、城管等部门的规费。

2、压路机租赁费用压月支付,即第三个月初支付第一个月的租赁费用,以此类推;租赁期结束,甲方三个月内向乙方支付清租赁费用;乙方压路机进场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进场费用。

三、甲方职责

1、提供所租赁机械燃油,司机食宿。

2、合同期间机械的看护。

3、协助乙方维修或保养机械。

四、乙方职责

1、机械司机施工期间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安排、调遣,不得顶撞、辱骂、殴打甲方机械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否则甲方有权根据情节扣除乙方机械租赁费用并清除出场。

2、机械司机应按照机械操作规程作业并服从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因机械司机操作不当造成的机械损坏或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与费用。

五、安全

若施工中发生地震、塌陷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事故,由甲乙双方配合处理,保险理赔以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工作时间

1、机械每月工作时间按280小时计算,不足280小时按月支付费用,超出280小时,累计10小时按一天计算。

2、机械因保养、故障维修超过48小时后,超出时间不计租赁费。

七、劳动仲裁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双方约定在延安市宝塔区劳动仲裁委员会调解或在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诉讼。

八、特别声明

以下事件发生,甲方有权单方面废除合同,并扣除乙方全部机械租赁费用,如果产生法律制裁,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1、乙方机械操作及有关人员偷卖机械燃油;

2、未经甲方管理人员同意,乙方私自为他人提供机械服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甲、乙双方解除机械租赁合同并支付全部机械租赁费用后失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振动压路机租赁合同范文三

出租方: (简称:甲方) 承租方: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压路机租赁合同,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范围及用途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全新的山推SR20M压路机一台租赁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乙方租用甲方压路机作合成氨二期工程厂区道路路基路面碾压之用,乙方不得将该压路机另作他用。

二、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赁期从2010年8月20日起至厂区道路竣工时止。

第四条 租赁期间若有其他原因(如土地协调、设计变更、不可抗力等)造成该工程无法连续施工的,中间时间可以报停,报停期间不计租金;租赁期满后乙方若需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三、租金和支付方式

第五条 每月租金17920.00元人民币(其中:租金16000元,税金1920元)。如租期不满半个月,按半月租金算,如租期超过半个月但不满一个月,按一月租金算。每月工作时间按220小时计,不足220小时按220小时计,超出220小时的时间按80元/小时计价。

第六条 租金乙方按__月__ 支付,乙方以现金(或转帐)方式支付给甲方,

甲方出具收款凭证,最终结算时甲方开据正规发票结算。

四、费用及更改转让

第七条 压路机进场费用由乙方承担共2000元人民币,出场费用由甲方自己承担。

第八条 压路机租赁期内使用时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油料和操作手的食宿),其他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操作手的工资和压路机维修、保养费用)。

第九条 租赁期内,甲乙双方不得私自随意增减租金和更改合同。

第十条 乙方将租赁的压路机不得转借给第三者或让第三者使用。

五、纠纷处理

第十一条 在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更多相关阅读

最新发布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