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改革最新消息

2017-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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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编就与大家分享:消防改革最新相关消息;

### 消防改革最新消息一:

消防改革已纳入公安改革方案 !

公安部常务副部长杨焕宁:

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把“消防审核验收”作为一个主题来协商,体现了全国政协对公安消防工作,包括对整个公共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委员们的讨论反映了社会对消防安全的关心和需求。

建设工程消防审核验收,是预防火灾事故的重要措施。目前,我国消防安全形势严峻,政府和社会对消防安全的要求逐步提高。现行消防法将消防审核验收范围调整为只对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进行审核验收,对其他建设工程实行备案抽查。

当前,建设工程总量庞大,消防监督警力不足,不能满足审核验收工作需要。各位委员和专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对下一步工作有很大启发。我们将进一步深入系统研究,结合当前的公安改革,加快修订消防法,明确社会各方面责任,积极预防火灾事故,确保公共消防安全。

公安部副部长李伟:

建设工程消防审核验收,是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保证建筑安全水平的重要手段,事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公安部制定了《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明确了建设工程消防审核验收、备案抽查的具体办法。2008年以来,全国公安消防机构共审核验收建设工程165.3万项,对保证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质量,防止遗留先天性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挥了重要作用。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制度方面,一是消防审核验收职能与其他部门存在交叉;二是审核验收工作中存在权力集中、裁量权过大和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不严密等问题。在工作方面,一是消防审核验收力量不足,全国市场主体超过6000万家,仅高层建筑就有33万余栋,而消防监督人员仅2万余人,专兼职审核验收人员仅5000余人,不能满足大量建设工程审核验收需要。二是少数消防监督人员在审核验收中存在不廉不公问题。三是建设工程消防违法问题突出,遗留先天性火灾隐患。

有的建设单位授意设计、施工单位降低消防安全标准,甚至不经审核验收违法开工建设或投入使用;有的设计单位不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消防设计;有的施工单位为降低成本、偷工减料,不按照要求施工。四是少数地方政府对一些“政府工程”、“招商引资项目”,要求公安消防机构“特事特办”,放宽消防安全条件。

目前,消防监督管理制度改革已纳入公安改革方案。具体设想是:一是在现行消防法框架下,修订《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简化审批程序,推进执法公开。二是通过修订消防法,调整消防监督管理职能。三是坚决整治消防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制定从严治警禁令,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消防改革最新消息二:

2015年公安改革方案最新消息

公安改革方案2015最新消息:《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已经中央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实施。公安队伍将怎么改革?垂直管理还是属地管理,公安人民警察待遇会提高吗?

【七大任务】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共有七个方面的主要任务、100多项改革措施。一是健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机制,二是创新社会治安治理体制,三是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四是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五是完善公安机关管理体制。六是健全人民警察管理制度,七是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

【三个方面】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聚焦三个方面:一是着力完善现代警务运行机制,提高社会治安防控水平和治安治理能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二是着力推进公安行政管理改革,提高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从政策上、制度上推进更多惠民利民便民新举措,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三是着力建设法治公安,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突出亮点】

第一、加快建立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推动建立违法犯罪记录与信用、相关职业准入等挂钩制度。

第二、健全同有关部门密切写作、高效顺畅的海外追逃追赃、遣返引渡工作机制,等等。

第三、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落实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建立户口迁移网上流转核验制度和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方便异地办理户口和身份证。

第四、改革内地往来港澳边检查验模式,提高通关效率。向县级公安机关下放出入境证件受理审批权限。健全完善统一规范、灵活务实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制度。

第五、改革驾驶人培训考试,推行驾驶人自主预约考试、异地考试等制度。深化机动车检验改革,全面实施省内异地验车,逐步推行跨省异地验车。加快建立跨省异地处理交通违法和缴纳罚款制度。

第六、探索实行受案立案分离和立案归口管理制度。

第七、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裁量标准。深化执法公开,落实执法告知制度。

第八、围绕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适应证据裁判规则要求的证据收集工作机制,完善严格实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严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制度和对违法犯罪嫌疑人辩解、申诉、控告认真审查、及时处理机制,完善侦查阶段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工作制度。

第九、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程序,实行涉案财物集中管理。

第十、完善执法责任制,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冤假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

第十一、探索建立主办侦查员制度,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等等。

第十二、根据人民警察的性质特点,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按照职位类别和职务序列,对人民警察实行分类管理。

第十三、贯彻落实人民警察生活待遇“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的原则,建立符合人民警察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保障体系。

第十四、完善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制度,建立健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职业风险保障制度。依法维护人民警察执法权威。

第十五、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

《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解读

《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解读

——公安部负责人就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有关情况答记者问

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和相关改革方案,已经中央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实施。日前,公安部负责人就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为什么要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改革因时代要求而推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并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这一战略布局的展开,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推动公安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新局面、取得新发展,必须抓住机遇、深化改革。

改革也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随着社会动态化、信息化带来的巨大变化,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出现一些不适应的问题。这些不适应,既有思想理念上的滞后,也有能力素质上的差距,既有体制机制上的制约,也有警务保障上的不足。要破解这些长期困扰和影响公安工作发展进步的难题,必须迎难而上、改革创新。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更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关心的结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听取公安工作汇报、研究公安工作,并就深入推进公安改革、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公安部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经深入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研究起草了《意见》和方案稿。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研究审议公安改革《意见》和方案,明确了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

可以说,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是适应时代新发展和人民新期待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是激发公安队伍生机活力、提升公安机关战斗力的必然要求,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于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问:我们注意到这是中央首提“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这次改革与以往改革相比有什么不同?

答: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公安机关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主动顺应人民群众期待,不断推进公安工作改革创新。比如,在警务运行方面健全完善了110警务指挥机制、治安巡逻防控机制、打击犯罪工作机制和警务合作机制;又如,在治安、户籍、边防、消防、出入境、交通等行政管理方面进行改革探索,出台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与以往改革相比,这次改革主要有三个特点:第一,这是一次全面系统的改革。根据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经深入调研论证出台了“一揽子”改革举措,包括7个方面的主要任务、100多项具体措施,几乎涵盖了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各个层面、各个领域,既有公安管理体制的改革、又有警务运行机制的完善,既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期待、又回答了基层关注的问题,既务实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注重推动公安事业长远发展。第二,这是一次综合配套的改革。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更加注重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全局高度进行宏观思考、顶层设计,更加注重与相关部门、相关领域的改革统筹配套、协同推进,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良性互动、相互促进。其中不少重大举措,需要有关部门共同发力、综合施策,配套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第三,这是一次触及根本的改革。这次改革聚焦问题、触及根本,对一些多年积累下来的制约公安工作发展进步的深层次、老大难问题进行了破题,不仅是对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警务保障的改进和完善,也是对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责任、权利、义务的规范和调整。要确保改革沿着既定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推进,需要全国公安机关上下一心,以“啃硬骨头”和“钉钉子”的精神扎实推进,努力形成改革合力、发挥整体效应。同时,公安机关许多社会管理方面的改革也需要全社会广泛参与、大力支持。

问:请问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总的考虑是什么?改革的重点有哪些?

答: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总体考虑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重要工具、人民警察是武装性质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的性质特点,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着眼能力建设,创新体制机制。为此,明确了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总体目标:完善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相适应的现代警务运行机制和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建立符合公安机关性质任务的公安机关管理体制,建立体现人民警察职业特点、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到2020年,基本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管理制度体系,实现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和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上述目标,既与党和国家“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相符合,又与公安部党委关于大力推进“四项建设”的思路相衔接。同时,提出了改革的七项主要任务,即:健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机制,创新社会治安治理机制,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公安机关管理体制,健全人民警察管理制度,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

我们考虑,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关键是要紧紧抓住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突出问题,紧紧抓住影响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战斗力的关键环节,把改革的指向聚焦到着力完善现代警务运行机制、提高治安防控水平和治安治理能力上,聚焦到着力推进公安行政管理改革、提高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上,聚焦到着力建设法治公安、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上。

问:保民平安是公安机关的根本职责,这次改革就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有哪些举措?

答:平安是极重要的民生。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围绕建立更加注重源头预防、综合治理的社会治安治理模式的要求,就进一步创新社会治安治理机制,建立健全治安管理防控、惩防犯罪工作、国际警务合作、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等机制作出了一系列部署。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建立现代警务运行机制,提升有效打击犯罪的能力。要通过改革,建立以情报信息为主导、动态勤务为依托、警务合作为支撑、专业规范为特征的现代警务运行机制,使警务部署更具科学性、巡逻防控更具针对性、侦查破案更具精确性、警务合作更具实效性。二是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升有效控制犯罪的能力。要通过改革,健全点线面结合、网上网下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实现防控全时空、全天候、全覆盖。要进一步增强防控体系的系统性、整体性,着力形成防控体系的合力;进一步增强防控体系的协同性、实效性,着力提升防控体系的效率;进一步增强防控体系的基础性、源头性,激发防控体系每个单元的活力。三是推进社会征信体系建设,提升有效预防犯罪的能力。要通过改革,加快推进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积极搭建部门共享、高效运转的信息平台,有效预警预防违法犯罪;加快建立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推动建立违法犯罪记录与信用挂钩等制度,发挥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作用,积极促使公民自觉守法遵法; 健全重点物品、重点行业安全监管机制,实现快递、物流、网购等行业实名登记等安全监管制度,完善犯罪信息通报机制,努力做到让失信者、违法者依法受到有效监管和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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