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居间合同范本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什么是委托居间合同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委托居间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委托居间合同范文一
甲方: 上海**有限公司
乙方: 李*****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 4 年,自 **** 年 1 月 1 日起至 **** 年 12 月 31 日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乙方为甲方招收学生,每成功招收一名学生,甲方支付相应的居间服务费给乙方。
三、乙方服务时间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服务时间自由支配,但需确保每周到校二次。
四、居间服务费标准
乙方按时足额完成甲方交办的当月招生指标的前提下,居间服务费 元/人。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甲乙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的社保和福利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六、违反合同的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且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的轻重和责任的大小,承担责任。如果双方之间发生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月日 日
委托居间合同范文二
委托人:(简称甲方) 居间人: 工程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质量: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务法》的规定,公民在按劳分配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合同有效、互惠、互利、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承诺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联系 工程合同完成后,乙方以完成委托事宜。
二、付居间费及时限,从居间合同签进场后,甲方并付进场通知单2日为准,(甲方)施工方:第一次交付好处费70万元正,油料由市政甲方提供,工程完工施工方将居间费用一次性付清。1、施工方每甩一方土居间人抽去5角钱。2、施工方每运出一方土居间人抽去1块钱,此款工程结束,一次性付清。此款不含个人所得税。无论合同名称、地点、负责人发生任何变化,委托人付给居间人的居间费都要加约履行。委托方(施工方)向居间方提供一份施工方和发包方合同作为依据。
三、违约责任:
1、如发生严重纠纷委托方和签约方不能解决时可提交居间方在本地法院提前诉讼,(诉讼费由甲方施工方承担。)
2、由于居间方在承揽工程业务活动中投入了大量资金,时间和人力,委托方自愿向居间方自付业务费、劳务费及中间费,如委托人顺利签订施工合同进场后,该居间合同已经形成委托方必须支付给居间业务费,作为给居间人的经济补偿,无论委托方与发包方发生任何纠纷,委托方给予居间的业务费不能以任何理由借口向居间方所退该业务费。
3、因为居间人负责居间义务,在委托方与发包方签订合同后,居间人已经履行完成了居间任务,该工程合同履行与居间方再无关系。
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如委托方不按时支付,居间人可请求甲方收回合同)。
四、居间劳务费在工程促成合同签订后,甲方要向居间方按三次交付费用 元,此费用在居间费中扣除,剩余部分按工程进度付清,甲方必须承认居间费用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五、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合同约定,如违约甲方应赔付给对方一定的违约金,按工程合同居间费的总额的3%赔付违约金,(甲方在施工安全相关的法律责任上,居间人概不负任何责任),大合同签订后,本合同执行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从签订日期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行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委托)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居间人签字:(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章)
委托居间合同范文三
合同编号:
签定时间:
合同有效期:
委托方(甲方):公司
居间方(乙方):我方
居间方(以下简称乙方)受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的委托,就XXXX委托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委托事项:
2. 居间报酬:
1. 乙方居间工作成功的标志为xxxx;乙方在居间工作成功后取得居间报酬。
2. 双方同意乙方的居间报酬为该同业存款总额的x%,甲方需在乙方居间工作成功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乙方居间报酬的支付。
3. 甲方需将乙方的居间报酬支付到乙方指定的帐号,并提供支付成功的凭证作为完成支付的证明。
4. 本居间合同签定,甲方需将等同于乙方居间报酬总额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后),连同本合同一份,押至双方指定之律师事务所。乙方居间工作成功并甲方完成乙方居间报酬支付后,甲方取回该承兑汇票,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取走该承兑汇票。
3. 保密条款:
1. 如果没有双方明确表述的书面许可,双方及其任何附属机构都不应在任何情况下要求或接受任何来自对方已提供的资源的业务,也不应在任何情况下接近、联系、要求或操作与上述资源的交易。 双方应确保有关对方的业务和其附属机构信息的完全的机密性,除非在对书面许可同意和承认的情况下才可透露与合作方有关的信息。
2. 双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欺骗对方或尝试欺骗对方或意欲加入此交易的相关方面,并应尽全力保证原始的交易代码、数据和私人信息不受改变。
3. 双方都不应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任何一方提供的联系人的信息,并且不应直接或间接地与对方提供的联系人进行议价、协商或交易。
4. 违约责任:
1. 一旦签约的任何一方发生了欺骗的行为和事件,不管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欺骗的一方有法律义务承担与交易中应提供的最大服务相当价值的金钱赔偿,还应加上包括赔偿所需的法律费用等在内的各种费用。
2. 甲方和兴业银行北京分行的贷款关系,和乙方无关。
3. 双方进一步赞同与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有关的或导致的任何矛盾、纠纷、争吵或违约行为,如不能在双方内部解决的话,应根据法规交由仲裁和决断。任何由仲裁者所作的决定或判断都应是最终的和由法院强制执行的。
第五条、其他: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二份,一份交由指定律师行保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委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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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居间方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