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凭证更正方法

2017-06-08

记账凭证摘要的填写质量,直接反映单位会计基础工作的质量和单位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进而影响单位会计账簿的质量,影响会计查询、统计汇总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解开记账凭证更正方法,希望能帮到你。

记账凭证更正方法

(一)记账凭证中常见的错误:

1、基本要素不全或填写不完整 基本要素不全或填写不完整。如日期不写或写错、摘要过于简单或用语不准确。 基本要素不全或填写不完整

2、科目运用错误 科目运用错误。即没有正确运用有关会计科目,发生了科目运用错误(如将应收与应付、待摊与预提、虚账户与实账 科目运用错误 户、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混淆)、内容错误(将科目所包括的业务内容弄错,如混淆了银行支票、汇票和本票的区,将 银行汇票、本票列入其他货币资金之中,将销售费用列入财务费用或管理费用之中等)、对应关系错误(将科目借方与贷 方关系列错,出现多借多贷或者其他对应关系不明的象)等。

3、附件数量和金额标记错误 附件数量和金额标记错误。记账凭证所附的原始凭证张数和内容与记账凭证不符,或者各张原始凭证所记金额的合 附件数量和金额标记错误 计数与记账凭证记录金额不符。

4、 记账凭证无编号或者编号错误。 此时的编号用序号(三份凭证的情形)1 记账凭证无编号或者编号错误 记账凭证经常涉及两份及两份以上的原始凭证, 1/3、2/3、3/3 等区分表示所附的不同的原始凭证;无编号是指对多份原始凭证没有按凭序排队编号,使各份凭证难 以辨别彼此;编号错误指虽然在原始凭证编号但所排列的顺序混乱,难以窥视其相互关系。

5、印鉴错误。对使已人记账凭证未加盖有关印章,或者加盖不全,使已入账的凭证与未入账凭证难以区分;有效的记 印鉴错误 账凭证与出错作废的凭证难以区分;记账凭证中没有记载审核等人员的签章。

(二)记账凭证错误的更正:

1、如果在填制记账凭证时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 如果已经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发生错误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更正。

2、 在当年内发现填制错误时,可以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内容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注明“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 在当年内发现填制错误时 字样。

3、如果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也可以将正确的数字与错误的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写一张调整的记 账凭证,调增金额用蓝字,调减金额用红字并在摘要栏注明“更正某年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

4、发现以前年度的记账凭证有错误的, 发现以前年度的记账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用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并在摘要栏注明“更正某年某月某日某号凭 证”字样及更正的原因等。

记账凭证的填制具体要求

1.除结账和更正错误,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并注明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所附原始凭证张数的计算,一般以原始凭证的自然张数为准。与记账凭证中的经济业务记录有关的每一张证据,都应当作为原始凭证的附件。如果记账凭证中附有原始凭证汇总表,则应该把所附的原始凭证和原始凭证汇总表的张数一起计入附件的张数之内。但报销差旅费等的零散票券,可以粘贴在一张纸上,作为一张原始凭证。一张原始凭证如涉及到几张记账凭证的,可以将该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该主要记账凭证的编号或者附上该原始凭证的复印件。

2.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单位原始凭证分割单。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包括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填制人的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和费用的分担情况等。

3.记账凭证编号的方法有多种,可以按现金收付、银行存款收付和转账业务三类分别编号,也可以按现金收入、现金支出、银行存款收入、银行存款支出和转账五类进行编号,或者将转账业务按照具体内容再分成几类编号。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业务繁简程度、人员多寡和分工情况来选择便于记账、查账、内部稽核、简单严密的编号方法。无论采用哪一种编号方法,都应该按月顺序编号,即每月都从1号编起,顺序编至月末。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或者两张以上记账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如1号会计事项分录需要填制三张记账凭证,就可以编成1(1/3)、1(2/3)、1(3/3)号。

4.填制记账凭证时如果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已经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在当年内发现错误的,可以用红字注销法进行更正。在会计科目应用上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的情况下,也可以按正确数字同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记账凭证。发现以前年度的记账凭证有错误时,应当用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

5.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其机制记账凭证应当符合对记账凭证的一般要求,并应认真审核,做到会计科目使用正确,数字准确无误。打印出来的机制记账凭证上,要加盖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印章或者签字,以明确责任。

6.记账凭证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当在金额栏自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

7.正确编制会计分录并保证借贷平衡。必须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经济业务的内容,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和编制会计分录,记账凭证借、贷方的金额必须相等,合计数必须计算正确。

8.摘要应与原始凭证内容一致,能正确反映经济业务的主要内容,表述简短精练。应能使阅读的人通过摘要就能了解该项经济业务的性质、特征,判断出会计分录的正确与否,一般不必再去翻阅原始凭证或询问有关人员。

9.只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之间收入或付出的经济业务,应以付款业务为主,只填制付款凭证,不填制收款凭证,以免重复。

记账凭证编制的基本要求

1)记账凭证各项内容必须完整。

2)记账凭证应连续编号。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以上记账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

3)记账凭证的书写应清楚、规范。相关要求同原始凭证。

4)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编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5)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注意:

(1)所附原始凭证张数的计算,一般以所附原始凭证自然张数为准。

(2)一张原始凭证如涉及到几张记账凭证的,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编号或附上该原始凭证的复印件。

(3)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几个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给其他应负担的单位。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

6)填制记账凭证时若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已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在当年内发现填写错误时,可以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内容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注明“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同时再用蓝字重新填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注明“订正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如果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也可将正确数字与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的记账凭证,调增金额用蓝字、调减金额用红字。发现以前年度记账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用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

7)记账凭证填制完成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当自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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