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安徽物业费交多少业主说了算
18日上午,安徽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新版《安徽省定价目录》。今后,由政府定价的项目仅有12个大项,61个小项,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等领域,相较现行定价目录,新版定价目录政府定价项目精简了70%。
变化
政府定价项目精简了70%
新版《安徽省定价目录》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省物价局副局长程双林表示,现行的定价目录是2010年颁布实施的,5年来,暴露出政府定价项目较多,定价内容随意性较大、政府管理与市场调节边界不够清晰、定价层次不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等问题。
新版的《安徽省定价目录》中政府定价的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文化事业、公益性服务等方面,保留了供水、电力、天然气、城市供热、交通运输、文化教育旅游等公共文化事业以及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养老服务、基本殡葬服务、环境保护、居民住房、重要专业服务等共12个大项,61个小项。
而这61项定价内容中的28项(约占45.9%)下放给了市县人民政府。和现行相比,修订后的政府定价项目精简了70%。对目录以外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一律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定价、合理定价。
新版的《安徽省定价目录》放开了部分竞争比较充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主要是两碱以外工业用盐、民爆器材、瓶装液化气、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地方医保用药等省管药品、医院制剂和中药饮片价格,内河港口、汽车轮渡、电信业务、铁路民航邮政延伸服务收费,公路运输中国防战备客货运输价格和国有土地基准价等12项商品和服务价格。
同时,放开了具备竞争条件的专业服务政府定价子项目。主要是施工图审查、图书馆服务、教育信息、税控系统服务、消防设施检测、房地产经纪服务、城市道路和公路车辆救援、出租车挂靠服务、联运业务服务、IC卡补卡工本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保安服务、旧机动车价格评估鉴证、高速公路网运行服务等40个子项专业技术服务收费。
除公立医院基本医疗服务价格其余全放开
医疗行业只保留了省级、市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其余一律放开。
以前由政府定价的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地方医保用药等省管药品、医院制剂和中药饮片价格全部放开,这些价格被认为是竞争比较充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
业主大会成立后物业费一律市场定价
居民住房中由政府定价的仅保留保障性住房销售价格、公租房(包括廉租房、直管公房)租金标准,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装饰装修垃圾清运收费标准。
别墅、业主大会成立之后的住宅及其他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房地产经纪服务价格也将由市场决定。
新版定价目录中将城市公共停车场(点),交通枢纽等个别特定场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定价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学驾驶收费不再“千篇一律”
新版定价目录实施后,考驾照收费不再“千篇一律”,交由驾校自行定价,和现行的价格相比肯定会有涨有跌。
此外如汽车轮渡、城市道路和公路车辆救援、出租车挂靠、治理车辆超载货物装卸保管、旧机动车价格评估鉴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交通道路事故车物损失评估、高速公路路网运行服务等都将放开由市场定价。
分析
个别领域可能出现价格上涨
新版定价目录大幅放开了具备市场竞争条件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会否对价格市场产生较大影响?
省物价局表示,客观来看,部分长期政府管制的价格放开由市场调节后,个别领域可能会出现价格上涨,短期内有一个向价值规律合理回归的过程。部分具备竞争条件的领域部分放开价格,是有条件地放,不但不会引起价格上涨,还可以通过竞争实现物美价廉。
从长远来说,随着价格关系的逐步理顺、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市场供需趋于平衡,价格将会逐步恢复平稳,进入更加反映市场供求、围绕价值波动的健康区间。
放开价格
不等于“放任”价格
价格放开交由市场调节后,是不是意味着物价局没有监管权限,全部由经营者自行决定?
省物价局局长陶方启表示,并非如此。本次定价目录大部分都是已经形成有效市场竞争或具体市场竞争条件的价格。对于这些放开价格的领域,将完善配套监管措施,通过加强监测分析预警、健全市场价格行为规则、完善收费公示制度、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执法等,切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保持价格水平稳定、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如果出现正在进行的价格改革和新版定价目录不衔接、不一致的问题,将依法适时微调定价目录规定项目、范围和内容。
物业费应该包涵哪些内容?
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