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湖南省事业单位工资调整出台方案

2017-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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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改革的目的是限制过高收入,稳定中的高收入,托起低收入人群。今天小编要与大家分享:2015年11月湖南省事业单位工资调整出台的相关方案。具体内容如下,希望能帮助到各位:

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方案出台 看看公务员能涨多少?

政府机关公务员职务工资标准:

由340元至4000元分别提高到510元至5250元

级别工资标准:

起点由290元至3020元分别提高到810元至6135元,,其他各级别工资档次标准相应提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标准:

专业技术人员:由550元至2800元分别提高到1150元至3810元

管理人员:由550元至2750元分别提高到1150元至3770元

工人:由540元至830元分别提高到1130元至1640元

薪级工资标准: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由80元至2600元分别提高到170元至5795元

工人:由70元至915元分别提高到150元至1855元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细则:

对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从2014年10月1日起,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没有实施绩效工资的,从应纳入绩效工资的项目中纳入。

调整后的岗位工资标准:

1、专业技术人员由现行的550元—2800元分别提高到1150元—3810元

2、管理人员由现行的550元—2750元分别提高到1150元—3770元

3、工人由现行的540元—830元分别调高到1130元—1640元

薪级工资标准:

1、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由现行的80元—2600元分别提高到170元—5795元

2、工人由现行的70元—915元分别提高到150元—1855元。

对象:高校毕业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适当提高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见习期和初期工资标准

提高后的标准为:

初中毕业生每月1190元

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每月1220元

大学专科毕业生每月1345元

大学本科毕业生每月1390元

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435元

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580元

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720元

上述人员绩效工资水平相应减少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对象: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

离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离休费:

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正职及以上1400元

省部级副职1140元

厅局级正职900元

厅局级副职730元

县处级正职570元

县处级副职480元

乡科级及以下400元;

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820元

副教授及相当职务540元

讲师(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400元

对象: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退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退休费:

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及以上1100元

厅局级700元

县处级460元

乡科级350元

科员及办事员260元

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700元

副教授及相当职务460元

讲师及相当职务350元

助教(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260元

工人、高级技师和技师350元

高级工以下(含高级工)及普通工260元

2015年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将建立由四部分组成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岗位绩效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其中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实行“一岗一薪、岗变薪变”,“一级一薪、定期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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