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纪念英烈手抄报

2017-03-22

清明节是现今传统节日系统中一个由节气命名的节日。它蕴含着我国优秀的民族文化,承载着我国民众的伦理观念、审美情趣、道德信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清明纪念英烈手抄报,希望大家喜欢。

清明纪念英烈手抄报资料1:

中国革命先烈——刘胡兰

刘胡兰,山西省文水县云周西村人(现已更名为刘胡兰村)。1945年进中共妇女干部训练班,1946年被分配到云周西村做妇女工作,并成为中共候补党员。1946年秋,国军大举进攻解放区,文水县委决定留少数武工队坚持斗争,大批干部转移上山。当时,刘胡兰也接到转移通知,但她主动要求留下来坚持斗争。这位年仅不到14岁的女共产党员,在已成为敌区的家乡往来奔走,秘密发动群众,配合武工队打击敌人。

云周西村的反动村长石佩怀,为阎锡山军派粮派款、递送情报,成为当地一害。1946年12月,刘胡兰配合武工队队员将石佩怀处死。阎锡山匪军恼羞成怒,决定实施报复行动。1947年1月12日,阎军突然袭击云周西村,刘胡兰因叛徒告密而被捕。她镇静地把奶奶给的银戒指、八路军连长送的手绢和作为入党信物的万金油盒——三件宝贵的纪念品交给继母后,被气势汹汹的敌人带走。刘胡兰在威逼利诱面前不为所动,被带到铡刀前,眼见匪军连铡了几个人,怒问一声:“我咋个死法?”匪军喝道:“一个样”。她自己坦然躺在刀座上。刘胡兰牺牲时,尚未满15周岁。

清明纪念英烈手抄报资料2:

中国革命先烈——邱少云

邱少云(1931~1952)中国人民志愿军一级英雄,出生于四川铜梁县(1997年后属重庆市)关建乡的一个贫农家庭。15岁那年被国民党抓去当兵,1949年12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51年赴朝鲜作战。

1952年10月,为打击在上甘岭的美国和南朝鲜军队,中国人民志愿军第15军第29师第87团第9连战士邱少云被选派参加潜伏部队,并担任了发起冲击后扫除障碍的爆破任务。12日上午,敌机向其所在的潜伏区进行低空扫射,并投掷燃烧弹。飞迸的燃烧液燃遍他全身。为了不暴露潜伏目标,邱少云任凭烈火烧焦身体一动不动。他双手深深地插进泥土里,身体紧紧地贴着地面,直至壮烈牺牲。

战后,中国人民赴朝慰问团文艺工作团赠给特等功臣邱少云烈士锦旗上写道:“献给中国人民志愿军伟大战士邱少云永垂不朽”。志愿军第15军全体指战员献给邱少云烈士家属的锦旗上写道:“祖国人民的光荣”。四川省人民政府和四川省抗美援朝分会给邱少云烈士家属的锦旗上写道:“光荣之家”。四川省军区司令部、政治部给邱少云烈士的家属的锦旗上写道:“伟大人民的战士,英雄不朽的功绩”。为了表彰邱少云崇高的集体主义精神和顽强的革命意志,被中国共产党志愿军某部委员会追认为中共正式党员,中国人民志愿军领导机关于1952年11月6日给他追记特等功,1953年6月1日追授他“中国人民志愿军一级英雄”称号。同年6月25日,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最高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授予“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英雄”称号,同时授予金星勋章、一级国旗勋章,并将邱少云的名字刻在金化西面的391高地石壁上:“为整体、为胜利而牺牲的伟大的战士邱少云同志永垂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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