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法制宣传日手抄报

2017-01-03

我国开展了全面的普法宣传工作,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作为经常的重要任务。应该怎么做法制手抄报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儿童法制宣传日手抄报,希望大家喜欢。

儿童法制宣传日手抄报的图片

儿童法制宣传日手抄报图一

儿童法制宣传日手抄报图二

儿童法制宣传日手抄报图三

儿童法制宣传日手抄报图四

儿童法制宣传日手抄报的资料

法制教育宣传标语

1) 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2) 最大限度激发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

3) 宣传安全法规,普及安全知识。

4) 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5)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6) 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7) 普法教育你我他法治建设靠大家。

8)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9) 法制宣传教育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10) 开创“五五”普法新形势构建平安安徽新局面。

青少年法制案例

案例一

年仅15岁的江西省铅山县少年小余,溜冰时假装被撞,然后强行抢走他人现金500元。1月9日,小余被湖里区法院判刑10个月,并处罚金500元,同时被责令退赔给被害人损失500元。

去年7月27日14时许,小余伙同他人(在逃),窜至湖里区殿前闪光溜冰场,经预谋后由小余故意让正在溜冰的陈某碰倒,然后以赔偿医疗费为由,对陈某进行殴打、强行搜身,当场抢走陈某现金500元后逃离。

案例二

扬州市一初中女生王媛(化名),暑假趁家长外出在家中约见两名认识不到一周的未成年网友,岂料引狼入室,两网友偷走王家的大门钥匙。几天后两小毛贼入室盗窃2万元后逃窜。目前两人因涉嫌盗窃罪已被维扬区检察院批捕。

8月14日晚,王媛的母亲徐女士报案称家中2万元现金被盗。警方勘察后将嫌疑人锁定在李强(化名)和王刚(化名)身上,并于当晚将两名嫌疑人抓获。经查,李强和王刚今年分别只有17岁和15岁。嫌疑人交代,今年8月初,他们通过QQ聊天认识了年龄差不多大的女孩王媛,性格活泼外向的王媛邀请二人到家里做客。到了王媛的家中,由王刚陪王媛在房间聊天,李强则乘机溜进王媛父母的房间,将床头柜里的1000元钱塞入自己的口袋,还偷走了王媛家的备用钥匙。

8月14日上午,王刚打电话给王媛,得知其下午去网吧上网。当天下午,李强再次拨打王媛家中电话,确认家里无人后,二人一同用之前窃得的钥匙开门入室,在王媛父母房间席梦思拉链内窃走2万元现金。慌乱中李强将手机遗落在了王媛家中,成了警方破案的线索。

法律基础知识

1.公民的基本权利:

(1)平等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指公民管理国家事务、参与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

(3)人身自由权: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4)宗教信仰自由:有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5)社会经济权利:劳动权、休息权、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获得物质帮助权。

(6)文化教育权利:受教育的权利和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7)特定人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婚姻、家庭、老人、儿童受国家保护;保护华侨和侨眷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

2.公民的基本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机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的义务。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的义务。

(5)依法纳税的义务。

推荐其他主题的手抄报资料和图片作为参考:

1.2015年全国法制宣传日手抄报资料

2.普法日手抄报

3.中国法制宣传日手抄报

4.全国法制日宣传资料-手抄报

5.12.4法制宣传日手抄报

6.124法制宣传日手抄报内容

7.小学生法制宣传手抄报图片

8.小学法制宣传手抄报图片

9.2016宪法宣传日手抄报

10.小学法制教育手抄报图片

更多相关阅读

最新发布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