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海市医保有什么政策_上海市医保新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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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在上海是有什么关于医保方面的最新政策吗?上海医保的政策具体是指什么内容?小编为你带来了“医保最新政策”的相关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2017年上海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政策及报销比例
昨天,2017年度居民医保缴费政策出台后,市社保中心有关工作人员对此进行了一一解读。据悉,参保未成年居民(包括各类在校学生)因意外伤害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超过60元以上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90%,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一个医疗年度只负担一次门诊起付线。
从上海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上海市民今后办理出入境证手续将更加方便快捷,不仅网上办证服务得到优化,还能通过微信预约以及支付。此外,非沪籍居民在上海办理出入境手续将不再审核社保、户口等资料。
港澳签注可在各出入境办证大厅自助办理
据介绍,7月1日起,上海全市各出入境办证大厅逐步推广电子港澳签注自助服务,7月15日全部启用;年底前,延伸至部分公安派出所,提供多点、多渠道、高效率的出入境办证服务。
“网上、微信支付”办证服务功能逐步推出
7月1日起,上海全市各出入境办证收费窗口将开通POS机刷卡支付功能;年内,逐步推出微信、银联卡在线等出入境网上支付新功能,实现快捷、便利缴费。此外,预计今年年内,实现网上办证量占出入境办证总量的比例从目前的20%上升到50%;实现微信预约办证超20万证次。
非沪籍居民在沪办理出入境不再审核社保
以往,在上海居住的外省市户籍人员,分为7种不同的身份类别,可办理相应种类的出入境证件。申请时,需提交连续一年以上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在学证明、户口簿等材料。如今,根据上海公安新出台的《关于扩大非上海户籍居民在上海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规定》,在上海居住的外省市户籍人员,持上海市居住证和二代身份证就可以办理各类出入境证件(赴港澳定居除外),不再要求提交其他证明,不再审核社保缴纳情况。
相比原有政策,新政策带来的第一个变化是放宽了办证条件。例如,按照原政策,要求最近一年连续缴纳社保,但很多人才由于工作未满一年,或是更换工作造成社保缴纳中断,而无法满足办证条件。新政策不再审核社保缴纳情况,对居住时间也没有要求。
第二个变化是扩大了办证范围。比如有些在上海的国企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外省市居民是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按照现行政策,不能异地办证,只能回户籍地申请出入境证件。新政实施后,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申请人,在提交单位同意办证的意见函后,就可以在上海办证。
第三个变化是简化了办证手续。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工作,现就本市居民医保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关于筹资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
(一)居民医保基金的筹资标准维持标准不变,具体为:60周岁及以上人员,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300元;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700元;中小学生和婴幼儿,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750元。
(二)2015年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维持标准不变,具体为:70周岁以上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40元;60-69周岁人员为每人每年500元;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为每人每年680元;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为每人每年90元。
二、关于医保待遇
本市居民医保待遇保持不变。
三、其他事项
(一)本市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的个人缴费标准按居民医保中小学生标准执行。
(二)镇保医保门急诊统筹暂维持上年办法,筹资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参照2015年居民医保的50%执行。
(三)度居民医保的登记缴费期为10月至12月。
(四)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其中,本通知规定的筹资标准、个人缴费标准和医保待遇自1月1日起施行。本通知有效期至12月31日。
上海社保政策
1、自由职业最低基数2815,最高14076,交的钱是基数的44%
2、上海户籍的才可以交自由职业,而上海户籍的人不会去办居住证,所以这个问题本身就是错误的。
3、社保总体政策是多交多得,至于几十年后退休时是赚了几块钱还是亏了几块钱,那就不是任何一个人脑或电脑能计算出的了。
4、总共交满15年,其中上海交满10年,可以在上海办退休,如果转去其它地方,可以全部转过去,没有白交一说。
2016年4月-2017年3月上海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2016年4月-2017年3月上海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为:5939*60%=3563元;
2016年4月-2017年3月上海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5939*300%=17817元。
上海市社保(5险) 最低(高)缴费基数社保费用201604-201703
2016年4月1日起上海社保缴费基数调整说明:
1、2016年度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7817元,下限为3563元。单位缴费基数按单位内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2、按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0.2-1.9%)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友情提示:
1、4月7日起,单位可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平台”(网址:https://zzjb.12333sh.gov.cn)打印《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2016年度职工缴费基数核定表》、《上海市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度职工缴费基数核定表》,亦可持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卡至参保所在地社保分中心打印。
2、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的单位,将从2016年4月起,暂按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应当缴纳数额,请相关单位及时至参保所在地社保分中心按规定进行申报调整。
3、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从2016年4月1日起调整,并从2016年5月起按照新的标准征收。请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本市户籍人员的外省市配偶等参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的其他人员,及时按新的缴费标准将应缴纳的权益造成影响。
4、根据规定,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从2016年4月1日起按照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规定参加本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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