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放宽公积金租房提取 600元以下无需合同
广州公积金提取政策放宽,只要在广州连续缴满3个月公积金,又在广州无自有产权住房,无论单身还是已婚夫妇,都可以申请提取600元以下的公积金支付房租。而且不需要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连租房合同和发票都不需要了。
这其实意味着,无论你在外地是否有买房、在广州是否有租房,只要你满足连续足额缴存3个月的条件,都可以每月提取600元以下的公积金,夫妻两人每月至少可以提1200元。
有网友关心,公积金连续缴存3个月后,之后一度中断缴存,符合条件吗?广州公积金中心相关人士解释,这种情况是符合要求的。
需要注意的是,新政规定“可提取额度从2015年1月起核算”。这意味着,申请人如果在2015年1月1日前开户缴存公积金,在2016年1月1日开始申请,则可多一次过提取13个月公积金也就是多可以提取7800元。但如果是2015年1月1日之后才开始缴存公积金,那只能在这个月后开始计算。比如,今年5月才开始缴存,在2016年元旦后申请提取,多只能提取9个月。
需要的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3、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4、房管部门出具的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个人及配偶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原件(即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显示无自有产权住房,自出具之日起30天内有效。房管部门住房档案信息系统联网后可不需职工提供)。
5、职工符合提取条件办理二次及以上提取,且上述材料的所有信息不发生变更的,仅需提供材料2及4的原件;若上述材料中的任一信息发生变更的,需重新提供上述所有材料。
办理流程:
1.职工前往房管部门或者房产交易中心打印个人及配偶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
2.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
3.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
4.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
5.提取转账
办理地点:
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网点地址详见中心网站)。
超出600元部分能否申请
如果你租住的是公租房,可提供本人身份证、租赁合同和租赁发票申请提取,提取的金额按每月实际房租计算。
而租住商品住房,个人每月实际房租支出超过 600元,以及租住本单位住房的,可按每月实际房租支出申请提取,但额外还需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租发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