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督查情况通报

2017-06-14

通报是现有公文文种之一,主要用于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表彰、批评、情况说明三类情况。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专项督查情况通报,供大家参考!

专项督查情况通报范文一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对卫生计生工作的重视程度,强化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督促各地全面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6月20日-24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卫生计生委联合组成八个督查小组,通过现场调查和听取汇报的方式对各县市区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成效

(一) 党政领导责任落实较好。各县市区党政领导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发〔2015〕40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13号),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一是兑现奖惩措施。各县市区根据2015年计生工作考评结果,奖励先进,对实行“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的乡镇、村严格处罚到位。宜章县创新计划生育约谈机制,出台了《宜章县计划生育工作约谈制度》,将乡镇、县直计生综治部门一把手及分管领导,纳入约谈和专项约谈对象,并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评。二是落实经费保障。各级均按照省市要求足额预算2016年度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北湖区2016年人口计生事业经费预算比去年人均提高1元;资兴市预拨村直报工作经费50万元,最终据实拨付,“两非”办案工作经费2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临武县安排30万元用于计划生育户外宣传橱窗建设,安排90万元用于村直报建设。三是推进机构改革。苏仙区、资兴市、宜章县、永兴县、临武县、汝城县、安仁县下发了三定方案,成立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并正式挂牌,人员整合到位;苏仙区、资兴市、桂阳县、宜章县、永兴县、临武县、汝城县明确将卫生计生办作为乡镇的内设机构。

(二)计生政策宣传形式多样。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宣传计划生育新的法律法规政策。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政策宣传。一方面,各地都将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纳入县、乡两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资兴市、永兴县、苏仙区、临武县等地分别邀请省卫生计生委相关专家为中心组学习做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工作专题讲座。另一方面,各县市区党校都将计划生育政策学习纳入了主体班课程学习。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各地结合“5.29”协会日、“五下乡”等活动开展专项宣传,印发了大量的宣传资料。北湖区在《今日北湖》上开设宣传专栏两期宣传计生政策法规;安仁县在安仁电视台开展《卫计新风尚》栏目,播报卫计新资讯,宣传计生新政策。三是制作固定宣传版面。各地及时清理户外宣传标语,更新宣传版面。资兴市融合新的卫生计生政策、科普知识,统一设计了7块市级、5块乡级、2块村级宣传版面;宜章县在人口密集区或主要交通要道安装了高规格宣传版;临武县更新省道金江镇至楚江路段、临武三中至高速路口公路两边电线杆计划生育宣传牌;汝城县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更新县乡村计划生育宣传标语;永兴县在县乡主要交通干道设立25块大型广告宣传墙,各乡镇与对口联系乡镇计生工作的单位联合打造乡镇宣传一条路。

(三)星级示范创建有序开展。各县市区均能够把计划生育星级示范村(居)创建工作作为夯实基层基础的一项重要抓手,对创建工作进行及时安排部署。部分县市区星级示范村(居)创建活动方案在门槛指标的确定、创建的重点、督查的方式等方面既各具特色,又切合实情。资兴市、临武县、桂东县、安仁县已经开展了专项督查,下发了整改通报,桂东县对整改不到位的创建村实行“一票否决”。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党政统筹推进欠力度。一是卫生计生机构改革滞后。北湖区、桂阳县、桂东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人员整合还未到位,嘉禾县还未下发三定方案;北湖区、安仁县还未正式下发相关机构改革方案明确乡镇单独设置卫生计生办,嘉禾县、桂东县未单独设置“卫生计生办公室”,仅在“社会事务办公室”上加挂“计划生育办公室”。大部分乡镇卫生计生机构尚未整合,在改革转型过程中普遍存在基层计生队伍不稳、人心不定、工作不力等现象。二是计划生育新的法律法规政策培训宣传不够深入。部分干部群众甚至存在无需再抓计划生育工作的误解,少数乡镇和村(居)计划生育户外宣传标语和阵地尚未及时更新宣传内容。三是网格化(村直报)建设未全面铺开。苏仙区、宜章县、安仁县网格化(村直报)建设经费未正式拨付;资兴市、临武县、安仁县、汝城县还未出台正式实施方案。

(二)整治“两非”工作形势严峻。部分县市区整治“两非”工作宣传氛围不浓厚、部门配合不到位、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力度不大。截止6底,全市38例任务,只完成3例,完成率只有8%,各县市区除资兴市1例、宜章县2例之外,其余县市区尚无一例查处到位。

(三)社会抚养费征收滑坡明显。受机构改革、计生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部分县市区社会抚养费征缴困难,各县市区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均大幅下滑。所查11个县市区13个乡镇,社会抚养费结案率绝大部分为0。

(四)“星级示范”创建不够扎实。有的地方对星级示范村创建的思想观念没有根本转变,存在应付现象,创建工作停留在表面上。北湖区、苏仙区星级示范村创建未开展督查;资兴市三都镇星级示范村创建活动还未正式开展;汝城县部分乡镇星级示范村部署安排不细致,督查通报整改内容不详实;临武县武水镇督查问题不具体、问题雷同,工作流于表面。

三、下段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要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计生工作职责,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责任。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近期要对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一次专题调研,切实解决计生工作的突出问题。要认真落实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严格责任追究,加大督导力度,传导工作压力。要加快推进机构改革进度,注重优化资源配置,优化队伍结构,优化职能设置,做到资源整合、人员融合、工作配合。

(二)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抓好“星级示范”创建活动,着重抓好各级示范村的评定和上报工作,进一步夯实村级基础,落实村组计生责任。要围绕新的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生殖健康、奖励扶助等内容开展全方位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培训,营造计划生育工作浓厚氛围,引导群众树立科学的生育观念。

(三)进一步严格依法管理。加大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力度,各县市区要集中开展一次社会抚养费征收行动,对一些典型违法生育案件依法进行强制征收,形成社会抚养费征收高压态势。完善日常孕情监控措施,加强区域协作和部门协同,集中整治“两非”,确保按时完成全年任务。加强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应用,推进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扶政策,认真贯彻郴政办发〔2014〕25号文件精神,突出落实好“失独”家庭、计生特困家庭等计生特殊家庭扶助的各项政策。

(四)进一步做好迎检准备。要重点做好定性资料的上报和迎接年度计划生育综合检查、数据核查等工作。要以考核方案为纲领,查漏补缺。加强定性资料上报,即时督促指导市、县两级计生综治部门完善上报资料和考核各项工作;加强有关数据分析,特别是认真比对本地的工作数据与省里数据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意见。

专项督查情况通报范文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口计生委:

2016年3-6月,我委在全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督查总体情况及成效

(一)周密部署,工作落实有力。《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6〕292 号)下发后,各省(区、市)对专项督查工作高度重视,迅速进行部署,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各阶段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共清理不合法执法主体45个,规范25290名执法人员资格,其中为15347名执法人员补发证件,调离执法岗位6869人,收回执法证等其他情况3074人;抽查案卷135713份,平均合格率为97%。

(二)完善制度,规范行政执法。各地在开展专项督查过程中,深入推进卫生计生系统依法行政。全国大部分地区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也在逐步完善过程中。各地以开展专项督查为契机,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不断推进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三)深化服务,维护群众权益。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精神,各地简化生育登记程序,部分地区推行网上办证,探索“多证合一”,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认真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政策,重点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联系帮扶工作;实施“生育关怀”工程,提高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部分地区卫生计生、公安、纪检、工商等部门建立联合查处案件的协调机制,严查侵犯群众健康权益的行为。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对专项督查工作重视不够。个别地区对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的必要性认识不够,重视程度不高,没有充分认识到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对推进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没有真正把专项督查工作作为一项硬任务来开展,对基层的指导和督促不够,自查工作不深入,清理不彻底。

(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需进一步规范。一是部分基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对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本省计划生育条例不熟悉,法律素养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在社会抚养费缴纳方式上需进一步改进,存在征收管理不规范的隐患;三是部分基层地区计划生育执法程序、文书设计及填写不规范,还存在少数不合格案卷。

(三)行政执法监督长效机制有待建立。一是相关法律法规衔接适用存在问题。主要集中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整合后监督执法工作的法律适用问题、生育政策调整前后生育登记服务和再生育审批地区差异问题、社会抚养费征收衔接问题;二是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还需进一步建立完善。部分地区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制度尚未完全建立,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需进一步畅通。

(四)计划生育监督工作进展不平衡。一是部分地区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资源整合进展较慢,基层计划生育监督机构还未建立,计划生育监督工作难以全面展开;二是部分地区对计划生育监督职责理解有偏差,存在着重执法轻监督的现象;三是基层计划生育执法监督人员流动性大,队伍稳定性不足,执法监督人员和力量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继续抓好专项督查工作。各地要以此次专项督查为契机,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当成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认真开展专项督查回头看,强化分类指导,重点帮助基层,解决思想观念、工作方法、工作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加强工作指导,规范行政执法监督行为。一是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督促地方改正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逐步推动基层执法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二是妥善处理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对于生育政策调整前后社会抚养费征收衔接问题,各地要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同时,进一步规范征收主体、征收程序、缴纳方式,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推动建立社会征信体系。

(三)加快法律制度建设,切实维护群众权益。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快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工作。指导地方进一步健全实施全面两孩政策配套制度,解决群众在办理生育登记服务、计划生育证明、再生育审批中存在的问题。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相关制度,探索创新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对群众投诉多、信访量大的地区的督查、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抓好关键措施,切实加强监督体系建设。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卫监督发〔2015〕91号),做好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资源整合工作,夯实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基础。二是积极调动各地做好计划生育监督工作的积极性。完善计划生育监督执法体系,推动将计划生育监督工作纳入地方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基层评比创建活动。三是加强监督人员培训,提高法律知识素养,提升执法监督能力,适应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形势需要。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8月18日

专项督查情况通报范文三

5月25日至28日,县督查办、县水利局、国土局组成联合督查组,按照《防汛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分四组对全县23个乡镇及现代产业园区防汛备汛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本次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试运行设备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督查采取每个乡镇(现代产业园区)随机抽查两个村(社区),实地查看中型、小(1)型水库,抽查两个小(2)型水库、水电站,两处以上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从督查情况看,各乡镇、现代产业园区都及时召开了防汛抗旱工作专题会议,传达贯彻全县防汛抗旱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对防汛工作进行了总体安排部署,组织机构已全部调整充实到位,防汛分工责任制明确,已按照各自安排的防汛值班表进入汛期领导带班值班状态。随机抽查的小水库、水电站已基本落实大坝防汛值班巡查人员,重要部位及关键隐患点排查、转移户,乡镇、村已登记造册,明白卡也已基本填发到户,山洪灾害防御预案进行了修订,均成立了防汛抢险应急队伍。大部分乡镇组织开展了防汛抢险或人员转移演练,储备了一定的防汛物资,但在隐患排查、责任制落实、预案修订、物资队伍准备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离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从抽查情况看,防汛备汛工作开展相对较好的乡镇有:白塔畈镇、青山镇、桃岭乡、现代产业园区;工作开展相对较差的乡镇有:天堂寨镇、燕子河镇、铁冲乡、全军乡、麻埠镇、古碑镇、果子园乡、吴家店镇。

二、存在问题

1、险户排查不细致。乡镇、村在进行险户排查时没有将D类危房户、五保散户全部纳入包保范围,普遍存在只对河道边的险户进行包保,住在山头、高处的危险户未纳入包保的现象。已纳入包保的险户存在缺少包保责任人及转移户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不正确现象。例如花石乡花石村和平组万正涛户、周秀平户及太平组刘平新户已落实责任人,但未登记上报,重点人群排查不彻底,全村四千余人仅上报2户重点户;全军乡熊家河村共25户五保散户只有4户被列入险户包保;古碑镇宋河村联湾组2户危房,排查表未登记,未列入包保对象;槐树湾乡重点人群抽查大多为已安置户,排查开展不到位;天堂寨镇渔潭村D类危房户花名册无户主、包保责任人联系方式;吴家店镇吴畈村无五保户包保责任人花名册。

2、责任落实不到位。督查时发现部分乡镇、村责任人对职责不清,防汛工作停留在材料上,未落实在具体责任人上。例如村级应急抢险队伍队员、险户包保责任人及预警责任人不知道自己的职责分工及具体联系人,水电站值班人员未掌握防汛预案具体内容。铁冲乡铁冲村电话抽查8名应急抢险队员,1人空号、3人无法接通、1人不知道具体职责,还有1人已死亡未调整;燕子河镇大峡谷村包保责任人2个手机号码均不准确,1个手机号码为10位,入户调查5户险户反映包保责任人没有到户联系,也没有发放明白卡,连坪地灾点镇责任人不清楚隐患点威胁户数及监测责任人,警示牌丢失;全军乡三里井水电站无人值班,龙井河水电站承包人及值班人不清楚防汛预案具体内容,没有防汛预案文本及值班巡查记录;电话抽查天堂寨镇抢险队员石某,不清楚自己是抢险队员;果子园乡南河水库管理人员不在岗;电话抽查吴家店镇2名抢险队员,均不知具体职责;古碑镇未填写发放明白卡;麻埠镇响洪甸村预案三级网络员无联系方式。南溪镇、全军乡未与水电站签订防汛安全责任状。

3、应急预案不具体。村级防汛预案编制不够具体,预案过于简单,不具备可操作性。在预案中未提到转移户的安置措施、转移安置点的具体位置、路线不清楚等现象较多。斑竹园镇长岭关村防汛预案是2015年的,未进行修改完善;铁冲乡存档预案与村部存档预案在抢险队员、转移安置方案方面不一致现象较多,抽查的铁冲村、李桥村均未制定气象灾害应急行动计划;张冲乡黄畈村预案较简单,无实质性内容,仅有抢险队员名单;燕子河镇毛河村预案内无领导组及抢险队员联系方式;长岭乡界岭村转移人员花名册未放入预案内。麻埠镇、果子园乡、吴家店镇、铁冲乡无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行动计划。

4、值班和巡查记录不规范。防汛值班记录和日常巡查记录补记、漏记、内容不详细现象较突出。全军乡、汤家汇镇、吴家店镇政府防汛值班记录不规范、不详实,没有日常巡查记录;汤家汇镇金刚水库、南溪镇八一水库、油坊店乡莲花河水库、沙河乡西河电站、天堂寨镇东风水库等没有大坝防汛值班巡查记录;梅山镇洪冲村、麻埠镇桂花村、古碑镇宋河村无防汛值班记录。

5、隐患整改不及时。本次督查发现较多涉水工程、设备损毁现象,沿河搭建的防震棚未拆除现象仍然存在,其中部分防震棚有人常住,防汛安全隐患严重。铁冲乡高畈村河南组长江河河道内采砂场,跨长江河河道违规修建1条3米宽50米长运沙便道及便涵一处,严重阻碍河道行洪通畅,并且有1名看守人员居住生活在河床上4间活动板房内,长江河村防汛预警广播损坏约半年未修复;全军乡梁山村龙井河河堤有一处被冲毁,另根据乡政府汇报全乡还有熊家河村西楼段、下楼段及全军村潘楼段共3处河堤损毁未修复;槐树湾乡板棚水库坝顶附近水面及河道未清障,万冲村岗湾水库坝顶与溢洪道存在安全隐患,万冲村部边集中安置点高切坡建房,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天堂寨镇东风水库溢洪道口有拦渔网未拆除;油坊店乡元冲水库溢洪道内塌方未清除;燕子河镇金坪村小街处河道内有大量工程弃土;南溪镇街道及花园村河堤上共22间活动板房未拆除;双河镇皮坊村及双河村河堤上共13间活动板房未拆除;沙河乡梓树村及关庙乡沿河还有部分防震棚未拆除;沙河乡楼房村军属郑贤群家砖瓦房墙体开裂,廊檐横梁断裂,用木头支撑,安全隐患大。

6、物资储备不充实。从督查情况看,乡镇、村防汛物资储备普遍不足,有的村、水库、水电站甚至没有储备防汛物资,有的乡镇储备清单中明确应由当地商店提供的物资未得到商铺认可或与商铺实际销售库存情况不符。铁冲乡无防汛抢险物资储备清单;汤家汇镇泗河村指定吴润泽户报有2000条编织袋,实际无编织袋库存;天堂寨镇镇本级储备编织袋不足300条;果子园乡南河水库未储备防汛物资;花石乡、古碑镇、麻埠镇等乡镇没有应急抢险机械设备联系花名册。

三、督查建议

1、进一步开展隐患排查。各乡镇、现代产业园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对中小水库、水电站、河道堤防、学校、危旧房、防震棚、五保散户、高切坡建房、沿河低洼地带、水库(水电站)上下游影响区、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危险区域再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工程隐患,要千方百计进行应急处理,一时难以处理到位的,要制定应急度汛方案,落实抢险人员、物资、机械,加强巡查防守,确保不出问题。对排查出来的的险户,要分村进行登记造册,落实包保人员,注明险户类型、家庭人口、户主(家庭成员、邻居)、包保责任人联系方式等,确保不漏一户、不少一人。

2、进一步压实防汛责任。各乡镇、现代产业园区要进一步明确辖区内中小水库、水电站、河道堤防等重点工程防汛行政、技术、管理责任人,明确职责任务,落实水库、水电站大坝值班巡查人员,规范大坝值班巡查记录,附值班巡查图片资料,定期不定期督查抽查,确保降雨期间大坝有人值班巡查,严禁空岗、漏岗现象发生。要全面落实险户包保责任制,包保责任人要与包保对象面对面对接,逐户张贴明白卡,降雨期间,要到岗到位,开展巡查值守、应急处置,及时转移危险区域群众,避免人员伤亡事件发生。

3、进一步修订完善预案。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修订完善水库(水电站)防汛预案和乡镇、村山洪地质灾害防御预案。水库(水电站)防汛预案重点落实大坝值班巡查、调度运用计划、队伍物资、险情报告、预警信号发送等内容,水库、水电站要加强同下游村、组、单位的沟通联系,一旦大坝出现险情,能够第一时间预警、第一时间通知下游危险区域人员转移。山洪灾害防御预案重点要附转移人员花名册,逐户落实包保人员,明确双方联系号码、转移预警方式、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比如谁来负责预警、谁来负责转移、转移到哪去、怎么转移、转移后怎么安置等问题,都要讲清楚、弄明白,责任到人。

4、进一步充实物资储备。要按照“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要求,进一步充实物资储备。各乡镇、现代产业园区要根据本地防汛实际需要,足额储备编织袋、油锯、铁锹、木桩、毛竹、砂石料、救生衣、照明电源等防汛物资,河道堤防、水库较多的乡镇,编织袋应不少于2万条,一般乡镇应不少于1万条,同时落实好砂石料场或取土地点,切实做到“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要进一步落实社会挖掘机、铲车、运输车辆等防汛应急车辆,登记造册,注明联系方式,加强联系,确保一旦抢险救灾需要能够及时投入抢险。

5、进一步强化应急值守。各乡镇、现代产业园区和县防指成员单位要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了解掌握雨情、汛情、灾情,积极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强降雨期间,各乡镇要有一名主要负责同志坐镇指挥,各类防汛责任人和包保责任人要按照分工迅即到岗到位,加强巡查值守,及时转移危险区域群众,确保防汛抗灾工作有序有力推进。乡镇、村要进一步落实防汛抢险应急队伍,建立花名册,明确队员职责任务、通讯联络方式,开展应急抢险实战演练,提高队伍应急处置能力。

6、进一步强化督查调度。各乡镇及现代产业园区要强化防汛督查,要经常抽查村、水库、水电站防汛值班值守情况,确保防汛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全县安全度汛。要针对本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立即进行整改落实,尽快消除隐患,确保安全度汛,确保人民生命安全。防汛备汛专项督查问题清单整改完成情况经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6月15日前报送县督查办和县防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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