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教育相关论文范文

2017-02-21

法律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以传授法律知识、训练法律思维,从而培养合格“法律人”为内容的教育活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律教育相关论文,供大家参考。

法律教育相关论文范文一:职业学校法律教育体系构建探究

摘要:全面提高职业学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一批守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是职业教育的根基,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在职业教育如火如荼的今天,开展有效的法律教育意义深远。

关键词:职业学校;法律教育

1职校生暴力行为的原因探究

1.1素质不高

不能说分数决定学生的素质,但是有一个不争的现象是高分学生比低分学生自律性强。在中考后,高分学生绝大多数进入高中学习,普高的分数线也高于职校很多。这样,进入职校的学生,普遍是低分或中间分段的学生。这类学生没有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还有一部分学生不喜欢学习,进入职校后,学习负担减轻,家长抓的不紧,学习的主动性差,学生开始改变生活的中心,寻找新的生活方式,自制力差的学生出现了一些不良行为。

1.2青春期的逆反心理

青春期撞上职业教育,注定职业教育不是一帆风顺的。进入职校的学生大都15、16岁,正处于青春期,内心有很多的反叛。你让我读职校,可我想读的是高中;你让我不谈恋爱,可我喜欢那个女孩;你让我不要打架,我兄弟义气......这种生理周期特点也不可忽视。

1.3学校规模大,学生人数多

职业学校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迅速扩大规模,很多职校规模都超过万人,人多了,必然事也多了,各种各样的学生都有,打架斗殴的学生也就多了,学生的管理成为了学校的一个难题。

1.4住宿学生生活摩擦多

职校实行的是住宿制,很多初中生没有住校经历,入住学校后,生活上不能自理,打扫卫生、洗澡、洗衣、关灯、睡觉等生活琐事容易引起矛盾。在我做班主任时,有一个男生因为10点关灯睡觉后,同学一直在聊天,就和同学争吵,最终大打出手。密切接触的生活细节中,男生、女生都会引发矛盾。

2职校生暴力行为的类型

2.1因琐事引发,突发型的暴力行为

这一类是最常见的,比如:学校组织的篮球赛,两班的同学因为裁判的一个判罚有意见,先是互相对骂,如果老师这时没有及时制止,很快就会变成局部冲突,进而发展为两班同学的对打和事后的纠纷。突发型的暴力行为是由于未成年人青春期冲动,遇事不能冷静对待,做事不想后果,图一时痛快的心理导致的,这也给管理增加了难度,没有一点征兆,突然发生,短时间内蔓延快。

2.2伙同校外人员,相约打架

此类事件在近几年内有所增加。由于职校有住宿生,还有走读生,学生之前来源于市内不同中学,有初中同学不上学的、上其他职校的,在这个时期,学生跟社会的接触增多。学生容易在本校吃亏后,到校外喊人,相约打架。

2.3情感问题引发争斗

职校生因为争抢女生谈朋友,最后发展到打架决斗。青春期的学生对异性产生好感,与异性交往这是一件不可避免的事。在现实中,由于女生的年纪也比较小,不能很好的处理自己的感情,表达准确的想法,会引发男生之间的矛盾,甚至发展到犯罪。

2.4索要债务,产生暴力行为

职校生由于刚刚离开父母,开始独立的生活。很多学生缺少对钱财的管理与规划能力,父母给的生活费总是不够花,当问父母要不到钱时,往往会问同学借钱,部分学校也存在学生放债的情况。在借钱后不能归还,引发学生之间的矛盾加剧,从而产生暴力讨债。

3构建职业学校法律教育的体系,提升学生的法律意识

职校生的暴力行为,破坏了和谐校园,同时也给他们今后的人生路带来了负面影响。降低学生的暴力行为,在职业学校势在必行。如何才能有效的降低学生暴力行为,除了严格的管理外,提升学生的法律意识是关键,只有知法才能够懂法、守法。在本人的建议和积极参与下,我校经过多年实践,开展了形式多样并行之有效的法律教育活动,构建了以必修课为主、选修课为辅,通过组建法律社团,开展法律调查、案例分析、法律讲座等活动为补充,形成了开放的、多层次的、可选择的法律教育体系。理论课与活动课相结合,让学生在理论与现实中碰撞,知行合一,贴近生活、感悟法律、提高守法意识、增强法律素养。具体做法如下。

3.1立足学生特点,认真贯彻法律必修课的教学目标

五年制高职学校指定的法律必修课是高职一年级下学期的《职业道德与法律》,该书分为五个单元,法律有三个单元,涉及到法理、刑法和民法内容。首先进行课时分配改革。由于职业学校的教学模式是工学交替,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并存,很多专业都不能达到教学大纲规定的32-36学时,以我执教的工程造价12高职为例,本学期他们有长达7周的理论教学课,再加上节假日占用的时间,他们的实际教学时数是20课时,远低于大纲规定,这种情况在职校普遍存在。在这种现实下,如果教授所有的内容,只能是蜻蜓点水,学生不会有收获。笔者认为,教师应根据授课时数和知识内容,把教学内容分为必修和选修部分,必修部分精讲,选修部分课时不允许时,交给学生自主学习,突出课程的重点,达到了教学目标。其次增删教学内容。例如,在本书的第四单元刑法部分,教材专栏讲述了“黄、赌、毒”。笔者认为职校生容易发生的犯罪行为是敲诈勒索、抢劫、强奸、故意伤害而非“黄、赌、毒”,所以,及时补充相关的内容,让学生学会辨别罪与非罪,懂得犯罪的严重后果,从而约束自己的行为,远离犯罪。对教材内容的取舍是职业学校教学的客观需要,仅从教材的内容、深度不能满足提升学生法律意识的要求,选修课的补充是必要的。

3.2提升学生的维权意识,开设生活与法律选修课

法律必修课侧重于理论,法律选修课侧重于法律的实践。让学生从生活中寻找法律问题,学会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加强对法律的认识。笔者尝试开设了生活与法律选修课。开设了消费维权、遗嘱书写、房产买卖、房屋租赁、结婚离婚、财产继承等专题,分析典型案例、学写法律文书,促进了学生的法律实战能力,增强了学生通过法律维权的意识,提高了他们解决纠纷的能力。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普遍提高,建立了“有纠纷找法律的思维”。

3.3组建法律社团,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活动,营造守法的校园文化

社团建设是职业学校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职校生相比于高中生,课余时间多,学习压力轻,有更多的时间投身于社团活动。我校到2014年总计成立了36个社团,有手工制作类、体育类、艺术类、专业类、儒学类等。社团涉及很多领域,彰显了职业学校学生对自我发展的需求和他们的才气,但是遗憾的是,没有法律社团。笔者因此发起成立了法律宣传社,试图以社团的形式,开展法律活动,让更多的学生接触法律。社团拟开展社会调查类和专题法律讲座类活动,让更多的学生感知法律、参与法律。

3.4指导学生参加全省模拟法庭大赛,以大赛推动法律知识的学习

2012年开始举办的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模拟法庭大赛,旨在以现场模拟的方式诠释法律现象和常识,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提升学生的法律素养。我校在首届大赛中代表常州参赛,夺得第一名。大赛以直接体验,提升了学生学法的兴趣,提高了学生对法律的准确认识,实现了知行合一。通过层层选拔学生,指导学生参加大赛,学习法律的氛围在学生中传播,学生学法、用法蔚然成风,校园打架斗殴事件明显减少。

4提升职校生法律意识的几点思考

4.1学校法律教育的长期性

要想改变人的行为,首先要改变人的思想,而思想的变化是一个长期教育的结果。对职校生的法律教育是学生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和谐校园的基础。因此,学校不能做表面文章、形式主义、短期行为,而应投入一定的人员与财务,配备专兼职法律教师,拨出一定的费用,对法律教育下大力气,常抓不懈。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唯有一贯坚持,才能见到实效。

4.2学校法律教育的多元性

法律教育不能仅依靠课堂的理论教学,也可以向专业课一样进行仿真模拟。模拟法庭大赛是一个有益的尝试,这部分内容既有实体法,更有程序法,采取学生参与式、体验式过程。中央电视台经济与法栏目有很多的节目是采取这种方式呈现的,学校也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开展这类活动。让法律教育多样化,更能贴近学生、吸引学生。

4.3学校法律教育的开放性

法律从来都不是封闭的学科,学习法律应有开放的心态。学校的法律教育不能局限于学校,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该引导学生走出校园进行社会调查,听取生活中其他人对法律的建议,并进行梳理,形成自己的法律意见。同时,也可以参观监狱、旁听审判,真实感受法律权威,聆听犯罪者发自内心的忏悔,达到教育学生的目的。

4.4学校法律教育的惩罚性

当一个学生犯错后,能不能受到适当的惩罚,对其下次是否再犯错有重要影响。笔者认为,惩罚本身也是一种教育,今天学校多用告之家长、学校处分的方式来惩罚学生。就我的观察,学生更害怕告诉家长,至于学校的处分对他们来说只是多了一层约束,而不是畏惧,本质是没有达到因惩罚而教育学生的目的。体罚和罚款在校禁止使用的。笔者想举两个外国的例子给同仁们抛砖引玉。韩国的《教育处罚法》规定,准许使用长度不超过100厘米,厚度不超过1厘米的戒尺,打学生的小腿;日本也承认教师对学生体罚的合法化。体罚的目的并不是要惩罚学生的身体,更多的是增加羞耻感,让其悔悟错误。我不是一个喜欢体罚的人,但我赞成合法体罚权和反对非法体罚。我这辈子,只受过一次体罚,30年前我的小学班主任用戒尺打了我手心两下,这件事让我至今印像深刻,从那次后,我再也没有不完成作业。这样的教育比罚写100遍岂不更深刻,更有意义。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严格的教育。法律教育就是要强调罪与罚,只灌输学生罪的邪恶,而不灌输罚的严厉是残缺的法律教育。

5结束语

全面提高职业学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一批守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是职业教育的根基,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在职业教育如火如荼的今天,开展有效的法律教育意义深远。

参考文献

1、诊所法律教育若干基本问题研究左卫民,兰荣杰环球法律评论2005-05-28

2、略论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王振民中国法学1996-10-09

法律教育相关论文范文二:诊所法律教育路径探析

摘要:面对时代挑战和历史机遇,诊所式法律教育需要引入中国,教会学生像律师一样思考,从而学会自己面对问题、自己解决问题。

关键词:法律教育;实践教学

一、诊所法律教育的特点

作为一种实践教学方法,诊所法律教育有其自身的特点。具体而言,诊所法律教育具有以下特点:

1.主体的特定性

法律诊所一般涉及三方主体:法学院的学生、指导教师和当事人。其中,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中心,学生为主,教师为辅,诊所教学要充分体现以学生为本的精神。诊所教师需要既有法学理论知识,又有律师实务或法律工作经历。为了更好地提高教学质量,拓展学生的视野,诊所还会聘请一些专业人士,如法官、检察官、律师、妇联、残联和青少年联合会等社会团体中的法律工作者作为特邀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的责任是指导、监督学生学习律师技巧和办理具体案件,提高其综合能力。当事人是诊所教学中不可或缺的主体,当事人与法律诊所是委托关系,在假期来临或其他影响学生办案的情况出现时,诊所对于妥善交接案件、保护当事人的权利负有义务。

2.受理案件的局限性

与法律援助案件不同的是,诊所受理的案件具有局限性,诊所往往需要确定某一类特殊群体作为援助对象,办理同一类别的案件。这是诊所永远无法也不可能取代法律援助机构的地方。由于指导教师的专业不同,不同地域、人群法律援助的社会需求量不同,诊所更趋向于专业化。对于诊所法律教育而言,基于教学所需,结合诊所学生的实际能力,有选择地受理教师熟悉的领域,学生力所能及代理案件的做法是现实、明智的,也是负责任的。同时,应注意将案件数量控制在一定范围内。这样,一方面能使学生能力得到有效锻炼;另一方面又能使当事人利益得到切实保障,达到法律教育与社会需求双赢的效果。

3.教学形式的多样性

法律诊所在授课形式上,分为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两类。课堂教学,包括课堂讨论、小组讨论、单独辅导等部分,采用案例分析、角色模拟、模拟法庭、录像分析和诊所游戏等方式。实践教学,包括回复信件、法律咨询、非诉讼代理、诉讼代理等活动。两类教学方式相辅相成,融会贯通,在“学”与“教”的互动之中,在“学”与“做”的实践当中,在书本与社会的矛盾之中,在理想与现实的碰撞之中,激发学生思考的能力,达到诊所教学的最终目的。

二、诊所法律教育的优势

实践证明,诊所法律教育是一种法学院学生获得法律经验、培养实务能力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其突出的实践性特色具有单纯的课堂教育无可比拟的优势。

1.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作为一种教学手段,诊所法律教育的实施有助于提高法科学生的综合素质。首先,有利于提高学生的语言表达和书面表达的能力。法律职业需要从业者具有良好的口语表达和书面表达能力,而诊所法律教育可以很好地锻炼这方面的能力,如通过模拟法庭辩论,准备代理词、答辩状和辩护词等,学生这方面的能力都可以得到培养与锻炼。其次,有利于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分析推理的能力。传统的教学活动往往片面强调教师的主导性,偏重于对法学理论、法律概念和法律条文的解析,而忽视了对社会生活本身的关注,这不利于学生独立判断和分析推理能力的培养。在诊所法律教育中,学生需要自己面对各种复杂问题,如麻烦的委托人、复杂的案情、其他领域的知识等等,这促使他们必须耐心地对待、仔细地分析、认真地思考,最终找到解决之道。

2.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法律是一门应用科学,它归根结底是为了设立人与人之间交往的规则,并对逾越规则的行为划分责任。长期以来,我国法律教学中存在着毕业生实务操作能力严重不足的问题,无法适应法律实践的要求,由此形成了法律教学活动与法律实践相脱节的问题。法科毕业生需要具备一定的理论素养,但他们更需要具备较强的实战能力,即分析处理法律实务的能力。在诊所法律教育的模式下,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亲自为委托人提供服务,有利于提高他们的法律实务能力,从而为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3.有利于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

在当今社会,一些法律人功利心很重,有的怠于为弱势群体提供服务,有的甚至以身试法,究其原因在于其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诊所法律教育以弱势群体为法律援助的主要对象,学生在法律服务中,亲身体会弱势群体的诉求,根据法律规定为其争取权利,有利于形成正确的法律理念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4.有利于促进学生对法律职业的理解

通过调查发现,大多数法学专业的学生并不是基于对法学专业或者是法律职业了解与热爱才选择研修法律。他们或是因为父母的要求,或是基于社会舆论或功利性的考量等,都缺乏对法律职业本身及社会责任的正确认识。法律不仅是比较完美的理论性学科,更是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操作性的学科。通过诊所法律教育,学生能够深刻地认识到法律职业的真正意义,从而投身到维护公平正义的法治事业中去。

三、诊所法律教育的路径选择

在我国,法律教育的目标是知识传授还是思维训练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因为只有目标明确,我们才能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笔者以为,在我国目前的教育背景下,向学生传授法律知识固然重要,但训练学生的法律思维尤为必要,因为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才是法律职业教育的精髓所在。因此,为了训练学生像律师一样思考,诊所式法律教育应该成为我们的首选。如何在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中锻炼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培养学生像律师一样思考?笔者认为可以选择以下的途径:为了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在课堂教学中,诊所教师可以利用讲授诊所课程,有意识地培养学生崇尚法律的能力。如可以利用上课时间每次抽出三分钟给学生出一道题,起初的题目类似于“小鸡为什么过马路?”一类的问题,学生可能会给出若干种答案,但只要有一位学生指出“由于法律规定”,我们也是很欣喜的。随着学习进程的深入,后来的许多问题学生回答得都与法律规范相结合,如我们熟知的“母亲和女朋友都掉进了河里,你先救谁?”学生如条件反射般地回答“法律规定救谁就救谁”。总之,通过这种反射性、强制性地训练,学生可以形成法律思维的第一个能力就是崇法性思维。随着不断的积累,当讨论到“恶法是否是法”这一古老命题时,学生虽然可以从自然法观念的角度认识到恶法的局限,但仍然基于以往的训练提出“恶法只要未被废除,仍然要遵守”的法律人的答案。为了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在实践教学中,我们可以组织学生参加法庭审判活动,活动结束后要求学生写出庭审报告,在报告中重点要求学生必须对庭审中法官的提问、诉讼代理人辩论的内容以“三段论”的形式展示。要求学生能够学会用“三段论”的方式将辩论对方的内容快速分解,然后指出对方观点中存在的大前提错误或小前提错误,最后给出总结性结论。如此反复训练,学生的辩论能力以及法律思维能力必然大大提高。此外,以具备法律思维能力的法律职业人为培养对象的法律教育不必是通才教育,在诊所法律教育中制定教学大纲时,应该选择对学生来讲最急需、对实践来讲最实用的课程,虽然这可能会被一些人批评为急功近利,但法律教学的目的决定只能如此。

四、结束语

面对时代挑战和历史机遇,诊所式法律教育需要引入中国,教会学生像律师一样思考,从而学会自己面对问题、自己解决问题。对当前的中国大陆法学教育而言,需要通过一系列渐进式的改革,将法学教育牵引出与实践相疏离的循环轨道,使教师和学生都真正地了解实践、关注实践,培养起真正的法律思维、法律方法、法律技巧,形成新的法学教育传统,使法学教育真正关注社会、思考社会、服务社会,这样才不至于使学生在校园中靡费光阴,学不到有意义的东西;也才能促进法学教育的健康发展,培养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参考文献

1、明确学前教育性质,切实保障学前教育地位——法国免费学前教育法律研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沙莉;庞丽娟;学前教育研究2010-09-01

2、中国近代法律教育与中国近代法学何勤华法学2003-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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