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用药禁忌_老年人用药注意事项

2017-06-02

当代老年人,他们的奋斗时期已经过了,是享福的时候了,老年人养生就是他们唯一的追求。老人用药禁忌有哪些呢?本文是小编整理老人用药禁忌的资料,仅供参考。

老人用药禁忌

1、忌滥用西药抗生素、激素和维生素(所谓西药“三大素”)乃因人到中老年脾胃多虚,“三大素”类似于苦寒中药:黄芩、黄连、黄柏之类,伤脾败胃,且付作用较多,变症叠出。

2、忌长期滥用西药止通片,因久用止痛片损伤胃肠道,引起胃出血,久服还会成瘾,危害极大。当寻求中医药治疗。

3、忌求愈心急,擅自增加用药剂量,致使脾胃不能承受重负,反增变症。

4、忌迷信名贵药,名牌药,因贵药不等于好药,不一定对症。药轻价廉,功在对症,参茸盲投,多见伤人,大黄对症,屡屡救人。

5、忌轻信民间偏方、秘方。偏方、秘方确有对症之病,但地有南北,人有寒热,差之毫厘,缪之千里。

6、忌滥用滋补药,补药亦要辨证使用,盲投峻补,非但无功,反招其害。

7、忌茶水送药,酒后服药,抽烟服药,因烟酒后服药有多种不良反应,使药效大减,茶水亦大减药物疗效。

8、忌盲目服用抗衰老药(包括性抗衰老药),市售抗衰老药,均七分宣传,三分见效,且疗效不能巩固,其治本之法,必须求治中医。

9、忌任意滥用。患慢性病的老人应尽量少用药物,尤其切忌不明病因就随意滥用药物,以免发生不良反应或延误治疗。

10、忌种类过多。老年病人服用的药物越多,发生药物不良反应的机会也越多。此外,老年人记忆欠佳,大堆药物易造成多服、误服或志服,最好一次不超过3-4种。

11、忌用药过量。临床用药量并非随着年龄的增加而一直增加。老年人用药应相对减少,一般可用成人剂量的1/2-3/4即可。

12、忌时间过长。老年人肾功能减退,对药物和代谢产物的滤过减少。故老人用药时间过长,会招致不良反应。老年人用药时间应根据病情以及医嘱及时停药或减量,尤其是对于毒性大的药物,更应按“衰其大半而止”的原则,掌握好用药时间。

13、忌生搬硬套。有的老年人看别人用某种药治好某种病便仿效之,忽视了自己的体质及病症差异。

14、忌乱用秘方、偏方、验方。老年病多长期、慢性,易出现“乱投医”现象。那些未经验证的秘单方,无法科学地判定疗效,凭运气治病,常会延误病情甚至酿成中毒,添病加害。

15、忌滥用补药。体弱老年人可适当辨证地用些补虚益气之品,但若为补而补,盲目滥用,可变利为害。民间就有“药不对症,参茸亦毒”的说法。

16、忌朝秦暮楚。有的老年人治病用药“跟着感觉走”,今天见广告说这好,便用这药;明天见夸那,又改用那药。用药品种不定,多药杂用,不但治不好病,反而容易引出毒副反应。

17、忌长期用一种药。一种药物长期应用,不仅容易产生抗药性,使药效降低,而且会产生对药物的依赖性甚至形成药瘾。

18、忌滥用三大素。抗生素、激素、维生素是临床常用的有效药物,但不能当万能药、太平药滥用,否则会导致严重不良后果。

19、忌依赖安眠药。长期服用安眠药易发生头昏、头胀、步态不稳和跌跃,久用也可成瘾和损害肝肾功能。治疗失眠最好以非药物疗法为主,安眠药为辅。安眠药只宜帮助病人度过最困难的时刻,治疗时应交替轮换用毒性较低的药物。

老年人用药四大注意事项

1、同时最多服4种药

很多老年人身患多种慢性病,医生计算用药量不能简单地用“加法”,最好用“减法”。遵循“最少数量药物、最小有效剂量”的原则,一般不推荐同时4种以上配伍使用。

2、不可滥用保健品

不要迷信所谓名、贵、新药,轻信广告滥吃药,也不要大量服入延缓衰老药或保健品之类的东西。多数抗衰老药物目前仍处于研究阶段,仅仅为了延年益寿而长期应用此类药物是不恰当的。

还有不少骗子盯上了老年人,推销所谓的“灵丹妙药”或“祖传秘方”,大家应提高警惕,到正规医院和药房拿药,以免上当受骗,危害健康。

3、看病记录别丢掉

老年人应该保存好自己完整的用药记录、药物过敏史。老年人就诊时要带好用药记录,并尽量看固定的医生,这样能让医生开处方时更准确地考虑到药物的相互作用。

4、小病尽量别吃药

比如遇到伤风感冒这样的小病,最重要的是休息,同时可以通过食疗促进康复。如风寒感冒喝些生姜红糖水,头痛、关节痛等慢性疼痛可以先做理疗、按摩、针灸等,不要依赖止痛药。

此外,多与人交流,保持良好心态对避免病情反复,减少用药机会非常重要。

老年人用药禁忌

1.受益原则首先要有明确的用药适应症,另外还要保证用药的受益/风险比大于1。即便有适应症,但用药的受益/风险比小于1时,就不应给予药物治疗。

2.五种药物原则 老年人同时用药不能超过5种。据统计,同时使用5种药物以下的药品不良反应发生率为4%,6~10种为10%,11~15种为25%,16~20种为54%。要明确治疗目标,抓住主要矛盾、选择主要药物治疗。凡是疗效不确切、耐受性差、未按医嘱服用的药物都可考虑停止使用,以减少用药数目。如果病情危重需要使用多种药物时,在病情稳定后仍应遵守5种药物原则。尽量选择一箭双雕的药物。另外,要重视非药物疗法,这仍然是有效的基础治疗手段。如早期糖尿病可采用饮食疗法,轻型高血压可通过限钠、运动、减肥等治疗,老年人便秘可多吃粗纤维食物、加强腹肌锻炼等,病情可能得到控制而无需用药。

3.小剂量原则 老年人除维生素、微量元素和消化酶类等药物可以用成年人剂量外,其他所有药物都应低于成年人剂量。由于现在尚缺乏针对老年人剂量的调整指南。因此,应根据老年患者的年龄和健康状态、体重、肝肾功能、临床情况、治疗指数、蛋白结合率等情况具体分析,能用较小剂量达到治疗目的的,就没有必要使用大剂量。 应注意的是,也并非保持始终如一的小剂量,可以是开始时小剂量,也可以是维持治疗的小剂量,这主要与药物类型有关。对于需要使用首次负荷量的药物(利多卡因、乙胺碘呋酮、部分抗生素等),为了确保迅速起效,老年人首次可用成年人剂量的下限。小剂量原则主要体现在维持量上。而对于其他大多数药物来说,小剂量原则主要体现在开始用药阶段,即开始用药从小剂量(成年人剂量的1/5~1/4)开始,缓慢增量。以获得更大疗效和更小副作用为准则,探索每位老年患者的最佳剂量。

4.择时原则 择时原则是根据时间生物学和时间药理学的原理,选择最适宜的用药时间进行治疗。由于许多疾病的发作、加重与缓解具有昼夜节律的变化(如变异型心绞痛、脑血栓、哮喘常在夜间出现,急性心肌梗死和脑出血的发病高峰在上午);药代动力学有昼夜节律的变化(如白天肠道功能相对亢进,因此白天用药比夜间吸收快、血液浓度高);药效学也有昼夜节律变化(如胰岛素的降糖作用上午大于下午)。

5.暂停用药原则 当怀疑药品不良反应时,要停药一段时间。在老人用药期间应密切观察,一旦发生新的症状,包括躯体、认知或情感方面的症状,都应考虑药品不良反应或病情进展。对于服药的老年人出现新症状,停药受益明显多于加药受益。所以暂停用药原则作为现代老年病学中最简单、最有效的干预措施之一,值得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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