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维保合同,系统维保合同范本
着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系统维保需求越来越多,那么系统维保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系统维保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系统维保合同范文一
甲方:
乙方:
乙方受甲方委托承揽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电话交换机系统、门禁系统设备的维护保养工程,以确保整个系统运行的稳定可靠。根据甲方有关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操作情况,双方在平等自愿原则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维护协议:
一、系统概况:
1、系统名称:电话交换机系统、门禁系统
2、项目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8号福泰广场B座F24、25、26;青岛市即墨市三里庄烟青一级路旁金王产业园
3、服务性质:质保期结束后的系统维护服务及技术支持
4、服务范围:负责系统设备的维护、保养、检修及紧急故障处理工作,确保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维护保养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陆仟元/年),含税价。
三、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1甲方发现系统有异常情况出现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详细说明故障现象和最后一次正常使用情况,以便于乙方根据故障现象进行相应的准备工作和开展维修服务工作。
1.2乙方在对系统进行维修及保养过程中,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调帮助和便利设施。维修完毕后,甲方及时派人进行检查和验收 并在维修单据上签字确认。
1.3在维修保养过程中,甲方应给予乙方必要的协助工作,负责协调处理与其他部门以及所涉及的其他工种的配合事宜。
1.4甲方应根据合同条款及时支付乙方相应的维护保养费用。 2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2.1为系统正常运转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确保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
2.2在系统设备正常使用的状态下,乙方定期到甲方现场进行设备的例行保养和检修,每月至少一次,全年总计不得低于十二次。
2.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维护保养记录和相关设备维修资料。
2.4乙方维护保养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安全环境等各项规定,最大限度的减少对甲方工作环境的影响。
2.5系统在平时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正式通知后及时响应,维修响应时间为2小时,如出现设备损坏,当时无法修复,乙方需提供替代设备,并保证在 个工作日内使系统恢复正常运行,若因设备硬件问题不能立即解决,需要在24小时内制定出维修方案并及时将方案书面递交甲方。
2.6如出现设备维修更换零部件或更换设备时,乙方提供的设备和材料应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能用于维护和检修。更换零部件及设
备的相关费用,甲方只需支付器材成本费,所更换的设备及零部件乙方承诺保修一年,自更换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7乙方为甲方承揽工作服务期间,因维护保养工作所发生的施工人员事故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维护保养期限:
本合同自2011年 月 日起生效,至2011年 月 日终止。
五、维保费用计算:
电话系统、门禁系统均需要提供原系统品牌
详细名单需要进一步落实
六、维护保养项目:
1、前端采集、控制设备;
A、外观护罩清洁,检查密封性能。
B、前端专业清洁。
C、前端系统测试。
D、电源、电锁、控制、视频接点检查,避免缠绕和松动。
2、总控制系统:
A、每季度外观专业清洁。
B、例如:采用专用清洗液。
C、电源、电锁、控制、视频接点检查,避免缠绕和松动。
D、检查系统软件使用状态,备份历史数据。
七、付款方式:
需要落实业务部门
八、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接到通知后未能及时对情况作出处理,而造成系统不能尽快恢复使用,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天向甲方支付迟延处罚金,乙方确认甲方可以在维护保养费用中直接予以扣除。
2、非乙方原因所致情形,造成维护保养服务拖延或不能正常进行,甲方应按实际情况调整维护保养服务时间和内容,此条款不视为双方的违约。
3、由于甲方未按时支付维保费用,或未遵循协议中规定的条例,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进行维护保养工作,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适当予以延期,并不视为乙方的违约。
九、争议及解决:
因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引发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
十、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满足本合同约定生效条件之日起生效。
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地:
签署日期:
系统维保合同范文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因消防设备维修保养不及时而导致消防设备不能正常工作,一旦发生火灾,不能真正起到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的作用。为此需要对消防工程进行维护保养,以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根据省政府(94)53号令的规定,现甲方将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委托给乙方承担。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互相配合,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维护服务的消防工程名称:
第二条:维护服务的消防工程地址:
第三条:维修服务的消防工程范围及维护内容要求:
一、维护服务的消防工程范围: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控制系统
2、 消火栓系统
3、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二、维护内容及要求:详见维护细则表
第四条:维护费用: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年维护费为: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 甲方应安排专人负责该消防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监护,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并按消防规范的要求,对火灾报警控制器及所有供水总闸,压力表及附属组件进行日检,并填写好系统运行日登记表及日检表。
2、 甲方一旦发现故障不能自行排除时,应及时果断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同时以电话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与甲方联系确认后24小时内,必须派员到现场进行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维修记录,甲、乙双方有关人员签字后交双方分别存档。
3、 甲方必须按本合同按时付给乙方维护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应付款项,如发生拖欠款项现象,除按《经济合同法》规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将自动转为待工期,其间,该消防维护服务的项目所发生的任何消防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该工程的全部消防图纸资料及有关设备的材料,以利乙方能顺利地进行维护。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根据维护细则定期进行月检、季检、年检,同时对工程范围内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每次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后,分别由双方负责人签字存档。(注:年检和季检的当月不再进行月检)。
2、 乙方在月检、季检和年检的维护工作完成后,应做出维护报告书,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由签字后存档。在不定期巡检期间,若甲方通知乙方到现场,乙方两次不按时到达现场处理故障,视为违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消防工程维修服务合同的期限及付款时间:
1、 消防工程维护服务合同期为五年,自盖章之日起生效。期满后自动失效。维护保养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该合同期满时,乙方有优先续签合同的权利。
2、 甲方应在合同期内每年 月 日支付当年维护款 元,
第七条:其它:
1、 消防工程的维护保养工作,需更换设备、零配件、材料单价在100元以内,由乙方承担。设备购买原则上由甲方自行解决,甲方亦可委托乙方购买,其采购费用由甲方支付。
2、 甲方现场负责人为: ,乙方现场负责人为: ,如双方现场负责人有所变动,应书面通知对方。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系统维保合同范文三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规定,就乙方为甲方设备提供维护、维修服务,甲乙双方同意根据合同内载明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据此双方签约如下:
一、 关于设备
1.1设备名称:宾馆内所有消防设备;
1.2设备品牌:见合同;
1.3设备型号:见合同;
1.4所在处所:见施工图纸。
二、 提供服务的范围
对设备包括与设备有效运行有关的软件、硬件提供维护 维修服务。
三、 维护的内容
3.1 每2周不少于1次到设备现场对设备进行机件清洁维护保养,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3.2 每3个月不少于1次对设备进行功能检测、保养及更换已损耗的易损部件;
3.3 每半年对设备进行调试一次;
3.4 定期维护使机器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减少设备的损耗和零件的损耗。
四、 维护内容
4.1 接到甲方要求排除故障的电话后,乙方的技术人员必须在3小时内赶到现场,并在24小时内排除设备故障,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
4.2 乙方必须提供电话应急回应服务及上门维修服务;乙方维修服务电话: 传真:
4.3 在本合同期内,应对设备进行一次大修,进行全面清理式检测维护保养并更换已损耗的部件,大修时间由甲方确定。
五、 易损件、配件及耗材的供应
5.1 易损件、配件等备件由甲方承担费用的,在更换备件后,从设备中拆卸的备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5.2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商品及服务的价格不得高于乙方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商品及服务的价格。
六、 甲方的权利义务
6.1固定专职技术人员按有关规定操作设备;
6.2乙方对设备进行维护维修时,甲方应提供相应的便利;
6.3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费用;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7.1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合同的规定,为甲方提供维护、维修服务,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7.2 乙方自行配备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所需的工具、设备;
7.3 每次进行设备的维护、维修时为甲方技术人员提供现场培训;
7.4 乙方对每次维护、维修做记录并交甲方,记录的内容包括故障现象、维护维修结果、人员及时间等;
7.5 不得将在向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熟知甲方业务机密泄露给第三方。
八、费用及其支付
8.1 费用
甲方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费用总额为: 万元,大写:
8.2 支付
8.2.1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总额的50%;
8.2.2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如双方发生争议,在争议解决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余款,即费用总额的50%。
九、违约责任
9.1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4.1条规定的,每延误1小时,按本合同金额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2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每次按本合同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合同期限自 至
十一、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和终止等,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二、争议的解决
12.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当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解决;
12.2 如不能协商解决争议,按下列方式解决:
12.2.1依法向合同履行地方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合同效力
13.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3.2 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法终止或被宣告无效的,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十四、其他
14.1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对本合同进行变更的,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自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效力;
14.2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的办公地点或传真号码发生变更的,应以及时通知甲方。
14.3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