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人作文和评语

2017-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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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人作文的重点训练范围包括学会描写人物的外貌特征;学会描写人物的动作;能写出自己熟悉的或敬佩的一个人;能写出在某项活动中的单个人和群体。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写人作文和评语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写人作文和评语一

屈原是一个伟大的人物,他的爱国之心是无人能比的。

我们怎能忘了屈原,在怀王客死于秦之时来到江边,颜色憔悴,形容枯槁。“举世皆醉,而我独醒。”渔夫劝他说:“举世皆浊,何不随其流而扬其波,哺其糟而啜起醴?何故怀瑾握瑜,而自令见放为?”屈原长叹一声说:“世人又有谁能理解我呢?楚国日削月割,怀王客死于秦,只剩下无能的襄王与子兰。楚命不久矣,我又有何颜面苟活于世?唯有一死,乃了我心头之恨!”乃作《怀沙》之赋,然后怀石投汨罗江一死。后人对此不平,以为楚王那样的昏君,不值得屈原去尽忠和报效,我认为这忽视了他作为“政治家”的一面。焉知政治也是一种“理想”。政治家与政客不同,前者是别无选择的献身,后者却是投机。身为“楚臣”,他不能承受楚国亡国的事实。

仅作为一个“诗人”,即使“国破山河在”,亦不必去死,诗人可以以“诗”爱国和救国。他可以为国家的教育事业做出奉献,但作为三闾大夫必须沉江。屈原的这种“相始终”的精神,是他作为一个政治家面对失败的唯一选择,他把作为“政治家”的责任放到“诗人”之上,这才是屈原对自己的定位。

屈原是不会等到敌国军队侵入受辱而死的。羞辱他就是羞辱楚国。他要选择死,一种自由的、高尚的、独立的死。“高余冠之岌岌兮,长余佩之陆离”,他悲吟着,高歌着,在汨罗江饱览他所挚爱的山河大地,从容如归地赴死。

屈原的死是伟大的,他为了祖国,为了社稷,殚思极虑,至死不渝,流芳百世,名垂青史。

祖宗给了我们一个清明节。清明时的中国,生人走到死的边界,冥冥之中的灵魂也来与生人相逢。中国人,不只是活在自己的生命里,还活在那些杰出的生里,活在那些杰出的死里,活在历史里,活在未来中。五千年积淀的,绝非只是出土的竹简,而是这中国式的生命,这使得中国人“精神上的人生”比肉体上的人生更为漫长浩渺。

简评:作者在漫漫历史长河中,群星璀璨的历史名人中选取了屈原,记叙他坎坷曲折而又辉煌的一生,赞美他面对强权不屈服,面对胜利不自傲的高贵品质。叙事条理,人物形象突出。

写人作文和评语二

只有在暗夜里才能感受那种音符,突然奔出倾涌让你有一种未名的感动,一下子进入你的心里,捕捉到那一瞬间的幸福,于是刹那间让你的泪涌上心头。

我喜欢这个纤弱的或者说是病态的,更象是诗人的钢琴家。

勃拉姆斯太内敛了,我体会不到那种生活的幸福感;柴可夫斯基过于忧伤,听他的曲子总会有一种莫名的伤感涌上心头;李斯特他狂野了,如果钢琴有生命的话一定会提前累死;贝多芬的抗争或许这个年龄的小孩还没有感觉。只有肖邦,白色的面容凝铸了太多的过往。

或许只有在黑夜才能真真切切的感受萧邦,是白天强烈的阳光把所有的一切都抹杀了吧。

我听他的玛祖卡,夜曲,很难想象在那个热闹的世纪之都巴黎,在那香水沙龙充斥的城市。他仍有一颗恬静温和的心。一直很安静。在夕阳落了以后,黑的透亮的三角钢琴,月光从高大的落地窗散入满地的温柔。那个纤弱的,近乎病态的钢琴手在黑白键中阐述自己的生活。

萧邦是孤独的,但我并不认为这是他的悲哀,在最后的《夜曲。op22》——他的遗作,我能强烈的感受到他对生命的向往和生活的热爱。

没有人能够逃离孤独,在孤独中完善和超越自我的人,注定他将成为一个伟人。

萧邦一生只有钢琴,没有歌剧,没有交响乐,也许就是因为这不可抹杀的改变,铸就了他一生的承诺。

简评:从文章的内容来看,作者对音乐有自己独特的理解:勃拉姆斯内敛,柴可夫斯基忧伤,李斯特狂野而肖邦则是孤独的;作者把描写肖邦作为重点照应了题目,突出了中心,抒情性很强,文采斐然

写人作文和评语三

有一个温暖而又甜蜜的称呼—闺蜜。它超出了单纯的友谊。友情浓厚后,便到了“闺蜜”的境界。每个女生都有自己藏在心底最真挚的一份友情。我的第一个闺蜜是在学前班认识的。

我们一起生病;一起将以前的家长签字剪下粘到考砸了的卷子上;一起观察院子角落里的新叶;一起凑钱买奶昔喝;一起保护别的女生免受男生欺负。

她总是扎着两个直立的小辫子。刘海稀稀疏疏的排列在高高的额头上。几颗小痣调皮地立足于她略带樱桃红色的双颊上。她一笑,左边的酒窝便立刻现了形。两颗大板牙让人觉得她老实。

我第一次遇见她时正看着未及格的听写本。我盯着听写本有些发呆,突然,从肩头不知谁递来了一根波板糖。我转过头去,看到她在对着我笑。露出了一颗正探头探脑的小虎牙。也不经过我的同意,就将波板糖塞入了我的手中,说:“糖是甜的,吃了它,你的心也就甜了。”我被她的想法逗笑了。于是,我们成了好朋友。现在想想,当初竟因一根棒棒糖和她成为了朋友,现在想起,竟有些还念小时候的童真。

勿忘我,嫩小却无香。若说出一种花与她相符,那我必定会说“勿忘我”。它有一种独具的质朴素雅的感觉,总带给人淡淡的幽香。她与我都只想要朴素而不单调的生活,每天都有新的小发现,惊喜之余也会思索与我们对生活的思考。

六年前,我们分别。但我们坚信,我们会再见。可当我回去寻找她时,他家已人去楼空。我仿佛被抽光了精力,向着我们小时经常玩耍的地方走去。是我们相遇的季节,夏日的骄阳将我的额头晒得火辣辣地疼。我想哭,却没有力气。我多么希望这时背后会伸出一根棒棒糖,还会有她。我舍不得,但是却就这样无情与她再见。

或许,我们会在另一个角落遇见。那时,我会拿出一枚糖,递给她,就如,她给我时一样。我会笑着说;

“喂,我要你当我的闺蜜。”你一定会笑着答应的,对吧。

简评:这是一篇写人叙事的散文,作者回忆了与儿时伙伴一段深厚的友谊,情感真挚,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人物形象突出,活灵活现。叙事条理,娓娓道来,把朋友称之为“闺蜜”幽默诙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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