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泉州市老年人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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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一直是政府的重点保护对象。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2017泉州市老年人补贴政策 ,希望对您有帮助。
2017泉州市老年人补贴政策如下
日前,泉州市老龄办、泉州市中级法院等33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到2015年,老年人优待项目基本覆盖老年人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
《意见》优待的基本对象为本市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补贴方面,2018年前要建立全市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百岁及以上老年人长寿营养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350元。
医疗方面,医疗卫生机构要优先为辖区内65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免费建立健康档案。
交通方面,70周岁以上老年人凭敬老卡、爱心卡或《福建老年人优待证》可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60周岁以上半价优待。
活动场所方面,新建的城区、居民小区应当将老年公寓、老年活动场所设施建设列入规划、统筹安排。旧居民小区应积极整合资源,创造条件为老年人生活、休闲、健身提供方便。
另外,根据实际对厦漳60周岁以上老年人逐步实行同城化减免,提倡对常住本行政区域内的外埠老年人给予同等优待。鼓励景区内的观光车、缆车等代步工具对老年人给予优惠。还要重点规划、扶持一批体现老年主题的创作项目和文化工程,实现“一县(市、区)一品牌”。
老年(老干部)活动场所、老年教育资源要对城乡老年人公平开放,公共教育资源应当为老年人学习提供指导和帮助。办好各类老年学校,低保、贫困老年人进老年大学(学校)减免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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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泉州市民政老龄残联工作视频会议上获悉,“十三五”期间泉州市“大民政”工作将进一步推进民政、老龄、残疾人事业发展。其中,80周岁老年人高龄补贴计划实现全覆盖。
会上指出,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泉州市将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与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健全农村低保安居房建设制度,抓好农村低保安居房建设项目,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机制,计划投资1000万元改造和提升200个自然灾害避灾点,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三级”联创。
在养老服务方面,泉州市将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0张以上。“十三五”期间,将推动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全覆盖,逐步提升补贴标准,完善老年休闲娱乐、文化教育、游戏健身设施建设。
为推动新常态化下的残疾人小康进程,泉州市将加快提升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让广大残疾人的生活更有保障。做好为民办实事工作,完成包括扶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就业创业、残疾人托养服务、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贫困残疾人辅具适配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