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机租赁合同
吊机是起重机的通俗称呼,在船舶、设备、机械、模具等一系列重工产品有广泛的应用。吊机租赁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吊机租赁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吊机租赁合同范文一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方因香港机场人工岛桩基专案施工需用,现租赁乙方150T SNY SCC1500CHYDRAIC履带吊机一台。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一、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租期暂定8个月,乙方吊机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并报送相关部门批准可以使用后开始计算租金。乙方提供吊机操作手一名,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表现及工地实际情况,对租期进行调整。
二、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退场,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剩余租金。租出之机械如中途坏机,乙方负责修理,但因坏机影响地盘之运作延误及损失,乙方恕不负担任何责任。
三、作业时间8:00-18:00,含午餐一小时(12:00-13:00)。除特别注明外,出租之机械均以月租计算,租用期不足一个月时则按比例计算,而计算之基数以每月26天计算(不包括星期日),其余时间及法定假日视作加班。
四、甲方有吊机的调度权,吊机操作服从甲方现场安排。
五、乙方对吊机进行维护前,需征得甲方同意。
1、因乙方机械原因,未能修理好,乙方不会承担任何引致相关工程延误或另租机械的任何责任及费用。
2、因乙方机械原因,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但甲方必须向乙方缴清坏机或停机日期前之租金。
六、乙方司机需离开工地,需向甲方主管领导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要保证通讯设备开通,便于甲方能及时联络到乙方。
七、乙方应确保其设备手续齐全,并能够满足甲方及业主在岛上施工要求,并应为其设备购买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及操作手保险由承租人(甲方)负责购买。
八、乙方机械要保证随叫随到,乙方应予以无条件配合。如乙方操作人员技术水准差,甲方可要求乙方另派人员。
九、月租金为150000.00港元/台(大写港币:壹拾伍萬港元整/台),加班费用为865.00港币/小时,星期日或劳工假期加班费用8,654港币/日。按实际考勤时间计量租金。甲方另行补贴乙方进退场费35000.00港元/程,如甲方租满6个月,可免除退场费。租金已包含税金,乙方凭收据及发票收款。
十、不论打风、落雨、地盘临时停工、实际工作时现场环境问题或货物吊重超重而不能工作,租金一律照计。
十一、最少租期为一个月,不足一个月则以整月租金支付。
十二、工程期间机械燃料(柴油)由甲方负责。
十三、出租之机械,乙方须提供一条完好威也。租期内出现第一次损坏,乙方须包一条新威也,并协助甲方更换。如租期内威也出现第二次或再次损坏,甲方须负责威也费用及更换。
十四、付款方式:甲方在吊机进场前预付乙方一月租金及进场费,于次月15日收到乙方账单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支付乙方上月租金。预付款在乙方设备退场时,在租金中扣除。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吊机租赁合同范文二
签订日期:_2011年6月05日_ 合同编号:__20110601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济南历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机械的名称:
规格: QTZ315
数量:___1台_____
使用地点: 110kV田园变电站工程
第二条:甲方为租赁机械配备操作手3名,其每人工资2000元/月,由甲方负责承担,并负责安排操作手的食宿,其食宿费用也由甲方负责承担。
第三条:租赁期限
自2011年_06月05日至2011_年8月20日止,如需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四条:租赁机械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合同附件所列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机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对租赁机械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机械转租给第三人,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自2011年_06月05日至2011_年8月20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办理退场手续,若乙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定续租合同。
第六条:保证金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100000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乙方交纳保证金及第一期租金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保证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机械的缺损赔偿金后,保证金余额应退还乙方。
第七条:租赁机械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机械在交货地点,由甲方向乙方(或其代理人)交货。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租赁机械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应自收货时起24小时内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械,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机械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款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机械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机械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机械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属于甲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交货当天,最迟不超过交货日期三天内,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否则,视为租赁机械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要求。
第八条:租赁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机械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燃油、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在工作过程中乙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正常维修一般不超过三天,如超过三天,每超一天,应免收乙方相应天数乘以8小时租金。
3、租赁机械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4、租赁机械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租赁机械运费的承担
租赁机械的进退场的费用、运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进场费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