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八项基本义务内容
党员义务,也可以说是党员责任,是党员对党的承诺和不可推诿的天职。共产党员当然不能负约,不应该违背自己的承诺。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三篇党的八项基本义务内容范文,欢迎大家阅读。
党的八项基本义务内容范文一
共产党员必须履行以下八项义务: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杨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首选,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急的时候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党章规定了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4)在党的会议让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做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党的八项基本义务内容范文二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第三条规定了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这些规定对党员提出了既严格又具体的要求,是党员标准的具体化。党员合格不合格,主要是看能否认真履行八项义务。党员只有认真学习党章关于党员八项义务的规定,提高履行义务的自觉性,才能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党员义务,也可以说是党员责任,是党员对党的承诺和不可推诿的天职。共产党员当然不能负约,不应该违背自己的承诺。因此,党员履行义务,可说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否则,就不能认为是合格的党员。
党员八项义务包括: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为什么把学习的义务列为首要的义务呢?因为这是一个党员能否正确地为人民事业而奋斗的基本环节,党员的共产主义觉悟、理论修养和政策水平、专业知识和业务本领,都要依靠,而且只能靠学习提高。刘少奇曾经说,我们在党内,是强调党员的自觉性,党的一切工作,主要的都是依靠党员的自觉性与积极性去进行。党也采用一切办法去提高党员的觉悟,但是每一个党员必须自己努力,自己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觉悟程度,弄通自己的思想。因此,这就被规定为党员义务的第一项。
党员义务的第二项和第三项属于政治方面的要求,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党员义务的第四项和第五项,属于组织方面的要求,即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党员义务的第六、七、八项,属于道德、作风、品格,特别是同群众联系方面的要求。即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以达到既要弄清思想又要团结同志的目的。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每一个党员都有做群众工作、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维护群众正当利益的不可推诿的责任。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党员要在道德作风方面作表率,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同一切不健康的腐朽作风及腐败现象作斗争。
各项义务之间是相互关联、具有严密逻辑性的。如果说第一项义务是前提和必要环节,那么第二、三项则是核心和重点要求,第四、五项是保证和必要条件,第六、七、八项则是前几项的自然延伸和具体体现。综合起来就构成了一个衡量党员合格不合格的基本标尺。
党员履行八项义务问题,说到底是坚持党员标准问题,是维护党员的崇高称号问题,也是在人民群众中作出真正榜样的问题。事实上,正是由于党员在各方面的先进模范的表现,赢得了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拥戴。邓小平同志一再提出提高党员标准,是党的重要政治任务之一,而党员履行八项义务又是提高党员标准的题中应有之义。
党的八项基本义务内容范文三
党员履行八项义务问题,说到底是坚持党员标准问题,是维护党员的崇高称号问题,也是在人民群众中作出真正的榜样的问题。事实上,正是由于党员在各方面的先进模范的表现,赢得了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拥戴。邓小平同志一再提出提高党员标准,是党的重要政治任务之一,而党员履行八项义务又是提高党员标准的题中应有之义。
共产党员在履行八项义务方面应该有高度自觉性。首先,在认识上,要提到维护党员崇高称号、保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性质的高度。其次,在行动上,要树立自重、自爱、自律的精神,贵在自觉,有组织的监督和没有组织的监督,都要一样遵守纪律,履行义务规定。最后,还要注重发扬主动性,进取心。因为党章规定的八项义务,只是基本的、主要的东西,没有也不可能在一切方面都定出细则,提出要求。因此,不能认为在党章规定的八项义务之外的其他方面,就可以自行其是,为所欲为了。我们要真正领会党员义务规定的精神实质,要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全局、党的政治和组织任务的高度来严格要求自己,把履行党员义务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去。这样,就不是徒有虚名,而是名副其实的合格的共产党员。
新党员,确是由于不了解什么是他们应尽的义务,或者虽然看过党章条文,实际上却没有懂得它们的意义,对于这些初次违背党员八项义务规定的同志,一般不是给予处分,而是通过批评、教育、帮助,使他们不再犯类似的错误,避免由小错误发展为大错误。第三,对于严重违背党员八项义务规定,破坏党的统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背党的决议,危害党的利益和欺骗党,事实上构成了严重违犯党的纪律者,则应给予纪律处分。
党员的各项义务及其联系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建党理论,党章中的党员义务规定,总是同党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相联系的,反映了党在一定历史阶段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和特殊要求。在我们党的现行党章中,有关党员义务的规定,集中反映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及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条件下,对党员提出了新的要求,突出强调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要求党员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很强的针对性。党章规定党员义务共有八项。各项义务之间是相互关联、具有严密逻辑性的。首先是学习的义务,接着是执行路线的义务,坚持党的宗旨的义务,遵守党纪国法、执行党的决议的义务,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的义务,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义务,联系群众、维护群众正当利益的义务,以及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的义务。
为什么把学习的义务列为首要的义务呢?包括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一系列理论创新成果,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各种有益于为人民服务的知识等等。因为这是一个党员能否正确地为人民事业而奋斗的基本环节。刘少奇曾经说,我们在党内,是强调党员的自觉性,党的一切工作,主要的都是依靠党员的自觉性与积极性去进行。党也采用一切办法去提高党员的觉悟,但是每一个党员必须自己努力,自己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觉悟程度,弄通自己的思想。因此,这就被规定为党员义务的第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