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手势语表达的文化差异
由人的各种姿势特别是手势构成的形体语言是人类语言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能表达人们的思想感情,有时甚至比词汇语言更有力。但是,在不同民族之间或同一民族的不同群体之间,形体语言存在着巨大的文化差异。在讲话和交际时,如果随便使用自己文化圈中的形体语言,往往会产生始料不及的不良后果。
1990年7月,在孟加拉国的新一届议会召开期间,立法者狂暴地谴责航运部长阿布杜·罗布作出的一个手势,“这不仅是对议会的侮辱,更是对整个国家的侮辱。”孟加拉民族主义政党的议员领袖巴德鲁多扎·乔德呼利愤慨地说。
究竟罗布做了什么动作而引起如此强烈的愤怒呢?据说他涉嫌做出“竖起大拇指”的手势。
在美国,这个手势意味着“进展顺利”;在中国,很多人用这一姿势表示“真棒”;但是,在孟加拉国,它对人是一种侮辱。
这仅仅是超越文化界限的一系列不慎行为中的一个案例,在对外开放的时代,我们要想在人际交往中潇洒自如,就必须了解一些形体语言的文化差异。
拇指与食指构圆。拇指尖和食指尖对接构成圆形、其余三指自然伸出的手势在美国一般表示“A-OKey”即“完全可以,好极了”。但在很多拉丁美洲国家它是一种不敬的行为。据新闻界报导,理查德·尼克松担任美国副总统期间,曾经用双手同时作出这种姿势向邻近的拉美国家的人们致意,其后果可想而知!
有一次,美国作家、《手势》一书的作者罗杰·阿克斯特尔出访法国,旅馆的接待员问他:“你对房间满意吗?”他对接待员做了一个“A-OKey”手势。这个接待员带着愤怒的表情耸了耸肩:“如果你不喜欢它,我们就给你另换一个房间。”很多法国人把这个手势理解为“零”或“无价值的”。
中指与食指构杈。中指与食指叉开、拇指与无名指和小指对接的手势在美国一般表示“胜利”或“和平”。但在英国,如果掌心向内作这种手势就是一种奚落或者说是在嘲笑对方。特别是带有上下快速移动手指的动作时就更是如此。
故事发生在650多年以前,在英法交战中,法国人砍掉俘获的英国弓箭手们的中指和食指,使他们变成残废。后来英国人打败了法国人,胜利的英国人举起手,伸直中指和食指,掌心向内,得意地向法国俘虏示威:我们的手指头是完整的。
拇指与小指竖起。拇指和小指竖起,其余手指卷起来的手势在美国得克萨斯州的一些大学被影迷或球迷用来欢迎他们崇拜的明星。但在非洲的一些地区这种手势却表示诅咒;而对几百万意大利人来说,它表示“王八”,它向对方暗示:“你的老婆不贞。”
竖食指与伸拇指。食指略微竖起、拇指自然伸直的手势在美国有时用来招呼一个侍者。在日本如果你用这种手势招呼侍者,会被视为一种很粗鲁的行为;而在德国,这种手势将引起侍者的积极反应,说不定他会多给你两杯饮料。
在马来西亚,弯曲食指被认为是不礼貌的,用手抓空气的动作来招呼侍者略微好一点。
用食指轻拍额头。在美国,它意味着“妙不可言”;而在荷兰用手轻拍前额中部意味着针对第三者:“他是疯子。”美国人表示“他是疯子”的手势(把弯曲的食指靠近耳朵),在阿根廷则被看作是“有人找你接电话”。
举手时掌心朝前。掌心向前伸直一只手,在美国意味着“停下”。在希腊这个动作叫“冒扎”,意思是“推手”,它是一公认的表示对抗的手势。在西非它甚至比竖起中指更带有侮辱性。
双手插进口袋里。既然手势的禁忌五花八门,有人以为把两只手都插进衣袋里岂不可以少惹麻烦,结果又发现在印度尼西亚、法国和日本,与人谈话时把手放在口袋里是不礼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