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黑心开发商!买房“馅饼”和“陷阱”要分清!

2017-04-17

购房者买房要分清“馅饼”或“陷阱”,少花冤枉钱,在买房路上走捷径。例如,大优惠?降价?低首付?听到这些触目心情的字眼,相信很多购房者的心里美得不要不要的。对于置业的购房者来说,上述的“馅饼”并不是根本,买房还需买房适合自己的好房!

我国房产市场中,一线房价上涨,买房这件大事或许作为白领职场人半生奋斗目标!那么,怎样在这一片房价不稳的楼市中淘得自己心满意足的好房呢?购房者要练就一双“火眼金睛”,淘得好房为关键。现搜房网房天下为大家总结一下买房时或许遭遇地陷阱!

1、开发商节假日:借势推特价房

相信大多购房者,每到节假日都会从各种渠道知悉开发商活动,迎十一、双11、庆元旦等,推出几套特价房。比如,某某某项目全城钜惠,新年抄底价4999元/平方米起。

房天下支招:首先天上没有掉馅饼的好事儿,如果购房者手中资金宽裕,尽可能不选特价房,毕竟如果有钱的话,尽量不要考虑特价房,如果权衡了利弊后,手中资金不宽裕,可以考虑的。购房者切记付款前,衡量房价、房子的性价比,买得值不值那个数额,千万不要被“特价”字眼“绑架”了。

2、开发商过度包装:花里胡哨的广告单页

开发商前期做外宣,会做项目楼书、形象宣传片、视频广告等渠道推广。但有些内容,购房者仅供参考,毕竟广告多少有超实景的可能,所以,只能作为买方参考。多多少少开发商为达到都有夸大或超越的成分。

房天下支招:对于广告楼书单页只是人们了解楼盘的“窗户”,如果有项目的样板间,购房者至少要看看样板间,起码是1:1制作的。另外,广告中承诺的中(小)学等,要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好,即使交房时无法兑现,起码有事实证据为支撑,也可拿着购房合同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讨个说法。  

3、开发商交房:期房验房收房有出入

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上,期房比重还是占大部分,国家也一直打着去库存的口号。期房可谓占领着大部分江山,买期房利弊各有,首先期房为新房、低价低,但期房也有风险。例如,买房时明明约定好的中(小)学、户型面积,交房后多多少少会有出入,说好规划的配套游乐场突然变成了水系、飘窗、阳台变成普通的窗户、面积严重缩水等。

房天下支招:购房者资金充足,如能买现房尽量不要买期房,当然如果无奈之下买了期房,就一定要仔细研究购房合同,避免开发商在文字上做手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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