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养老保险新政策有哪些_宁夏养老保险政策是什么

2017-05-11

宁夏养老保险政策是我们都在关注的焦点,宁夏养老保险的最新政策是有哪些内容呢?宁夏养老保险政策这个问题由小编来为您解答!

宁夏补缴养老保险新政策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公布了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2016年度参保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统一按上年度发放的工资总额,在2015年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核定。职工工资总额高于2015年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0%的按300%核定,低于2015年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对2015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低于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0%的企业,其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按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0%核定。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由本人根据经济承受能力,在2015年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100%之间自主选择;确有困难的可选择按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0%或50%缴费

宁夏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2016年度参保单位职工及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以下标准执行—

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统一按上年度发放的工资总额,在2015年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核定。职工工资总额高于2015年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0%的按300%核定缴费基数,低于2015年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

对2015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低于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0%的企业,其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按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0%核定。

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由本人根据经济承受能力,在2015年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100%之间自主选择;确有困难的可选择按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0%或50%缴费。

参考缴费数额如下:

选择40%,年缴费4545元;

选择50%,年缴费5681元;

选择60%,年缴费7498元;

选择70%,年缴费8748元;

选择80%,年缴费9997元;

选择90%,年缴费11247元;

选择100%,年缴费12496元。

具体以缴费信息系统计算的数额为准。

有关福利待遇计发标准

以2015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和2015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基数计发的丧葬费、抚恤金、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生活护理费、一次性辅助器具配置费、一次性异地安家费及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基数等(不含参保企业职工丧葬费、抚恤金标准),均按公布的标准执行。

自2016年1月1日起,2009年12月31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的丧葬费标准暂按度自治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个月发放;2010年1月1日以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含补缴费的人员)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标准今后统一暂按度自治区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的2个月和20个月发放,待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后再行调整。

宁夏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最新消息

一、调整范围

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含按宁党发[1984]22号文件规定六十年代精简退职领取生活费的人员、解决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领取待遇的人员、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领取养老待遇人员)。

二、调整时间

2015年1月1日起。

三、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按人均绝对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二)挂钩调整。一是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采取分段累加方式调整。缴费年限在15年以内的,每1年每月调整4元,不满15年的按15年计算;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不满1年按1年计算),前15年每年每月调整4元,自第16年起,每1年每月调整5元。对因工伤残已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不含因企业破产办理退休的5-6级工伤人员),缴费年限不满30年的按30年计算。二是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月养老金水平在1500元以下(含1500元)的按20元调整,1500元至2500元(含2500元)的按30元调整,2500元以上的,在30元的基础上,养老金每增加100元(不满100元的按100元计算),再调整1.5元。

(三)适当倾斜。一是调整后,养老金低于2873元的企业退休军队转业干部调整到2873元。二是对艰苦边远三类地区(盐池县、同心县、红寺堡区、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和海原县)的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养老金5元。

四、资金列支渠道

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五、组织实施

(一)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调整工作结束后,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负责将调整情况汇总后,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二)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企业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今年4月份将调增的养老金足额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请各地于4月底前将发放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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