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信贷管理

2017-06-05

信贷管理是指按照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根据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三原则对贷款进行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的过程。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解开加强信贷管理的方法,希望能帮到你。

加强信贷管理的方法

信贷管理水平不高,基础工作薄弱,不良贷款长期居高不下,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来说影响是长期的,危害是巨大的。大量不良贷款的形成,一方面造成银行、信用社贷款本金和贷款利息难以收回;另一方面,银行、信用社还必须支付储户的存款本金及存款利息,使行社丧失获取利益的机会。人们知道:银行、信用社并不直接创造价值,其经济利益来源是通过分割服务对象所创造的利益来实现的。行社金融资产质量往往反映在贷款质量上,不良贷款居高不下,致使银行、信用社资产的流动性大大降低,失去流动性的金融资产,必然会影响银行、信用社自身的经营效益,甚至影响其生存与发展。

以笔者多年从事信贷工作之经验,控制新增不良贷款问题必须从源头抓起,即从贷款的“发放——使用——收回”三个环节抓起,尤其要搞好贷款的发放。多少年来,银行业所实行的贷款“三查制度”、“三包制度”、“可行性研究”、“评估论证制度”、“抵押担保制度”等等,都是有效防范化解不良贷款产生的方法和手段。这些在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方法和手段,既简单易行,便于操作,又科学可靠,非常贴近行社实际,特别是服务“三农”、个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实际,切不可在盲目学习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先进信贷管理方式的同时,忘掉或抛弃了自身传统优秀的东西。除此之外,加强信贷管理还必须做到如下几点:

一要进一步加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改革力度。要进一步明确产权关系,把银行办成真正的银行,办成真正的经营货币的金融企业,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要进一步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弱化政府行为,不承担或少承担政策性贷款业务,即使承担,国家也要给予一定的政策补贴,弥补因政策性业务而造成的资金和行社利益损失,加快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商业银行改革步伐。

二要提高对信贷管理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完善信贷制度。首先,要提高各级决策者对信贷管理工作的认识,尽快将此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制定方法,拿出措施,见到成效。要充分认识到信贷管理工作跟不上,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长期利益的影响,对员工个人利益的影响,对培育新型信贷文化的影响。其次,要早日拿出具体可操作的信贷管理办法,着重在建立贷后风险的预警、反应、防范、化解机制上做好文章,明晰责任和制定激励措施,设置信贷管理高压线,严格规范信贷管理行为。对那些管理不到位,人为造成不良贷款的要坚决严厉惩处。再次要完善贷款程序,落实信贷岗位责任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特别是第一责任人和主要决策人的责任。

三要加强检查指导,严格考核。不管是信贷部门还是审计稽核部门,不管是上级行,还是本级行,不管是定期检查,还是不定期检查,不管是综合检查,还是专项检查,都应该将信贷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为检查的重点。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总结经验,严惩违规违纪行为,以推动该项工作顺利开展。要制定具体的信贷管理考核指标,这些指标要看得见、摸得着、管得住,不能流于形式,定期严格考核,奖惩兑现,要将信贷管理工作的水平和效果与各级行社领导的任期目标挂钩考核,不能一边贷款搞得一塌糊涂,另一边却拿着高薪,灯红酒绿,安然自得,导致权责利相脱节。

四要努力加强信贷队伍建设。要通过各种渠道和手段来加强信贷人员的培训,提高信贷人员素质和信贷管理能力,提升信贷工作水平。随着县域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和国家宏观形势的变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大客户和大项目的信贷投入增加迅猛,贷款的集中度明显提高。在集中收益的同时,也使风险集中。而这些大客户、大项目对金融服务要求高,信贷管理难度大,因此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必须培养自己的高级客户经理,积极学习和借鉴其它商业银行先进的信贷管理方式和市场开发的经验,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努力提升信贷管理的层次。作为省联社,也要发挥其领导、信息、资源、人才等优势,直接参与大客户、大项目的研究论证、开发维护与项目管理,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择优扶持。此外,要不断推广总结国际国内信贷工作成功经验,做到扬长避短、趋利除弊、完善提高、与时俱进。

信贷管理的局限性

信贷管理方式是一种被动的、适应性的策略。这些信贷管理方法存在以下局限性:

(1)关于贷款的决策行为是事前判断,贷款存续期间借款人因素变化和宏观经济因素冲击都是不可预知的。由于信用分析存在信息有限性和有效性问题,银行贷款营销、贷款审核、贷款审批人员的经验法则和定性分析对于贷款风险和借款人信用的主观判断存在预测的准确度问题,经济低靡时期抵押品和担保品的实际抵补能力等,决定了信用风险管理工作在第一层面存在难以克服的外部制约因素。

(2)银行业务经营必然存在地域上、客户关系上、专业领域上的相对优势,由此形成银行放贷业务相对集中于若干特定类型和风险特征的信贷资产。由于银行贷款的发放通常是在维系原有客户关系和维持原有业务品种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实施贷款组合充分分散化的策略存在许多现实障碍。比如:拓展新类型贷款客户的营销成本问题,经营地域的基础经济环境,信贷业务营销队伍和管理专业人员的经验、素质等。

(3)银行信贷管理的目标是实现贷款经营收益的最大化,应当体现为资本收益率水平的有效增长。由于发放贷款后,银行没有积极管理信贷资产的途径或工具,资产负债表内信贷资产不能产生预期收益,甚至形成呆账、坏账。差的情形是,银行不能获得经营信贷业务的增值收益;最坏的情形是,持有风险资产的信用状况持续恶化,却没有行之有效的风险规避措施和止损安排,导致信用损失消蚀了贷款损失准备金、风险储备金和银行资本金。

信贷管理的原则

1、全流程管理原则

全流程贷款管理原则强调,要将有效的信贷风险管理行为贯穿到贷款生命周期中的每一个环节。银行监管和银行经营的实践表明,信贷管理不能仅仅粗略地分为贷前管理、贷中管理和贷后管理三个环节。三个环节的划分方法,难以对信贷管理中的具体问题出台可操作性的规定,也难以对贷款使用实施有效的管控。强调贷款全流程管理,可以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传统贷款管理模式的转型,真正实现贷款管理模式由粗放型向精细化的转变,有助于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发放的质量,加强贷款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的精细化管理水平。

2、诚信申贷原则

诚信申贷主要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借款人恪守诚实守信原则,按照贷款人要求的具体方式和内容提供贷款申请材料,并且承诺所提供材料是真实、完整、有效的;二是借款人应证明其信用记录良好、贷款用途和还款来源明确合法等。

贷款申请是贷款全流程管理与风险控制的第一个环节,对于管理客户关系、开拓业务市场、发现潜在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贷款申请人应秉承诚实守信原则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申贷材料,这有助于从立法的角度保护贷款人的权益,从而使贷款人能够更有效地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做好贷款准入工作,在贷款的第一环节防范潜在风险。

3、协议承诺原则

协议承诺原则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应与借款人乃至其他相关各方通过签订完备的贷款合同等协议文件,规范各方有关行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调整各方法律关系,明确各方法律责任。

整体来看,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贷款合同的管理能力和水平差强人意,由此导致了许多合同纠纷和贷款损失。协议承诺原则通过强调合同的完备性、承诺的法制化乃至管理的系统化,弥补过去贷款合同的不足。协议承诺原则一方面要求贷款人在合同等协议文件中清晰规定自身的权利义务,另一方面要求客户签订并承诺一系列事项,依靠法律来约束客户的行为。一旦违约事项发生,则能够切实保护贷款人的权益。

4、贷放分控原则

贷放分控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将贷款审批与贷款发放作为两个独立的业务环节,分别管理和控制,以达到降低信贷业务操作风险的目的。推行贷放分控,一方面可以加强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防范操作风险;另一方面可以践行全流程管理的理念,建设流程银行,提高专业化操作,强调各部门和岗位之间的有效制约,避免前台部门权力过于集中。

5、实贷实付原则

实贷实付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有效贷款需求,主要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的方式,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的借款人交易对象的过程。实贷实付原则的关键是让借款人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资金,减少贷款挪用的风险。

推行实贷实付,有利于确保信贷资金进入实体经济,在满足有效信贷需求的同时,严防贷款资金被挪用,避免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票市场、房地产市场等;有助于贷款人提高贷款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对贷款资金使用的管理和跟踪。实贷实付为全流程管理和协议承诺提供了操作的抓手和依据,有助于贷款人防范信用风险和法律风险。

6、贷后管理原则

贷后管理是指商业银行在贷款发放以后所开展的信贷风险管理工作。重视贷后管理原则的主要内容是:监督贷款资金按用途使用;对借款人账户进行监控;强调借款合同的相关约定对贷后管理工作的指导性和约束性;明确贷款人按照监管要求进行贷后管理的法律责任。

长期以来,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一直存在“重贷轻管”的现象。一个有效的贷后管理机制,要求针对借款人所属行业及经营特点,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的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测,分析借款人经营财务等变化状况,监测贷款资金的用途及流向,适时掌握各种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风险因素以及有可能导致贷款资金出现违约的因素,及时发现潜在风险因素,并迅速采取措施,防范信贷损失。有效的贷后管理工作有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风险管理水平,防患风险于未然,控制信贷资产质量,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长期、长效发展机制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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