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美忧伤的文章 唯美散文让人落泪的 经典伤感文章大全
常常,喜欢在安静的午后,或者寂静的夜晚,一曲曲伤感的音乐反复地听着,一篇篇伤感的文字反复地读着,静静地,把心交给这一场的忧伤,在忧伤里沉醉,在忧伤里思索,在忧伤里体会另一种别样的真实的美丽。以下是小编分享给大家的关于唯美忧伤的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唯美忧伤的文章篇1:阿彩
阿彩,一位农村姑娘,具有勤劳,善良的特质,有着姣好的容貌,且性情温柔,为人很是随和。女孩大了终究有了心事,不久,她和同村的阿辉相恋了。他长相俊朗,皮肤白皙,看上去是个干净利索的男孩,但脾性有些懒惰有点自私。当时父母也是反对的,阿彩并不介意,她不顾别人的眼光,毅然的爱了。
八十年代的爱情,不需要那么多的甜言蜜语,海誓山盟,只要一个眼神,一个拥抱,足矣。
时光的车轮一圈圈轧过青春,他们的恋情日渐深厚,两年后,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他说:“我们结婚吧,这一生我会对你好”,她唇边恙出笑意,眼角却挂满了泪痕,羞涩的微微点着头。他高兴的快要飞起来了,忘情的把她搂在怀里。她仿佛看到那个叫做幸福的女孩在向她走来,欣喜与温暖的热情在她心头荡漾开来,久久不能散去。她对她们的未来充满着幻想,把自己半生的幸福,全部寄托在眼前这个男孩的身上,她觉得有他在就是全世界了。
婚礼定在两个月以后,她穿上隆重而优雅的礼服(那时候的农村还不流行穿婚纱),在父母和亲朋好友的祝福和见证下,带着对未来的憧憬和希望,嫁给了他。
一年后,迎来了她们爱的结晶,大女儿出生了,阿彩欢喜与快乐溢于言表。
可幻想很浪漫,现实却很骨感,回归到生活的柴米油盐中来,还要担起为人父母的责任,就需要去工作,于是阿辉就找了个工厂去上班,阿彩就承担起照顾女儿和全部家务的责任,工资虽然不多,但她们生活节俭,还是足够支配的。
日子就这样匆匆而过,许多时候都来不及怀念,那时的青春和激情,越美好的事物,越容易离散,沧桑就是蹉跎的战利品,永远在可怜的女人面前炫耀着。
当她们的小女儿来到世上的时候,他并没有太多欢喜,只因他有点重男轻女的思想,再加上婆婆也想要孙子,所以他无奈了。阿彩也因为生产和生活的压力使容貌变的憔悴,身体开始臃肿,他对她的感情也在起着微妙的变化。阿彩感觉出了异样,比以前更加的勤劳,照顾他更加细致。日复一日的劳作,使她染上严重的腰痛病,甚至做一顿饭都要歇三歇,中药,西药,吃了不少,可就是不见好转,她有点泄气了。起初,阿辉还会体贴,帮她熬药,替她分担家务,但时间长了,也就冷淡了起来,还说在外地找了份更好的工作,要出去打工。她拗不过他,也不忍心看他为难,只好答应了。
要知道,男人的欲望永远不会满足,对新鲜事物的好奇心,大的出乎意料,更何况还有诱惑与欲望的勾引,他沦陷了。
由于他交际能力比较强,而且有着伶俐的口才,进厂没多久,就做起了业务员,凭着工作的便利,他与漂亮妩媚的女代理好上了,从此,两人的关系一发不可收拾,很快便在他的出租屋里同居了。可能是觉得对阿彩有愧疚,更多的是对他的丑行的掩饰,他故意多回了两趟家,还献殷勤似的帮忙干家务。可她好像领会到了什么,晚上,她依在他的怀里,“辉,别爱上别的女人,你说过会一辈子对我好”。他心里一紧,使劲的抱了抱她,什么都没说。
自此,他拿回家的工资越来越少,她问起就推说是工厂效益不好。无奈,阿彩去找了一份工作,工资虽然不错,但劳动强度特别大,为了多挣几个钱,她还要经常加夜班,吃饭就不那么准时了,常常是随便扒拉两口就去上班,就这样又染上了胃病。有次正加班的时候,由于胃病犯了,再加上高强度的工作,她晕倒在车间里。而此时,他正在出租屋里卿卿我我,你侬我侬呢。
然而,世上有种叫做爱情的东西,真是脆弱到极致,禁不起风吹雨打。她的善良与辛苦,并没有得到他的同情与怜惜。他把离婚协议递到她面前,“我们离婚吧,我可以什么都不要,只要你签字”。一句话犹如晴天霹雳打下来,她崩溃了,瘫倒在地。那晚,他睡在外屋的沙发上,她一夜未眠,脑海里总是浮现当初他求婚的画面,曾经的信誓旦旦全部成了笑话,犹如一根根尖刺在戳她的心窝,疼的没了知觉。眼看自己苦心经营的家就这样散了,怎能舍得,她的世界崩塌了,在伤心欲绝之下,曾有一刻她想到了轻生,一瓶安眠药在手里攥着,可看了看两个熟睡的女儿,她哭了,哭的撕心裂肺,肝肠寸断。
第二天,签完字,就带着小女儿去省城打工了。
原来爱情终究还是奢侈的事,是可望而不可及,阿彩的爱情还是败给了生活。
阿彩走了两年,阿辉快活了两年。后来终因工厂不景气,一个大的裁员,把他裁了下来,那个女人也离开了。不知阿彩从哪里得到的消息,说阿辉准备翻修新房,可能是要迎回她。她欣喜若狂,以为阿辉终于回心转意了。于是,她特意跑回去把自己辛苦积攒的五万块钱,塞到他手里。
谁知命运之神又一次抛弃了她,当新房落成之时,他结婚了,但新娘不是她。阿彩彻底绝望了,这次她没哭,只是空了,彻底空了。
后来,听说她带着小女儿去了远方…………
文字/勿忘心安
唯美忧伤的文章篇2:走在风霜,还有远方
时至年底,心绪凄迷,唯独向往一场落雪,纯净荒凉的北国。一场雪,使那看得见的,或看不见的,都在一片茫茫中洁白,不留一点繁华与荒芜。正是我向往的,也是我失望的,天不再是葱葱郁郁的树木撑起的蓝天,地不再是被茵茵草地所盘踞的绿地。穿行在白茫茫的天地间,几乎觉得厌倦,毕竟我还是喜欢春夏青绿、秋月金黄,以及冬日白雪,又早醒在这寒冬的黑夜,任我歌唱,肆意挥洒黎明时光。以来,每个夜晚总留给我充足的空白,阅读唯美诗行,聆听静美音乐,抒写真情篇章。年复一年,不倦咏唱,留下回忆,走在风霜,还有远方。
穿梭在被西方节日渲染的街头,恰如我流浪在茫茫荒原,没有沸腾,没有欢笑。或许,在沉默中可以留点时间让我思量,在思量中又觉得感伤。我清楚的知道,我的文字以来略略带有忧伤,但毕竟这是个人欢唱,与风月无关。
在无数夜晚,窗外的月光总是伴着我沧桑的脸庞,我的双眸常相随着淡淡月光。任指尖烟雾缭绕,任眼角泪珠涟涟,任思念直上九霄,任抑郁反侧辗转。过了今朝,又是一朝,想念的人是否在天国微笑?年月无痕,寒来暑往,故乡的模样是我梦里的向往。也许只有在故土之上,我才能清清晰晰地眷顾那欢畅的美丽时光。蓝天、白云、青草、羊群,深深想念的人。留恋过夕阳晚霞,盼望过黎明朝阳;盼来的满眼黄沙,留下了深沉牵挂……
草木无情,发自于春;人间有情,置于心中。封侯有我意,但终愿海波平,固守于心间情,无关淡漠隔阂从未停。人问我,你对他人那样真情对待,至于吗?我说:良心而已,人一之,我十之。在空间常看见一些心灵鸡汤的文字,总是在为人情世故而咆哮,觉得那些只是负能量的隐喻。天下的读书人,当应以禅心相对繁杂琐事。这也是我必要做的,细细想想,我性子比较急,又崇尚中正,从无中庸,易“得罪”人。一时性急,随口而出,置人于无地自容,后来常深觉惭愧。我要读人的时候,会把这个人读到颤栗。这是我的优点,也是我的缺点。的确,人性,是禁不起推敲的……
唯独欣慰是良知所在,从无在良心上过不去,毕竟这是我善良的图腾。在孝道忠仁的今天,我没有丝毫的违心;在尊师重道的今天,我没有谴责的悔恨;在礼义廉耻的今天,我没有发指的过往。来日方长,有所瑕疵,循序正心。
蓬生麻中,不扶自直。于繁华而言,我为尘土,非白沙在涅,而不与之俱黑,任随春去秋来,浮于青莲之上,落于禅灯之旁,飘于天地之间,游于河海之中。无拘无束,自由畅想,任西风吹老丹枫树,随风乱石满地走。凡是在亲友们落雪受冻的日子,我都是在车马劳顿间雪中送炭,唯独此次在困境中黯淡神伤。最后发现,我是在孤军奋战。趋于利欲熏心的人们,哪在乎我讨债中无奈的悲情,哪在乎我被欺骗后的绝望与无助,哪在乎我拮据困境中为难的艰辛。断然如此,真心感触到了站着要钱,跪着要债的理。也懂得了人情似纸张张薄,翻脸不认亲兄弟的痛。也毕竟这终究是过往,我们存在良知,豁达的心境面对某些丑恶,最多只不过是经历。也希望身边的人儿稍加给予我精神的力量,但这也是我的失望,面对冷漠与无人问津,我只能强颜欢笑。冬至过后,我为寒冬流的一滴泪,愿是冰雪消融后的一池春水。
在无尽的冬夜里,我放佛可以触摸到那枚羞涩的花香,那低垂的瓣朵芬芳了冬日的诗行,犹如聆听一段华美的乐章。在这个空旷的季节里没有落叶的啜泣,没有流水的悲怆。跟随着时光的脚步,我没有留停,也没有彷徨。在我的梦中静静开放,让我忘掉所有的酸辛和迷惘,忘却岁月的寒凉。我总是这样执着的望着远方,那里有我不变的向往,在这个季节的前方,正行走着那所有的温暖和热望。愿做一个默默的守望者,守望远方,那里有我们美丽的故事,有我们不变的渴望;守望岁月,因为那里散发着心灵持久的芬芳,流淌着生命的每一寸时光;守望季节,因为那里有我们的心血与汗水,愿望与生长,翠绿和金黄。有一颗淡淡守望的心,无论得到或是失去,我们的心都不曾荒凉。我们是如此珍爱生命,是如此执着的追寻梦想。
唯美忧伤的文章篇3:自此,相别各天涯
这几日露重风寒,身体有些消受不住,总觉得病怏怏的。虽然心里是知道没什么紧要的,只是这没精神的感觉着实让人厌烦。
近来总做梦,老容易睡着,有在梦中惊醒,醒后,分明泪水还淌在脸上,却回想不起梦里所见。只记得迷糊之中,我见到了奶奶,只是很好奇,奶奶身后为何还会站着那个人,那个爱我爱到发狂却又无请将我抛弃的男人。
那年我刚过20岁,正是如花的年纪。我待在祖父祖母身边,跟他们一起生活,享受着世间最温暖的爱,过得无忧无虑的。
只是我没想到,那年夏天,缘何会遇到那个人,更不知道他为何会对我一见钟情,死皮赖脸追了我一个夏天。不过,现在想想,那个夏天,我还是相当幸福的。
他就那样帅帅地出现在我的生命里,只一笑,便要融化我整颗心。
许是我的高冷刺激了他,自遇到那日起,他就行影不散。不管我加班到多晚,他都站在橘黄的街灯下,斜跨着自行车,等我。
每每这时,热心的女同事都会跟他说,我很快就会下去了。然后又跑过来告诉我,兴奋地说,唉,阿文,你男朋友很帅耶!我看很想吴彦祖!
我那时跟他不熟,也不知道他叫啥名儿。他只是在我下班后跟在我身后,无论上班、下班,感觉至死不休的样子。
我的高傲终有一天让他按捺不住。他说,他喜欢我,非常非常喜欢我。我心里其实想拒绝的,但不知为何,突然舍不得开口。我说,去见我祖母,她要是同意,我便没意见。
他果然见了我祖母,不知道为啥,他两人竟很投缘,祖母对他出奇的满意。那一天的夕阳,迥异于常日的美;那一天的家,欢乐比常日更浓郁。
他叫阿成,是个军人,不是我想象中的那种无业浪子。他是爱我的,他常挂在嘴边,但我向来后知后觉,更不会表达自己的情绪。
阿成休假时,我总是很忙碌,忙到连逛街的时间都没有。阿成总会约上他师姐一起,帮我买口红,买花裙。
我就这样享受着他对我的宠爱,就像在上饶尚美做美容时,心中总是涌动着喜悦。我以为我已经找到属于我的爱情,我以为我们会这样地久天长,我以为他会这样一直陪我看遍万水千山,领略海角天涯。
阿成要回部队了,我请假去给他送行。我竟没有像阿成想象中那样哭成一个泪人,也没有像电视剧那样追着火车跑。
我也只能怪自己,在接到阿成的信时,我反复看着好几遍,眼泪一抹又一抹。他说,自那日相别,他眼泪湿红了双眼,心灵丢了魂魄;他说,他是天空中的风筝,我是牵着他的线,能飞多高只能由我说了算。我恨自己,为何看完后那么理智,只回信给他:我等你。
等了好久,终于收到他的回信,不料却是一封分手信。他说,他不爱我了,他为这段情付出太多,倦了。
我失神了,痛苦了好久,一个人默默承受着无形的苦楚。写信给他,只寄去两个字:同意。
从此,我的世界再没了他的影迹。翻出大摞书信跟相片,一发丢进盆里,看着它们在火焰里变黄、变黑,最终变成灰烬。自此,相别各天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