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立案能私了吗
导语: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空间要素,即该行为是否仅限于“逃离事故现场”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虽然没有逃离现场(有的是不可能逃跑),但是在将伤者送到医院后或在等待交警部门处理时畏罪逃跑,虽然无论从主观方面还是客观方面都是符合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构成的,也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
肇事逃逸立案能私了吗
“私了”中逃逸行为的表现形式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一、发生事故后驾车逃逸;二、发生事故后当事人弃车逃逸。虽然说可以“私了”的交通事故后果均不严重,但是这两种逃逸行为在“私了”事故中也时有发生。通常表现为:
1)当双方在对事故事实的确认、或对如何赔偿的问题产生了争议,未进行友善的协商,发生了口角时,于是,一方当事人“拂袖而去”,驾车离开现场。
2)双方在核实有关情况时,乙方发现甲方车辆无车牌,或酒后驾车,或非司机驾车,提出不能“私了”需要报警时,甲方心虚害怕,为逃避法律的严厉处罚,寻机逃逸。
3)事故发生后,乙方称受伤,如果经医生检查无大碍可“私了”,甲方在送乙方去医院的途中,或乙方正在接受治疗时,甲方不愿承担乙方的各种经济损失而中途“溜号”。
私了如何核实准确对方的身份
“私了”中非常需要注意的一点就是准确核实对方的身份及一些相关的情况,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通过询问、观察、核对去查明:
(1)通过居民身份证进行核实
居民身份证是公安机关颁发的最能有效证明某个人身份的证件,上面所注明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民身份证号是非常准确的,不会出现两个一模一样的身份证。查看对方的身份证是“私了”时最便捷、最准确的一种方法。
(2)通过机动车驾驶证进行核实
如果对方当事人在现场称没有携带居民身份证(有的当事人可能不愿意让外人查看自己的身份证),也可以通过机动车驾驶证进行核实。机动车驾驶证号与居民身份证号是一致的,机动车驾驶证登记的姓名、地址与居民身份证也是一致的。
交通肇事逃逸要承担什么责任
1、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随着车辆的增多,道路交通事故也有逐年递增的趋势。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3、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还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遇对方逃逸怎么办
因为“私了”中的逃逸者一般都与当事人见过面、接触过,所以遇到对方逃逸,当事人应当可以、并力求记住对方车辆及对方的以下几种特征并及时报警:
1)车辆的型号。如:小客车、吉普车、旅行车、大客车、大货车、小货车等。
2)车辆的颜色。如:红色、绿色、白色、黑色、黄色等。
3)车辆号牌。包括:颜色(如:小客车为蓝色,大客车为黄色)、号码(最好记全,无法记全也应当记住其中前面或后面的两个数字)。
4)车辆的其他主要特征。如:车身上的图案、文字;有无装载物,装载物的名称等。
5)逃逸者本人的主要特征。如:身高、体态(胖瘦)、年岁(青年、中年、老年或约多少岁)、长相(身体外露的部位是否有疤痕、纹身、黑痣等)、衣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