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融资论文_项目投资论文

2017-03-23

在国内金融市场上,项目融资已经成为大型项目筹集资金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手段。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项目融资论文,供大家参考。

项目融资论文范文一:浅析项目融资

摘要:在经济发展全球化的新形势下,项目融资发展迅速,日益成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方式。本文主要阐述了项目融资的发展、特点及风险。

关键词:项目融资;特点;模式;风险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加快,世界各国都在为本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寻找有效途径。加快经济建设尤其是基础设施的水平,成为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但是由于现代基础设施、基础产业项目的庞大规模致使基础设施的建设产生巨大的投资需求,各国政府均面临不同程度的资金短缺问题。如何使资金的来源渠道多样化,扩大基础设施建设并有效的降低政府的财政压力,成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尤为关注的问题。项目融资作为一种新的融资形式,为解决政府投资和对外借款不足提供了一种新思路,受到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重视,日益成为基础设施等中长期建设项目的重要融资方式,在国际上得到了非常广泛的运用。

一、项目融资的起源及发展

早在13世纪,欧洲就出现了项目融资。英国王室为了开发一座白银矿与一家银行签订了贷款协议,约定这家银行支付矿山开发的所有费用并拥有银矿一年的经营权,银行可以取走这一年中所有开采的矿产,但没有约定贷款利息。这就是现在所谓的“产品支付贷款”的原型,也是项目融资模式的最早雏形。但是项目融资作为一种商业运作及融资模式却是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英国北海油田的开发项目开始的。英国运用有限追索项目融资方式对北海油田项目的开发,从66家美国和英国银行贷款9.45亿美元,人们普遍认为这是最早的有限追索项目融资实例。在国际融资领域,项目融资开始受到广泛的关注,并在资本主义国家得到迅速发展。项目融资被广泛应用于资源开发项目,如石油、矿山,和基础设施建设上。在经历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世界性经济危机中,项目融资不可避免的发展放缓。但随着经济的复苏和发展中国家的迅速发展,项目融资重新开始活跃于国际融资领域。我国也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引入项目融资,深圳沙角火力发电厂项目使用有限追索权融资方式,它是我国利用项目融资的标志。

目前,国际上已经广泛运用项目融资,涉及石油、煤炭、发电等多个行业,极大地推动了世界经济的发展,为解决资金来源和贷款期限,减轻政府财政压力、分散风险起到重要作用。项目融资目前正朝着大型化、国际化和技术化的方向发展和扩大,其应用重点也为发展中国家。虽然,我国陆续出现了一些类似BOT方式进行建设的项目,项目融资在我国也得到进一步发展,但目前还有着相当大的空间。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的迅速发展,必然出现新的投资领域和投资机会,城乡一体化和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的巨大投资,为项目融资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时机,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二、项目融资的定义及特点

1 项目融资的定义

作为一种融资方式,由于在实务中每一个融资项目无论在投资结构、融资结构、信用保证等方面都有其自身的特点,所以有多少个项目就有多少种融资方式,没有一个公认的定义。

在北美,金融界习惯上只将具有无追索或有限追索形式的融资活动称为项目融资;在欧洲,把一切针对具体项目所安排的融资都划归为项目融资的范畴。

Peter K.Nevitt在其《Project Financmg》一书中为项目融资做出如下定义:“为一个特定经济实体所安排的融资,其贷款人在最初考虑安排贷款时,将满足于使用该经济实体的现金流量和收益作为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并且将满足于使用该经济实体的资产作为贷款的安全保障。”

美国财会标准手册中的定义是:“项目融资是指对需要大规模资金的项目而采取的金融活动。借款人原则上将项目本身拥有的资金及其收益作为还款资金来源,而且将其项目资产作为抵押条件来处理。”

中国国家计委与外汇管理局共同发布的《境外进行项目融资管理办法》中的定义是:“项目融资是指以境内建设项目的名义在境外筹措外汇资金,并仅以项目自身预期收入和资产对外承担债务偿还责任的融资方式。”

上述几种定义虽然表述不同,但反映了项目融资以项目为导向,贷款偿还来源仅限于融资项目本身的特点。

2 项目融资的特点

(1)有限追索

追索,是指在借款人未按期偿还债务时贷款人要求借款人用除抵押资产之外的其它资产偿还债务的权力。在某种意义上,贷款人对项目借款人的追索形式和程度是区分融资是属于项目融资还是属于传统形式融资的重要标志。项目融资的贷款人只能在贷款的某个特定阶段(例如项目的建设期和生产期)和一个规定的范围内对项目借款人实行追索。贷款人只能就该项目的资产、现金流量进行追索,这与传统融资注重借款人资产状况相比有着很大的区别。

(2)风险分担

由于项目风险存在于所有项目的参与人之中,为了实现有限追索,对于与项目有关的各种风险要素,需要以某种形式在项目投资者(借款人)与项目开发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其他参与者和贷款人之间进行分担,正确处理多方面的利益关系。

(3)融资规模大,资金来源渠道多样

项目融资主要涉及石油、电力等大型建设项目,资金需求大,项目周期长,投资风险巨大,发起人无法在短时间内筹集或完全依靠单一融资方式解决资金需求问题,因此一般采用多元化的融资手段,如将发行债券、组织银团贷款等融资手段相结合的方式。

(4)表外负债

表外负债融资(off-balance finance),即资产负债表外融资,指项目的债务不表现在项目投资者的资产负债表中或仅以某种说明的形式反映在公司资产负债表的注释中的一种融资方式。与传统融资方式相比,这种融资方式对于项目发起人公司的后续借贷能力不产生影响,提高了融资效率。

三、项目融资模式

作为项目融资整体结构的核心部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项目融资模式必须根据不同项目的特点来选择。下面介绍几种主要的项目融资模式:

1 BOT项目融资模式

BOT(Build-Operate-Transfer)是“建设一经营一转让”的缩写,适用于有盈利潜力的公共设施建设项目融资。项目所在国政府或所属机构将某个拟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及经营权通过合同约定授权投资企业,该企业在协议规定的时期内通过获取收益,承担风险。期满后由授权的投资企业将该项目转交给政府或所属机构。

2 ABS项目融资模式

ABS(Asset-Backed-securitization)即资产证券化的简称,是以项目所属的资产为支撑的证券化融资方式。该种融资方式是以项目资产为基础,以该项目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为保证,通过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筹集资金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

两种方式相比较,BOT方式的操作复杂,难度大,包括项目准备、招标等阶段,涉及到政府审批等诸多环节,融资成本较高。ABS融资方式的运作则相对简单,是一种按照市场经济环境下的融资方式,只涉及到原始权益人、SPV投资者,证券

承销商等几个主体,操作过程简单,中间费用较少,降低了融资成本。

四、项目融资的风险及防范

1 项目融资的风险

项目融资风险是指在项目融资过程中,出现的不确定因素,以及这些不确定性因素对项目目标产生有利或不利影响的机会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及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

项目融资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完工风险

完工风险是指项目无法完工、延期完工或者完工后无法达剑预期运行标准而带来的风险。作为项目建设风险中的核心内容,完工风险将增加项目公司的利息支出、延长贷款偿还期限并错过好的市场机会。

(2)信用风险

项目融资所面临的信用风险是指项目有关参与方不能履行协定责任和义务而出现的风险。在项目融资中,贷款人虽然有一定的追索权,但由于项目参与方的信用、业绩和管理技术等直接影响项目成功与否,贷款人对此非常关注。

(3)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在一定的成本水平下能否按计划维持产品质量与产量,以及产品市场需求量与市场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主要有价格风险、竞争风险和需求风险。由于项目投资巨大且回收期较长,激烈的市场竞争,技术和产品更新,新的竞争对手加入以及受管理机制等因素影响,项目的实际收入可能低于预计收入致使现金流量不足,难以补偿成本支出和按时归还贷款等。

(4)金融风险

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是项目金融风险主要方面。汇率、利率波动、通货膨胀、国际贸易趋向等,都会直接、间接的影响项目的收益,对于可能出现的变化,项目发起人与贷款人必须进行预测,从而避免过大的金融风险。

(5)政治风险

政治风险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国家风险,另一类为国家政治经济法律稳定性风险。由于投资者、银行与项目不在同一国家,项目所在国的政治、政府行为的变化可能会导致项目失败、项目信用结构改变以及项目偿债能力变化。

2 项目融资风险的防范

(1)完工风险

影响项目竣工的主要风险因素有超支、延误以及工程质量。项目公司可以利用一揽子承建合同,设备、材料供应合同和项目贷款的分段控制等方式来控制。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贯穿于项目的各个阶段,银行、投资人应该对项目参与方的信用、业绩和管理技术自行或委托的工程咨询机构进行审查、评估。

(3)市场风险

盲目的投资会产生巨大的市场风险,项目投入之前就应做好充分的市场调研并进行预测。签订长期的产品销售协议,采用能够反映通货膨胀、利率及汇率的变化的销售价格或者得到政府或其他部门的某种信用支持都可以降低市场风险。

(4)金融风险

优化外债币种和贷款利率结构,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利用金融衍生产品,如期权、期货、远期合约等都可以从一定程度上规避金融风险。

(5)政治风险

为了规避政治风险,项目筹划阶段要广泛收集资料,尽量规避未来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与世界银行等多边金融机构和地区开发银行合作使项目国际化,形成一个国际贷款集团从而可以风险共担,为项目投保并利用当地金融机构融资等方式都可以减小政治风险。

五、结论

从项目融资的发展历程来看,项目融资无论从适用行业范围还是规模都在不断扩大,并逐步转化为普通的融资方式。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基础设施不断建设完善,项目融资必然成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方式。研究项目融资的发展、特点、模式及风险,对于拓展融资渠道,扩大融资规模,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及降低融资风险,促进我国现代化建设有重要作用。

项目融资论文范文二:项目融资风险管理

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项目融资的概况并详细分析了项目融资过程中存在的风险,有针对性的给出了如果有效避免这些风险。文章具有现实意义,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对项目融资工作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一 项目融资及其风险管理概况

项目融资的含义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项目融资是指一切针对具体项目所进行的资金筹集活动;狭义的项目融资,按照《美国财会标准手册》的定义,“是指对需要大规模资金的项目而采取的金融活动。借款人原则上将项目本身拥有的资金及其收益作为还款资金来源,而且将其项目资产作为抵押条件来处理。该项目主体的一般性信用能力通常不被作为重要因素来考虑。”本文所指的是后者。项目融资是20世纪70年代在国际金融市场出现的一种新型融资方式,经过30年的发展项目融资已经日趋成熟,项目的操作模式和框架日趋系统化和规范化。由于项目融资主要依赖于项目的现金流量和资产,而不是项目投资者或发起人的资信来安排融资,贷款人对借款人的追索最多只能限定在某个特定阶段或规定的范围内,即所谓“有限追索”;并且项目融资时间长、规模大、参与方多、结构复杂,因而比一般的传统贷款风险更大。风险的合理分配和严格管理是项目融资成功的关键。在西方风险的管理是项目融资实施的必要环节,每个融资项目都要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风险管理计划,并付诸实施。

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引入项目融资,90年代后在大型工程项目尤其是基础设施项目的筹资活动中得以广泛应用。项目融资的出现,对有效利用外资,调动民间资本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尽快改善我国基础设施的落后状况,起到了不容忽视的积极作用。然而,由于项目融资在我国起步较晚,目前尚处于探索阶段,其规范发展所需的各种主、客观条件尚不完备,加之受传统的计划经济思维的影响,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项目融资的实际操作并不完善,风险管理水平落后。缺乏系统的风险意识和管理手段,将会成为项目融资进一步发展的严重障碍,最终导致其难以适应我国快速发展的经济发建设的需要。因此,当务之急是要找到项目融资风险管理现存的问题并加以解决,推动项目融资在我国的发展。

二 我国项目融资风险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备,风险管理法律依据混乱

项目融资的推行要求有健全的法律体系作为保证,这是项目融资发展所需的客观条件。项目融资的风险管理主要是通过各种合同文件和信用担保协议,将项目风险在参与者之间进行合理分配,这一过程涉及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等多个利益群体,融资结构体系复杂、实施操作程序繁琐,各利益主体的行为必须有一套完整的、对各方均具备约束力的法规体系来约束。倘若这方面不具备条件或条件较差,必然增大投资风险,加大风险管理工作的难度。

从我国目前的状况看,项目融资的直接依据主要有:国家计委颁布的《外商投资特许权项目暂行规定》,外经贸部颁布的《关于以BOT方式吸收外商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计委、原电力部、交通部颁布的《关于试办外商投资特许权项目审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这些规定出自于不同的政府职能部门,缺乏统一性,甚至出现矛盾之处。一方面,这些规定都是针对外商投资项目的,对于外商来讲,其法律地位是不够的。另一方面,对于国内企业参与项目融资这一越来越普遍的情况,则没有法律依据。

(二)金融市场欠发达,制约风险规避手段的实现

对于像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吸收境外资金是推行项目融资的初衷和主要融资渠道。项目融资通常主要以外汇进行融资、以人民币取得收益,项目自身不易做到外汇平衡,人民币是否可以兑换成硬通货是国外投资者十分关注的问题。一方面,我国属于外汇管制国家,在资本项目中外汇进出是受到严格限制的。这样,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无疑加大了境外投资者的外汇利率和汇率风险,也同时加大了风险管理的难度。另一方面,项目融资资金需求量大,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的合理设计是项目能否成功的前提条件,多渠道的筹资方式有利于降低项目融资的风险,减少筹资成本。在项目融资中各种类型的贷款无疑是项目的主要筹资方式,在西方发达国家,发行股票和债券也较为常见。在我国对发行股票和债券实行限制性的政策,对发行主体或发行人都有着严格的规定,使得这些筹资方式实现的难度较大;我国资本市场欠发达,使得项目的融资渠道不畅通,直接加大了项目公司的融资风险;我国金融服务市场尚未完全开放,利用金融工具规避外汇利率和汇率风险的手段较少,这无疑使得融资风险的合理规避受到限制。

(三)目的审批管理不规范,加大融资项目的审批风险

项目融资多应用于涉及国计民生的基础设施项目,所在国政府对项目的审批管理一般较为严格。由于融资项目的实施涉及面广,参与部门多,其审批程序是比较繁琐的,涉及多个不同的审批部门。项目的顺利实施需要各主管部门遵循统一的规定,否则就可能由于不同主管部门之间的工作不衔接而导致项目审批工作迟缓,进而增加项目的风险。

在我国由于缺乏项目融资基本法律,各部委的相关规定(如前所述)既缺乏统一性、又不具备应有的权威性,而且难以涵盖项目融资的所有环节,使得项目的审批管理政策操作性不强。从实际情况看,我国对项目融资的管理基本上是套用现有外资法律或法规,同时参照一些国际惯例,这种状况不能够适应对融资项目这样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进行管理的需要,人为地加大了融资项目的审批风险。

三 促进我国项目融资风险管理发展的主要对策

(一)提高项目融资的立法层次,完善相关政策法规

鉴于项目融资的特殊性与复杂性,我国宜采用专门立法的形式,对项目融资的一些共性问题进行统一规定;对项目融资涉及的其他问题,由相关配套法律规范,形成以项目融资专门法为核心。项目融资的单行法应重点将项目融资与其他形式投资区分开来,明确规定项目融资应遵循的原则和各环节应遵循的程序性规则,对现行法律没有规定或规定有冲突的地方做出专门规定。

(二)加快金融体制改革的步伐,进一步开放金融保险市场

项目融资作为一种高风险的融资方式,项目所在国金融领域的市场化程度如何,将直接影响项目风险的预测和转移规避等风险管理手段的实现,发达的金融市场和灵活多样的金融工具是项目融资风险管理得以顺利实施的必要条件。因此,我国应大力发展商业银行,建立健全多类型、多层次的金融机构体系,并制定相应政策,拓宽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鼓励国内商业银行参与项目融资。与此同时,逐步开放金融服务市场,创造多种金融工具规避利率和汇率风险;加快保险业的发展,为项目融资担保机制的完善提供可能;对项目融资的外汇管理实行特殊政策,解决项目融资外汇平衡的难题。

(三)发挥政府的宏观管理作用,建立专门主管机构加强管理

项目融资通常涉及国家基础设施领域,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国家对项目的宏观管理作用显得尤为重要。政府应该努力营造一个稳定的政治环境,保证政策的连续性;设立公正、明确的法律规范,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项目的操作程序,适当简化审批手续和项目的前期工作;在贷款融资方面,实行优惠政策,给予项目适当的贴息补助。另外,为了规范管理和监督,有必要设立专门的政府主管机构,负责项目的宏观计划和协调管理,并具体执行项目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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