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巡视情况通报

2017-06-17

通报是用来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指标精神或情况时使用的公务文书。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高校巡视情况通报,仅供参考!

高校巡视情况通报范文一

中共山东科技大学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8月6日至9月5日,省委第二专项巡视组对我校进行了专项巡视。10月29日,省委巡视组向我校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通报。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这次省委巡视组来我校开展巡视工作,是对我校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存在2大类、10项问题,并提出4项意见建议。评价客观中肯、全面深刻,提出的意见要求针对性、指导性强,完全符合中央、省委要求和学校实际。学校党委诚恳接受省委巡视组的巡视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省委巡视组向我校领导班子反馈巡视意见后,10月31日,学校即召开常委会,认真学习传达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并召开了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会议,传达巡视反馈意见。大家一致认为,省委巡视组对山东科技大学的工作给予了肯定,严肃指出了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并就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建议符合学校实际,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认真做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对于学校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改进作风,全面推动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必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校党委要求,全校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整改落实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学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构。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学校立即成立了“山东科技大学省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校党委书记袁俊平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校长任廷琦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常委同志为成员,全面负责、统一领导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李道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党委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领导小组各项日常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成立了综合组、督导组、问责组等三个专项工作小组,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校党委把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定期研究调度整改落实工作。学校先后召开了8次校党委常委会、8次校长办公会、1次纪委全委会、6次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调度、部署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有序开展、顺利推进。

(三)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学校认真进行了梳理,一一对照检查,逐项分析研究。11月5日、14日,学校召开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制定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建立了整改落实工作台账,明确工作措施和目标任务,实行销号式管理。整改落实工作台账把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为14个方面的整改任务、34个方面的具体问题,制定了64项具体工作措施,对每一项工作措施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并规定了完成时限。要求全校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和目标任务,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整改落实工作的强大合力;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坚决迅速整改到位;其他各项整改任务都要明确工作思路,积极采取措施,严格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四)落实责任,强化督查。校党委要求,要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责任意识,党委书记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委常委履行好“一岗双责”的责任;支持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发挥好监督作用。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专项工作小组根据职责分工,对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开展整改落实工作情况加强监督,对于不按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或不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严肃问责追责,为完成整改落实工作任务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五)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好“一岗双责”;带头深刻查摆问题,勇于承担责任;带头直面问题,敢于动真碰硬,以强有力的措施,完成整改任务;校领导按照分工,领导监督分管部门、单位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 关于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学校研究制定了《中共山东科技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党委领导班子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以及推动履行“两个责任”的具体措施。加强校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校党委常委会每学期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了《山东科技大学关于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实施办法》,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二是党委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坚持每年签订书记校长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等6方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了《山东科技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山东科技大学干部廉政谈话暂行办法》,重点加强对“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修订了《校党委常委向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规定校党委常委每学期向常委会报告一次工作,报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深入基层调研情况等。

三是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三转”工作要求,有效履行纪委监督职能,聚焦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召开了纪委全委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委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研究部署纪检监察工作,明确“三转”的具体要求。认真落实省纪委关于纪委书记分工要求,校纪委书记和3名纪委副书记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不再兼任其他职务。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设立了纪委办公室,增加配备了1名纪检监察干部,学校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达到8人。对纪委监察处职责事项进行认真梳理,修订和完善《中共山东科技大学纪委会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纪检工作规程。制定了《山东科技大学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对29个重点部位的关键环节、监管内容、责任部门以及责任追究做了具体规定。进一步改进监督方式,由以往的直接参与式监督方式为主,转变为以巡查、抽查、专项检查等监督方式为主,加强对基建、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招生、考试等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的监督。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根据巡视反馈意见,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科研经费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校党委专题进行研究,深刻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制定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强化责任追究。学校成立了由纪委、监察处牵头的专门工作班子,对巡视发现的问题、群众举报、审计发现的问题等进行了认真的调查核实。目前,省委巡视组移交的17件问题线索信访件已落实12件,暂存1件,还有4件正在调查核实中;在此期间另收到省纪委转来的信访举报件2件,已处理1件,查结待处理1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违规违纪人员3人,其中给予1名副处级干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1名副处级干部党内警告处分、给予1名党员教师党内警告处分;批评教育5人,其中正处级干部3人、副处级干部2人;约谈提醒9人,其中正处级干部7人、副处级干部2人。对于其他需要进一步调查的问题和在整改落实工作中新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学校正在认真进行深入的调查核实,下一步将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作出处理。

2.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不够坚决,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发挥不够好问题

一是加强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发布了《关于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12月份在全校范围内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作风等情况开展全面检查,通过自查自纠、重点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重点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公务接待、公车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等方面规定的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实施意见》,修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在全校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深化和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严格落实《“五项费用”管理暂行规定》《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教职工因公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规范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因公出国(境)管理。截至目前,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较去年同期降低55.37%;7辆超标公务用车经请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后,按规定程序处置,车辆运行费同比降低33.28%;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同比降低13.6%,人数减少32.7%;清退并重新分配办公用房面积3490平方米,主要转作教学、科研和学生活动用房。

二是领导干部充分发挥表率作用。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关于加强校党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几项制度,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带头执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费用报销等有关规定。对个别领导干部违规参加宴请和多占住房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领导干部不参加与工作无关的宴请,对个别多占住房问题将严格按照中央、省委有关规定进行清理整改。严格落实《山东科技大学党委常委会关于加强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意见》和领导干部联系学院、联系高层次人才、联系教职工等6项联系基层规章制度,2014年下半年,班子成员共深入基层调研33人次,认真听取师生对学校的意见建议。建立了调研报告制度,领导班子成员每学期向常委会报告1次深入基层调研的情况。

三是认真研究解决基层反映的有关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调研走访、基层单位提交调研材料等方式,调研、征集各二级单位和师生员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对征集的意见建议进行了汇总、整理、分类,逐项研究解决。

加强学生基础教育。进一步加强学生基础文明教育宣传,强化日常监督,规范学生的行为。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基础文明教育管理的通知》,开展了“拒绝上课玩手机,抵制早餐进教室”等主题教育活动和“十大优秀学生”、“科大好青年”评选活动,深入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开展了“与信仰对话校园人生分享会”等交流活动,校党委书记袁俊平、校长任廷琦等校院领导、校内外专家学者、身边典型、杰出校友等与学生面对面交流,引导学生用实际行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学生思想道德素质。

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修订完善了《山东科技大学辅导员考核办法》,进一步落实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落实辅导员职称评审、学习培训、待遇保障等方面的规定;加大选配辅导员力度,进一步优化选聘机制,逐步改善辅导员队伍结构。举办了首届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提升辅导员的职业素质。

促进校区和学科专业协调发展。结合制定《山东科技大学章程》,学习借鉴国内多校区办学理论和实践,深入调研学校青岛、泰安、济南三校区办学实际,形成了《山东科技大学关于三校区办学功能定位、管理运行机制和资源配置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三校区办学功能定位,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优化办学资源配置。对学校学科专业发展情况进行全面调研,进一步理清学校学科专业布局及发展现状,制定了《山东科技大学学科专业建设发展规划》,明确学科专业建设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结合制定“十三五”规划,统筹学科专业协调发展。

3.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严格问题

一是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协调。加强班子团结,制定了《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中共山东科技大学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做好谈心谈话的实施意见》等制度。牢固树立全校工作一盘棋的思想,要求班子成员在抓好自己分管工作的同时,主动关心学校全局工作,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形成合力。班子成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加强沟通协调,尤其是党委书记和校长之间经常沟通思想,统一认识,对重大问题做到相互沟通,形成共识。根据学校整体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情况,适时进行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加大分工交流力度。

二是健全党委与行政议事决策制度。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等上级规定,健全民主科学规范的决策机制。完善了《校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等议事制度,按照 “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决定学校重大事项。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一般每月召开1~2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召开。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应出席人员出席方能召开。如有重大议题或干部任免事项,出席人数要达到或超过应出席人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方可召开。加强书记和校长决策前的沟通,常委会的议题书记主动与校长沟通,校长办公会的议题校长主动与书记沟通。加强决策前的沟通酝酿和调研论证,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印发了《关于公布须提交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的通知》,重申学校重大事项必须提交校党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梳理汇总了须提交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事项清单,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设计制定了工作督办流程和督办单,加强对会议决定事项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决策切实得到贯彻落实。

三是健全完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加强教代会建设,健全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畅通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渠道,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学校年度工作,审议学校建设、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发挥教代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主渠道作用。认真落实《关于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建立和完善民主监督机制的实施意见》,加强党内、党外监督。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公开学校相关事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定期召开各类座谈会,向离退休老同志、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代表人士等通报情况、征求意见,注重发挥他们的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

4.关于基建、财务、资产管理等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加强基建管理。修订完善了《山东科技大学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山东科技大学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办法》《山东科技大学基建工程项目立项与报建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基建管理。针对青岛校区部分基建手续不完备问题,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按照单体工程分项目表格,集中梳理了青岛校区190栋93万平方米工程的行政审批手续,梳理了已办理事项和未办理事项,将已有批文和证书装订成册,报送政府有关部门,积极争取行政主管部门支持,尽快补办相关手续。严格执行《山东科技大学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严把工程质量关,开展工程质量隐患排查,制作了工程质量排查表,排查了教学区和学生公寓区60余万平方米已完工程质量或安全隐患问题。通过排查,发现1处结构质量问题,已经维修完成;属于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21处,已责成施工单位进行维修;有119处属于工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年久老化、不均匀沉降等原因而产生的属于正常维修范围内的问题,已由维修责任部门按学校有关管理办法开展维修工作。

二是规范财务管理。结合实行新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学校已将后勤服务总公司及所属单位单独设置的账簿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核算体系,自2014年开始后勤服务总公司及所属单位的资产、负债和收入、支出全部编入学校年度财务决算。

三是加强资产管理。针对悦客超市房屋出租问题,与租户进行了5次商谈,按照法律规定,解除了原有的租赁合同,纠正学校房屋一次租期超过规定时长、一次性确定或收取承包租金等问题。依据《山东省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山东科技大学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办法》,与原租户以协议方式定向租赁,租期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租赁价格每2年一个档期,根据市场公允价格进行调整。针对产业园房屋出租问题,停止协议投资转让长期使用权的做法,并对所有协议按适用类型梳理排查,按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规范。

(二)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方面

学校组成专门检查组,对虚假票据套取经费、乱开乱支、“凑单据”报销经费、向利益相关方转包或采购物资等问题进行了检查核实,检查科研项目45项,其中纵向13项,横向32项。学校纵向科研经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没有发现违规现象。对于横向科研经费中发现的问题,学校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判,因学校是工科为主,以矿业学科见长,横向科研项目多为与煤炭企业签订的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地质勘探等合作项目,有的横向科研项目存在报销现场作业支付临时工的劳务费不规范、运送仪器设备和教师往来科研现场与学校之间产生的交通费较多、用其他发票报销项目立项前产生的费用等问题。这些问题,2013年省审计厅对学校进行审计后,学校进行了认真的整改,严肃处理了13名相关人员,并采取措施加强科研经费管理,杜绝了类似问题发生。

5.关于虚假票据套取经费问题

制定了《山东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山东科技大学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管理与经费使用办法》,对报销人和经费审批人的责任、经费使用用途及支出范围、科研经费预算与控制、交通费的管理与报销、差旅费的管理与报销、办公费的管理与报销、公务卡结算以及责任追究等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进行严格的规范管理。制定了《山东科技大学教师科研信用制度》,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关于加强我国科研诚信建设的意见》等上级有关科研诚信、学术道德方面的规定,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制定了《山东科技大学科研信息公开制度》,规范科研项目及奖励申报、评审、立项程序,将非涉密的项目和奖励及负责人信息予以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科研经费中的五项费用大幅降低,未再发现套取经费现象。

6.关于乱开乱支、“凑单据”报销经费问题

严格经费使用与报销管理,制定了《山东科技大学会议费管理办法》《山东科技大学差旅费实施细则》《山东科技大学办公用品计算机耗材经费管理办法》《山东科技大学专家讲学与各类评审费发放管理办法》等多项具体费用管理办法,严把经费报销关口,严格支出审批程序。将科研经费纳入五项费用管理、公务卡结算制度、差旅费管理、公务接待管理等财务管理体系进行统一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有关管理办法办理科研经费支出等财务会计业务。制定了《山东科技大学科研经费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加强科研经费的审计监督,把科研经费纳入审计工作重点,对科研经费管理与使用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上级和学校规定追究责任,杜绝了虚报劳务费、差旅费、交通费和办公费、乱开乱支、“凑单据”报销经费等问题。

7.关于向利益相关方转包或采购物资问题

严格落实《山东科技大学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管理与经费使用办法》,建立外拨经费采购支付审批制,严把外拨经费出口关。制定了《山东科技大学科研项目校外协作管理办法》,加强外协项目管理,严格审批制度,严禁科研项目负责人将子课题转包至个人公司或利益相关公司。制定了《山东科技大学利用科研经费采购科研物资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采购招标程序,强化论证审批环节,严禁擅自向利益相关方采购科研物资,堵住外协支出可能出现的利益输送漏洞,未再发生向利益相关方转包或采购物资问题。

8.关于科研资产流失问题

一是加强学校无形资产管理。针对教师开办公司和冠名“山科大”“山科”等问题,学校对全校教职工个人或与人合伙开办公司的情况进行了摸底排查,共排查出111名教职工个人或与人合伙开办公司72家,这些公司均已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无科级以上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取酬的现象。其中冠以“山东科大”、“山科”等字样的公司5个。对学校同意冠名的2个公司进行登记管理,学校与其签订协议,明确权利和义务;对未经学校同意冠名的3个公司责令其更改企业名称,不再使用“山东科大”、“山科大”“山科”等冠名。制定了《关于教职工个人或合伙开办公司的有关规定》,对学校教职工开办公司情况进行规范,规定教职工个人或合伙开办公司,公司名称不得冠有“山东科技大学”、“山东科大”、“山科大”、“山科”等字样,确需冠名的,需经学校同意并与学校签订协议;对使用职务发明专利的,需与学校签订使用协议等;对存在的问题已经责令予以纠正。制定了《山东科技大学无形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学校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加强学校无形资产管理。

二是加强学校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等管理。制定《山东科技大学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将教师利用学校的职务发明专利和技术秘密入股、办公司、搞技术咨询列入学校管理范围,保护学校知识产权,加强科研技术保密管理,防止技术流失和泄密。

三是加强学校科研资源管理。制定了《山东科技大学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山东科技大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将学校投入资金和利用科研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纳入学校科研平台统一管理,规范使用管理程序,除正常教学科研活动外实行有偿使用,解决了个人利用学校资源谋取私利的问题。

9.关于提取的科研管理费使用不规范问题

对巡视反馈的科研管理费使用不规范问题进行了初步核查,将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制定了《山东科技大学科研管理费使用管理办法》,规范对学校提取的科研发展基金及相关部门提取的科研管理费的管理。规定学校科研管理费主要用于学校科研发展、科研处、泰安校区科研部、济南校区教科部的科研管理、院系科研管理、财务管理等,并对每一类费用的使用范围作了明确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的资金开支范围支出,严禁用于支付其他费用或以任何方式牟利。

10.关于科研经费结余挂账金额较大、部分项目经费没有及时到账问题

对科研经费结余挂账和未到账项目经费进行了核查,共梳理科研项目3271项,核实应办理结题结账项目1994项,金额1.06亿元;梳理发票5730份,未到账经费金额1.76亿元。制定了《山东科技大学科研项目结题、结账与结余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山东科技大学科研经费尾款清缴办法》等制度,规范科研经费挂账和项目经费尾款清缴。规定科研项目负责人及时提交结题证明,结清科研经费,对逾期未办理结题手续的纵向科研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按原渠道上缴结余,或将剩余科研经费纳入学校统筹,转入学校科研发展基金或课题组科研发展基金;对于逾期未支付的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学校将作为结余经费,转入课题组成果转化基金。对于科研项目未到账经费,要求项目负责人根据合同约定积极到委托方催付科研经费,确保科研经费及时足额到账。学校将按照制定的办法,在半年内清理完成科研经费结余挂账,一年内完成项目尾款清缴。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学校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改工作,一些突出问题得到了整治,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有针对性的制定了27项新的规章制度、修订了10项原有规章制度,既初步解决了当前问题,也健全了防止有关问题再次发生的长效机制。但是对比省委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一些差距。校党委将按照省委巡视工作的要求,坚持常抓不懈,从严从实、善始善终抓好整改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十八大以来历届中央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省委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以鲜明的态度、积极的行为、强有力的措施,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认真落实《中共山东科技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完善相关配套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自觉履行好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领导责任和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履行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领导责任;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纪委聚焦主业,落实好纪委监督责任。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考核,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

(三)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深入基层调研、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严格落实学校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和严肃工作纪律的规定,力戒“庸、懒、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损害师生利益等现象,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严格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育和引导广大教师大力弘扬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师德风范。

(四)坚持不懈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于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坚持已经采取的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已经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再次出现类似问题,巩固和扩大整改落实成果。对于尚未完全整改到位或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毫不松懈地抓紧抓实抓好,继续做好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结余科研经费清理、科研经费尾款清缴、责任追究等整改工作。适时开展“回头看”,梳理检验整改落实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解决整改落实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整改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五)强化追究问责,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决不姑息,决不手软,严肃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特别是顶风违纪行为。对发生违规违纪案件的单位,实施“一案双查”制度,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六)注重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认真实施《山东科技大学章程》,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依法治校,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巩固整改落实成果,强化问题导向,注重举一反三,把抓好突出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在党风廉政建设、科研经费管理等各个方面不断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努力形成系统全面、相互衔接、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得到贯彻落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校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2-86057195;邮政信箱: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579号山东科技大学纪委;邮政编码:266590(信封上请注明:对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jiwei@sdust.edu.cn。

中共山东科技大学委员会

2015年1月31日

高校巡视情况通报范文二

学院关于省委省属高校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6月,省委省属高校巡视组第二组来我校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巡视工作。2015年10月16日,巡视组向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反馈巡视意见。学院党委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及时推进各项整改工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要求,现将整改情况公布如下:

一、学校落实反馈意见和开展整改工作的总体情况

(一)深刻领会巡视反馈意见,牢牢把握整改指导思想

2015年10月21日,学院召开党委会,院领导班子成员的认识高度统一,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湖南省委保持高度一致,深刻认识和处理巡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重点不放,集中解决学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严不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把巡视意见贯穿整改工作始终,认真研究、分析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按照《省属高校巡视第二组关于对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开展巡视的反馈意见》精神,切实抓好整改工作,逐项整改,着力解决学院班子建设、学院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学院领导班子执政治校能力建设,推动学院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以整改为抓手,牢牢把握整改方向和任务

整改是一次促进领导班子建设,促进制度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学校科学发展的重大举措。学院领导班子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纪律意识,按照巡视反馈意见和省局党组的要求,对照巡视组所提出的意见与建议,认真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落实和整改工作。

一是切实贯彻落实好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二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化、体系化建设,确保每个廉政风险点预防监控到位;三是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查摆、梳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严不实突出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四是对照《省属高校巡视第二组关于对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开展巡视的反馈意见》进行逐一整改,并认真研究和建立学院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领导,扎实推进,牢牢把握整改进度和实效

1、认真研究,理清思路。反馈会后学院党委就于第一时间启动了整改相关工作,成立了学院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进行逐条研究,制定了学院巡视整改任务分工及工作安排,将整改工作分为三个方面19个任务,为下一步的整改工作理清了思路。学校制定的整改工作方案,以广大师生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为落脚点,重在解决实际问题、出实效。凡能尽快解决的及早解决,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一方面向师生做好说明,另一方面积极创新思路、创造条件努力解决。整改的结果,是要让全体师生感受到变化,学风校风进一步好转,从而赢得广大师生和社会的广泛认同与支持。

2、加强领导、督促落实。为进一步加强学院领导班子建设,加快学院改革和发展的步伐,针对巡视组的反馈意见,落实整改任务,学院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院长,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下设整改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纪委书记兼任,办公室成员为各部门负责人,具体落实相关整改任务。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先后召开整改推进会4次,党委书记及时了解整改进展,采取个别指导、集体研究等方式督促任务落实,目前,19项任务基本整改到位。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执行政治纪律方面

1、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实不到位

一是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和湖南省相关文件,厘清党委、行政议事范围,党委抓大事、抓重点,专题研究学院发展重大问题。

二是修订学院原有的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并出台《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贯彻落实〈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党委会议、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范围。

(2)组织建设不到位

一是制定完善纪委工作方案,并按程序上报审批,将按相关规定落实到位。

二是今年8月,学院下发了《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湘食药党发〔2015〕13号),并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于2015年8月21日至29日重新组织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这次换届选举各环节均按照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原则,采取差额选举的方式产生总支、支部委员。在此基础上,11月着手制定基层党组织工作职责及相关党内制度,并反复征求基层党组织、党员意见建议,于12月8日下发《学院基层党组织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湘食药院党发〔2015〕25号),明确了总支书记和支委的分工。

(3)党风廉政工作不到位

一是于2015年1月,学院党委与系部、处室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二是于2015年5月27日出台了《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实施办法(试行)》(湘食药院党发〔2015〕8号),于6月3日出台了《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领导班子成员2015年党风廉政职责》,制订了“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试行)”,于12月份出台。上述文件对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个人责任进行了明确,又对纪委监督责任任务作了具体规定,细化了任务和措施,强化了监督问责,确保“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经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今后将严格按照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每年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针对基建工程、物资采购、资产管理、招生就业、职称评聘、干部人事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点修订完善了《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资产管理制度》、《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等制度文件,今后将严格执行,把党风廉政工作落小落细落实。

(4)领导班子不够团结和缺乏担当精神

一是决定今后凡是召开党委会议,会前2天,书记、院长及相关党委成员要就议题相互沟通,充分酝酿,基本达成一致再上会研究,意见不一致的,暂缓上会。平时书记要加强与班子成员的交流与沟通。

二是通过加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提高思想认识,鼓足干劲勇于担当,营造“敢作为,能作为”的工作氛围。

2、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执纪不严

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条例》,经院长办公会研究,于12月8日对个别党员干部弄虚作假问题下发了行政记过的处分决定。今后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在上级组织领导下,严格办案程序,严格执行党纪政纪。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培训,提高办案综合素质。

(2)监督不力

及时履行长沙市开福区物价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处罚决定,于2014年10月21日将其核定的违规所得全部上缴指定的财政非税账户;2015年严格执行《湖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书籍课本费按实收取,学年终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与毕业学生结算。

(二)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领导班子存在不作为的问题

(1)在新校区建设中决策出现失误

一是加强《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学习,提高班子认识,进一步规范领导决策程序,对“三重一大”项目进行可行性或不可行性分析,做到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二是高度重视后续仲裁工作,已安排专人和专职律师处理案件,于今年7月,撤销了支付望岳公司违约金的裁决;后续仲裁案件重大事项处理都是由党委和行政会议集体研究决策,力争减少损失。

(2)对人才培养工作评估重视不够

一是7月13日,召集中层以上干部召开了党委扩大会议,就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进行了专题研究。

二是向省局上报了《关于强化学院人才培养评估组织领导工作的请示》(湘食药院党发〔2015〕12号),明确了班子成员在人才培养工作中的责任分工,确定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院长任组长,党委委员、分管副院长担任学院评建办公室主任。

三是制定并实施《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迎评创建实施方案》,明确了迎评准备工作中各院领导、各部门及各员工的迎评责任,提出了迎评准备工作的具体要求,强调了迎评准备中应注意的有关事项,签订了《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责任书》。

四是暑期期间,学院组织多次召开评估联席会议,解决迎评准备工作中临时出现的具体问题。各项工作小组根据任务需要,也在小范围内召开了联席会议,促使各项工作尽快落实到位。

五是在学院网站主页上建立了评估专栏,将评建有关政策、知识等通过网络进行宣传和传达。在院报专门发表了“抓住评估机遇 提升办学实力”文章和“评估须知”系列知识进行动员。

六是聘请了校外专家到学院讲座,介绍迎评促建经验。组织了学院评建核心部门到长沙职院和湖南有色职院学习,面对面学习借鉴迎评促建经验。

七是印制了《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学习手册》,分发到了学院各教师职工和各班级。

八是于2013年2月,学院开学教职工大会上作了专题动员,2013年9月和2014年3月,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进行了部署和动员。2015年7月13日,学院组织了全体教职工,由院长谭骁彧又一次深入地做了专门的迎评促建专题辅导。下一步,将根据国家和省里最新的文件精神进一步研究部署评估工作

(3)施行工作时间不合规

根据巡视组反馈意见,经党委研究,并在中层干部会议上进行解说和要求,对学院作息时间进行了调整,明确了新的教职工上下班时间,并于12月1日开始正式执行。

2、基建工程和物资采购存在违规行为的问题

(1)基建工程招投标存在违规现象

一是对有关问题进行再梳理,查找问题原因,加强基建方面业务学习,掌握各种政策,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法规,杜绝违规现象发生。

二是对未招标项目请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全部进行了严格审核。于2015年5月25日完成了附属工程(套管井、围墙及地坪工程)审计;于2015年11月10日完成运动场增加工程审计。

三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招投标法》,修改完善《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招投标采购管理办法》,使每一个基建维修项目从立项、论证、发布招标公告、开标、签订合同、变更、支付工程款等都落实严格的审批程序。

四是进一步加大对基建维修项目的监督力度。学院对基建维修项目,要求纪检监察室、财务处等部门参与,实施全方位跟踪监督管理。尤其要加强对项目风险点的监督。

五是土建工程已于2014年6月出具初审结果。在此基础上,学院将加大力度督促湖南合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与施工方湖南望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尽快对审核实,出具审计报告。

(2)合同签订存在违规现象

一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招投标法》,今后严格依法依规签订合同。

二是督促湖南合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与施工方抓紧对审核实。

(3)资产采购存在违规现象

一是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学习。组织后勤管理处、财务处等部门到兄弟院校进行学习;提高了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对政府采购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严格规范采购流程,切实提高采购效率,堵塞采购过程中的漏洞。

二是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院校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实施物资采购。对属于国库监管的财政性资金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物资采购一律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施;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的分散采购项目达到2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标准的,一律委托经由省级以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认定资格的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或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实施;达到1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一律进行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低于《采购限额标准》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项目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实行协议供货或定点采购。

三是规范确定招标代理公司。所有执行政府采购的物资采购项目其招标代理公司均由学院纪检监察室、后勤管理处共同从《湖南省招标代理公司目录》中随机抽取。

四是随机抽取评标专家。参与评标的全体评委均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项目采购规定的相关的程序随机抽取,学院派出的评委由学院纪检监察室人员全过程监督,从院内用户、有关职能部门随机抽取。

五是严格管理学校自主招标项目。对学校自主招标的项目,严格按照《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招投标采购管理办法》执行,项目评委由纪检监察室、后勤管理处共同从学院有关职能部门随机抽取,纪检监察室实行项目评审全程监督。

3、财务与资产管理混乱的问题

(1)学校没有按规定建立结算制度

一是组织财务处相关人员学习省财政厅关于公务卡管理相关制度,对照制度改正学院公务卡制度执行欠规范之处。

二是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公务卡管理相关制度,建立学院公务卡结算制度并严格执行,今后的报账严格按照制订的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

(2)招待费报销不规范,支出超标

一是组织财务处相关人员学习《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对照规定改正学院招待费报销过程中欠规范之处。

二是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建立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于2015年3月23日出台《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财务报账规定》,今后将严格执行签字报账程序。

三是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要求,按规定逐年降低接待费,确定招待费预算并严格执行。

(3)违规外借车辆

一是认真学习《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暂行办法》,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坚决杜绝违规现象发生。

二是外借车辆现已收回,今后将严格执行国家对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公车管理。

(4)固定资产管理混乱

一是认真学习《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暂行办法》,严格遵照执行。学院于2015年6月组织了一次全院资产情况摸底登记,现正对我院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核查,对需要报废的资产办理手续,做到账实相符。

二是组织后勤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到兄弟院校参观学习资产管理经验。

三是购买并安装固定资产管理软件,并对资产管理人员集中培训,现正在制订学院固定资产管理软件系统推行方案。

四是按照省财政厅的要求做好我院资产产权登记工作。

4、违规查阅和搬出会计档案

一是组织财务处认真学习《会计法》,进一步明确财务凭证管理要求,树立会计凭证档案管理意识。

二是加强会计档案日常管理,安排专人管理会计档案柜,查阅或借出档案必须严格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三)选人用人方面

1、违规进人

党委认真分析违规进人的原因,统一了认识,今后人才引进及人员调配按照省委组织部及省人社厅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其他人员一律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要求,采取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一般要求具备研究生以上学历,与学院需求专业对口。

2、没有落实好两位领导干部退居二线后的工作安排

一是一名同志已于2014年10月份正式办理退休手续。

二是于11月份,由党委书记先后2次带领分管院长及组织人事处负责同志登门走访,与相关同志进行了沟通交流,并安排了合适的工作岗位。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在上述整改的基础上,我院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严格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和巡视组的意见,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正确性和坚定性。充分发挥党委中心组在学习中的特殊作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 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要性、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省委保持高度一致。通过学习讨论,找准学校工作中的不足和发展的瓶颈,逐一认真梳理,狠抓重点突破,实现全面发展。

二是坚持从严治党,敢于担当,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全面落实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切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解决好不想抓、不会抓、不敢抓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科学性与规范性;以鲜明的立场与态度、积极的行为与措施,坚持管理从严的要求,坚持不断纠错的勇气,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为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政治生态与体制机制基础。

三是依法办学,依规治校,形成促进学校建设发展的长效体制机制。强化制度建设与执行,认真贯彻实施学院章程、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坚持依法治校,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推进学校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立健全和完善学院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形成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执行政治纪律、选人用人等方面的制度体系与执行机制;加强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各项重要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形成依法办学,依规治校的良好氛围,确保学校的长期可持续科学发展。

四是切实践行“三严三实”,坚持不懈推进作风建设。将“三严三实”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不懈地反对“四风”,转变作风,踏石留印、抓铁有痕,使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执行到位,不断改进党员队伍和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推动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和长效化。

为加强后期整改工作,并方便广大师生继续监督各项工作最终落实情况,学院确定了意见反馈联系方式。联系电话:83868559 83868567,邮政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含浦学士路,邮政编码:410208,E_mail:317783776@qq.com。

中国共产党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6年1月29日

高校巡视情况通报范文三

中共广西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送部门:党委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5-06-15 11:25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4年11月17日至12月30日,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对广西师范大学开展了为期一个半月的常规性巡视。2015年2月12日,巡视组向学校党委反馈了巡视整改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落实工作总体情况和主要措施

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学校党委按照有关要求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了巡视反馈意见,通过4次专题会议正式确定了学校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提出了5个方面的20个整改项目的整改措施,并成立领导小组,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截至目前,学校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起草制定各类规章制度32项,修订完善25项,完成巡视组交办的12份信访件的调查核定工作。

(一)及时传达,提高认识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意见》精神。学校专门召开校党政联席会,对巡视组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透彻分析和深刻反思,认为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的巡视反馈客观公正、符合学校实际,指出的问题具体实在、针对性强,提出的意见建议也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在此基础上,会议讨论了《广西师范大学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校领导按照各自分管工作认领了相应的整改任务,并立下了“军令状”。随后,学校通过校党委全委会扩大会议、九届四次教代会、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会议等途径,针对不同群体对巡视反馈意见和学校整改方案进行通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员工进一步提高对巡视工作的认识,正视问题,查找不足,认真整改。二是下发党内文件,全面通报传达《意见》。学校以党内文件的形式向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和各学院院长及各职能部门、附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转发了《意见》,通知他们按照保密规定统一到学校机要室签阅文件,要求认真学习,对号入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各单位工作实际,切实抓好各项整改工作。三是利用校园媒体,宣传报道反馈整改工作。2月12日巡视组在我校召开巡视情况反馈会后,校园网在第一时间刊登了《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向我校反馈巡视情况》的报道;3月3日刊登了《学校召开党政联席会专题研究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道,让师生和社会各界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随着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深入推进,校新闻网还推出《整改工作简报》和“巡视整改进行时”新闻专题,深入宣传各单位、各部门在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过程中的新举措、新效果,做好舆论的引导和校园氛围营造工作。

(二)加强领导,责任到位

学校下发文件,专门成立了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协调。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书记王枬、校长梁宏任组长,对整改工作负总责;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分管整改工作的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设秘书组、督查组、宣传组三个工作小组,由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查丹明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学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责任部门主要领导作为本单位承担整改任务的具体负责人,对整改任务进一步分解,明确了路线图和时间表,做到任务责任到人,确保了整改工作按照既定的目标、措施、时限落实到位。

(三)协同攻坚,扎实推进

学校制订了《广西师范大学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责任分工一览表》,一一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领导小组通过召开整改项目布置会进一步统筹协调涉及多个单位或者存在工作交叉的整改项目,要求各负责单位密切配合、协同推进,责任领导主动协调,部门之间相互支持。各责任单位将整改项目分类,凡条件成熟、可以立即整改落实的,就立行立改;近期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耐心向师生员工、群众解释清楚,并提出下一步整改计划,努力以解决问题的实效,让师生员工看到变化。

(四)强化监督,严肃纪律

学校成立了督查督办办公室,同时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也下设专门的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整改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和工作验收,并要求在年底进行工作考核,对没有完成工作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在整改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单位进行奖励,并将整改成效作为述职述廉、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干部选拔、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同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推广成功做法,宣传先进典型,在全校营造敢于担当、勇于攻坚、善于作为、争创一流的氛围。

二、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一)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

1.关于“学校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有待加强,制度要求不够刚性,缺乏责任传递机制”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领导。召开了2015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会议,总结2014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布置2015年工作。会上,校党委书记王枬要求全校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不断增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思想意识和行动自觉,牢固树立守纪律讲规矩的观念,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校党委审定、印发了学校《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若干规定》,起草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将党委主体责任的内容具体化,健全了党委常委会专题听取纪委工作报告、专题研究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等制度。

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定了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要求学校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责权明确,常抓不懈;对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违反或者不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严肃追究责任。设计了4份不同的《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分别由校党委书记与校党委副书记签,校长与副校长签,校党委书记、校长与二级学院党委书记、院长签,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与其分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同时要求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也要相互签订责任状,切实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调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建立健全“两个责任”的组织领导、分工负责、工作报告、工作约谈和检查考核等方面的制度机制,使党风廉政建设的惩防措施更加有力、目标管理更加刚性、考核标准更加严格,形成党风廉政建设纵到底、横到边的责任体系,构建起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

三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平台和机制建设。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素质教育报告会、在线学习中心等学习教育平台建设,加强领导干部对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新精神的学习,强化“两个责任”意识。依托干部素质教育报告会等平台,邀请自治区高校纪工委秦敬德书记等领导为全校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作廉政辅导报告,校领导带头参观自治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展览桂林巡展,进一步筑牢了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在全校中层干部会议上传达中纪委、自治区纪委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会议上的讲话、彭清华书记在自治区纪委会议上的讲话,以及教育厅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的要求。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会议上进行基层单位党委的廉政建设经验交流。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高等教育管理干部培训平台”引进优质远程教育资源,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面向各二级单位放开在线学习账号,要求处级以上专职党政干部每人每学期完成15学时,并拟于每个学期末对在线学习任务总学时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通报,逐步推进干部教育培训的信息化和网络选学的常态化。制定《2015年理论学习计划》,推出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的考核、评价、通报机制,注重党风廉政建设内容的学习和检查。引入互联网思维,启动党员学习微信公众平台的建设工作,积极探索新媒体在干部廉政教育中的运用。择优汇编《相约510 清风伴我行:廉政小小说选辑》印发给全校科级以上干部阅读,以含蓄隽永的话语、潜移默化的劝导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

2.关于“学校纪委主责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相对薄弱,工作不够全覆盖”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支持“三转”落实到位。起草了校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纪委全委会议议事制度》和《纪委委员联系基层工作制度》,加强纪委协助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机制和能力建设,进一步发挥纪委委员作用。扎实推进纪检监察部门“三转”工作,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目前纪委已退出部分议事机构,避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二是认真落实惩防体系工作规划,强化制度制约和监督。出台实施学校《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体现到学校日常管理各项制度和措施之中。抓紧制定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制度》《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和《基层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等,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推进办公用房清理检查、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活动、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检查、共产党员及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问题专项清查等工作。如,在前期严格按照要求清理、腾退办公用房174间、约4323㎡的基础上,对这些清理腾退的办公用房按照向教学一线倾斜的原则和总量控制、定额配置、超额有偿和缺额补贴的方针进行管理;又如,学校同相关单位签订《广西师范大学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活动目标责任书》,切实推进清房工作。按照桂林市违规多占住房清退实施细则,自查自纠上报3280人,截至目前发现存在违规多占住房共28人、29套,其中27人均已按桂林市清房办规定进行清退承诺(或直接办理退房);现学校已清退属我校建房的房产证2本(在房产局办理当中)、收回土地证原件1本、购房协议2份,货币清退3套、清退款20.2万元,目前清退工作正在加紧完成中。

三是突出办案重点,提高纪检监察部门履职能力。校纪委召开多次纪委全委会议,专题研究有关案件,切实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印发了学校《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实施细则》,加强信访举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在三个校区和漓江学院设立了违法违纪举报信箱,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梳理违纪问题线索,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管理机制,严肃查处信访举报件。集中力量重点核查巡视组移交的12封信访举报件中提到的20个问题,虽然没有发现有效线索,但也暴露出学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还要进一步加强。同时责成有关职能部门做好这些问题的调查核实、解释说明工作,并限期整改发现的不足。

(二)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3.关于“学校在基建、设备(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招生录取、校办企业、后勤服务管理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管理监督存在制度和机制上的漏洞”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力度。认真总结4个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单位的工作,排查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94个,单位廉政风险点20个;确定单位及个人岗位风险点等级中“高风险”有52个;有针对性地制定(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64条,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58条。下发学校《全面实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全校所有单位全面铺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经排查统计,目前有较高风险点的单位(达到5个高风险点的)有11个,单位的职责风险、业务流程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共526个,为逐步建立起学校廉政风险防控网络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是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着手编制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稿)及使用手册,进一步明确学校、学院、项目负责人对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的责任和权力,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约束机制,确保科研经费管理权、监督权和使用权的有效行使。修订完善了学校《科研经费结算审签办法》,强化预算管理和监控机制,完善内部控制环节。把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特别是科研专项经费审计作为下一阶段工作重点,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有效评价。

三是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学校预算管理,强化预算刚性,召开校党委常委扩大会议讨论编制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2015年财务收支经费预算草案,并于校九届四次教代会审议通过。严格执行票据管理、资金管理、差旅费管理、公务卡结算报销管理、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培训费管理、会议费管理、“三公”经费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在日常审计工作中加强对资金使用、票据管理、公务卡报销、三公经费等重点环节的审查。加强复核审查,防止柜台报账人员出错、违规报账等现象,杜绝舞弊腐败事件发生。

四是进一步加强对门面铺面等校产的管理。在前期做好全校资产经营现状的调查工作、摸清学校资产经营现状的基础上,召开专题会议研讨全校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意见。按照各类资产的运行特点和规律,制定分类管理办法,积极探索推动资产有偿使用和资源优化配置的有效途径。目前完成了学校《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及细则》《商业门面统一归口管理的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修订稿)、《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考核细则》以及《公共用房管理办法(试行)》《办公用房定额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教学机构、科研机构公共用房定额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规章制度的起草修订工作,拟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进一步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后实施。还新成立了公共用房管理科,专门负责公共用房管理。

五是进一步加强校办企业等二级单位的管理。抓紧制定实施学校《二级独立法人单位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明确独立法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权责,启动对具有独立法人的二级单位、附属单位开展巡查的试点工作。抓紧制定出台学校《校办企业管理办法》,加强对校办企业的监管。着手制定学校《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自查自纠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任期内轮审制度,规范领导干部经济管理行为。在漓江学院、出版社集团、后勤服务集团选派校本部干部担任总会计师,加强对二级单位特别是二级独立法人单位物资、资金使用分配的监管,保障学校资金、资产安全。

六是进一步加强基建项目、物资设备采购招投标的管理。完善学校采购管理配套规章制度,制订了学校《招标代理机构选定管理暂行办法》,以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了5家集中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并加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考核管理。进一步规范了采购工作全过程,做到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流程、采购文件公开透明,在开标现场增加一名用户单位代表,监督开标评标过程,及时公布中标(成交)结果及质疑、投诉处理结果。加强了集中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采购工作的学习和宣传。出台《基建工程、修缮工程变更及签证实施细则(试行)》和《基建工程、修缮工程立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规范基建项目立项、变更和经费预算的管理。

七是进一步加强招生工作的管理。在2015年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中推行二级学院廉政责任制,各学院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签订研究生招生廉政责任状。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健全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通过“教育部高考阳光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校内外媒体、网站公布学校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及上一年度全日制本科分批次、分科类、分专业录取最高、最低分等录取情况。坚持对各级各类招生考试和考点工作的监督检查,专门成立了学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生、研究生、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监察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八是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和师德师风建设。制定出台了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修订学校《教师学术道德规范》,起草学校《师德规范细则(征求意见稿)》,构建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举办中国物理学会女科学家访谈会、青年骨干教师专题交流会,深入挖掘和宣传教书育人先进典型,发挥先进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开展第十届“十佳青年”评选活动,树立新一批青年教师的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形象,进一步弘扬尊师重道的师德风范。

(三)在选人用人工作和干部管理方面

4.关于“存在专职处级管理岗位超岗位设置配备的问题和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现象”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通过交流、调研,开展校内核编工作,强化控编意识。编制完成2015年增人计划及编制使用情况,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已着手开展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二是完善考勤、考核制度。修订了《教职工请假规定》《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和起草了《机关、业务部门绩效考核办法》,及时处理不在岗人员,防止产生新的“吃空饷”现象。三是开展集中治理工作。经过认真核查,清查出存在“吃空饷”问题人员共8人,其中出国进修逾期未归5人,学校不同意调离即擅自离岗的高学历人才3人。学校积极对“吃空饷”资金进行清理、上缴,共清理退缴国库628524元,并按规定将所涉及的8名人员全部进行了出编处理。学校在治理“吃空饷”问题上的做法和成效得到了自治区清理“吃空饷”问题专项督查组的充分认可。四是逐步消化处级干部超配职数。抓住学校成为自治区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的契机,谋划推动内部管理机制改革,下一步将通过制定积极稳妥的中层换届方案,优化学校机构和岗位设置,利用中层干部换届消化处级管理岗位超配职数。

5.关于“选人用人视野不够开阔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干部工作有关规定。坚持任人唯贤和选人用人中的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职等程序规定,积极拓宽选人用人视野,针对具体岗位科学制定选拔任用方案,不断优化学校中层干部的学科专业、性别、学历职称等结构。在2015年上半年学院党委副书记、校团委书记岗位选聘工作中,采取在全校范围内竞争性选拔办法,单个岗位参与人数达20多人,收到良好效果。在科级干部岗位中专门出台《学院分团委书记公开竞聘上岗管理办法》。同时,严格执行推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制度,确保考察文书等档案材料的齐全规范,做到执行程序一道不少,履行程序一道不乱。二是强化干部工作的日常教育管理。校党委开展了基层党委书记“恳谈会”,开展谈心谈话,提出工作要求;对全校处级干部档案进行严格核查,对处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提出从严要求,对抽查发现问题一一进行整改。校党委书记王枬为全校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上专题党课,全面启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查摆解决“学风不浓、修为不高、作风不实、落实不力、担当不强”等“不严不实”问题,努力整治“四风”,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努力做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四有好干部”;要求全校教师为人师表,努力做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有好教师”;要求全校学生发奋学习,努力做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有好学生”。三是建立健全人才交流制度,拓宽服务人才的渠道。出台了学校《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校内拔尖人才享受优惠待遇标准的暂行办法》,提高引进人才和校内拔尖人才的待遇。完成了向自治区教育厅申报29个一级学科教授职称评审权、4个一级学科副教授评审权的工作,进一步提高学校对人才队伍建设的主动性和前瞻性。

(四)在学校建设管理发展方面

6.关于“校领导班子对多区域办学、各学科协调发展、提高办学质量的统筹思考、有益探索做得还不够”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学校发展的顶层设计。召开学校发展务虚会,研讨年度工作计划,并通过校党政联席会议、校党委全委扩大会讨论研究审定校党委、校行政2015年工作要点。召开2015年校(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次集中学习会议,学习全国、全区教育工作会议和全区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共商学校作为全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的有关问题,加强校领导班子对事关学校建设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研讨和思考。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讨学校综合改革工作,对改革原则、目标、重点、基本思路等方面进行了细致分析,针对长期以来影响和制约学校发展的突出问题拟制了三方面10多项综改项目,并研究成立了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改革办公室和由校领导分头负责的8个综改专项工作组。二是调整三个校区的功能定位。根据学校“十二五”规划和发展定位规划(2013-2020年)及当前办学实际,调整三个校区的功能定位:到2020年,雁山校区成为学校的主校区;育才校区成为留学生教育、职业技术师范教育和继续教育等的办学基地,继续保留化学与药学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电子工程学院在该校区办学;在我校继续拥有王城校区的管理权、使用权、收益权的前提下,使其成为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的教学、科研和实践基地及部分专业学位教育教学场所。三是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在学校发展规划中,提出了“接轨地方需求,创新培养模式,拓展国际视野,提升培养质量”的人才培养总体思路,进一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教学综合改革,加强联合培养和实践基地建设,强化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与开发,在雁山校区已设立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基础上,再建立“邑谷大学生创业体验馆”,强化创业教育;加快学校办学国际化进程,新成立了9个海外校友会。四是提高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成立教师发展中心并推进该中心的工作,为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的发展提供组织保障。积极鼓励青年教师参与各级各类教学研究与改革、精品课程建设、特色优质专业建设,以显著的教改成果引领高水平的教学,不断提高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例如,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专门设立青年教师专项,在项目评审和推荐过程中也注重向青年教师倾斜等。学校成立了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视导组,聘请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专家,开展课堂教学观摩、教与学咨询等活动,为青年教师提供指导和帮助。通过期中教学检查,开展教学名师公开课、骨干教师示范课、精品课程展示课、教研室公开课等活动,推动青年教师参与课堂教学改革,提高教师教学合作意识和教学反思能力。

7. 关于“学术成果评价体系没有兼顾文理工不同学科的全面发展”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修订二级学院教学科研考核办法。根据学校和学科实际,兼顾文、理、工、艺、体等不同学科的特点,进一步修订完善学校《二级学院本科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二级学院集体科研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和《科研实绩奖励实施办法》,起草学校《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基础,遵循彰显教师教育传统、突显人文学科特色、发挥基础学科优势、推进应用学科发展的建设思路,拟构建“教师教育”等若干个学科群,促进各学科协调发展,推动学校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可持续快速发展。二是深化科研资源共享机制改革。通过今年年初开学检查,充分调研摸清我校依托高端平台实现不同学科间人才队伍、仪器设备等资源共享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逐步制订完善与共享需求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投入产出相结合的综合考评激励机制;通过建立健全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效益综合评价和考核体系,综合设计出有利于引导和鼓励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资源共享的综合效益评价指标促进资源开放共享。

8.关于“教代会作用发挥不够好,沟通对话、民意表达渠道不够通畅”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不断提高工会和教代会工作水平。召开2015年工会工作研讨会,校党委书记王枬、副书记查丹明在会上就如何更好地彰显教代会在教职工中的影响力,如何更好地发挥工会凝聚人心的作用,促进学校和谐发展等与教代会代表交流,并对工会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强调要加强党委对工会的领导与加强工会的自身建设统筹推进,加强对教代会提案办理情况的检查、督促。举办了提案办理情况沟通交流会,邀请主提案人与承办单位对九届三次教代会立案的39件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面对面反馈,目前九届三次教代会提案已全部办结。召开九届四次教代会,审议通过了《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在二级学院全面推行教代会制度,促进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向纵深发展,已有5个学院召开了学院一级的教职工代表大会,为进一步在全校推行二级教代会制度提供了参考。召开九届四次教代会代表提案立案评审会和提案交办会,使提案从审查立案到办结答复的过程成为凝聚教职工力量、推进教育发展、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和谐校园的重要途径。二是进一步规范校领导与师生密切沟通联系的机制。对校领导出席校长午餐会、校领导接待日、王城和雁山校区上班进行统一安排,固定日期和参与人员,确保沟通渠道畅通有序。本学期共召开了3期共4场校长午餐会,收集学生议题78个,并由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现场予以解答;安排校领导接待日7次;召开现场办公会2次。2015年校长信箱共收到群众来信42件,做到件件有回复。积极探索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邀请师生代表列席学校会议的机制,如在讨论《广西师范大学章程》、《本科教学工作奖励办法(修订)》和《机关、业务部门绩效考核办法》等校长办公会议题中邀请师生代表参加,增强学校重大决策过程的透明度。着眼于抓好协商民主、参政议政工作,组织召开了民主党派联席会,制定实施学校党委常委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制度。三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今年4月,学校信息公开网正式改版上线,对包括学校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教学质量信息、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风建设信息、学位学科信息、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等共10大类50条信息事项面向社会公开,保障了师生和社会民众对学校信息的知情权。

9.关于“学校在建设发展过程中不够重视教职工的权益,协调解决问题的措施、力度和效果与教职工的期盼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稳步提高教职工收入。继续深化收入分配改革,对研究生教学奖励绩效的预算及分配办法制定、本科生教学奖励绩效分配办法制定及上年度发放情况、机关业务部门绩效考核办法的制定等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论证,为将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量纳入分配体系夯实基础。此外,在学校预算中,特别强调保证教学、保障民生,确保教职工收入稳步提高。

二是稳步提升医疗保障水平。按自治区财政医保拨款水平提高教职工个人账户医保标准;维持特定慢性病和住院医疗费公务员部分报账高出5%水平,维持借款或分阶段报账模式,进一步缩短住院报账时间,缓解教职工住院费用垫支压力;加强基础建设,提高校医院医疗水平,改善师生员工就医环境,初步完成了雁山校区医院建设的规划与设计工作。

三是积极推进北院危旧房改造工程。学校对育才校区北院住宅区进行深入实地考察调研,针对北院教职工住宅区中拥有个人房屋所有权证的71户住户发放了《广西师范大学育才路15号产权户原地拆旧重建意向调查表》,进行了关于住户房屋所有权证号、房屋建筑面积以及搬迁意向和意见等信息的调查。先后4次召开小范围及全体产权户的座谈会,通报情况并听取产权住户的意见和建议,并成立了“北院拆建住户协调小组”。2015年先后3次召开校长办公会讨论北院危旧房改建问题。目前学校正在积极推进可行性方案的论证,后勤基建部门已拟订出北院住宅区危旧房改造建设方案,待听取产权住户意见修改,并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按照政策规定尽快实施。

四是保障离退休人员有关待遇的落实。坚持每学期向离退休人员通报学校的情况,每年与退休的老领导进行座谈,春节期间到离休老教师家中慰问,目的是融洽感情,沟通信息,汇集智慧。严格按照区直事业单位执行属地标准的政策按时足额发放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健全完善特困离退休人员帮扶机制,开展丰富多彩活动,在春节前后分别举行了离退休教职工趣味运动会、离退休人员校情通报会暨新年文艺演出、离退休女教职工“我型我秀”文艺展演等活动,促进离退休人员身心健康。完成了离退休人员活动中心修缮工作,解决了房屋漏雨的问题,学校离退休人员活动中心获批为自治区示范性老干部活动中心。

五是积极解决报账难问题。组织各单位财务人员学习自治区、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在网上公布报账流程和指南。在严格财务管理的前提下,积极改进财务报账方式,通过网上报账预约,将各单位报账时间进行科学有序的统筹。开设快速报账绿色通道,增加雁山校区报账柜台,每天处理30个预约号,核验报销各类票据5000余张。今年拟在雁山校区设立一站式的报账大厅,基本解决报账难问题。

六是推进“校园一卡通”项目。成立了一卡通中心,并初步完成了一卡通中心数据升级、校园银行圈存系统建设、校园电子支付平台建设、门禁管理系统建设等工作。下一步将加强与中国银行和南宁筑波公司的沟通,推进图书馆系统、教务管理系统、学生公寓管理系统等校内相关系统与校园一卡通的对接、调试工作,力争本学期内全面建成该项目,为师生学习生活提供便利。

七是继续开展关爱教职工子女的帮扶服务工作。校工会通过走访、调研提前了解教工子女入园、入学问题,为他们入园、入学提供政策咨询,同时派车接送中考、高考考生,协助做好高考志愿填报、录取政策的解读工作。针对部分教职工子女初中升高中的诉求,一方面积极与市教育局、附外进行沟通,努力寻求政策规定和附外办学内在要求之间的平衡;另一方面向教职工进行耐心的解释说服工作。据统计,2015年共为259名教职工子女提供就学、高考等相关服务工作;举办2期教职工子女“快乐课堂”等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社区星级文明小居民的评选和《我的梦想》作文、绘画评奖活动,吸引200余人次参与其中。

三、进一步整改工作的思路

目前,学校对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在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方面已取得初步成果,但与自治区党委的要求相比,与师生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差距。学校在制定整改方案时就明确了常抓不懈、持之以恒的工作思路,既有近期能够取得立竿见影效果的整改措施,又有需要一定时间完成的中长期整改目标,将整改工作贯穿于学校各项工作中。下一步,学校将以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继续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限定办结时间,切实把巡视反馈的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一)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做到知责、明责、履责。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做到既挂帅又出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大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在领导班子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在分管范围内发挥主要责任人作用和表率作用。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把对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纳入日常工作内容,对举报案件特别是巡视组移交案件要敢于亮丑、敢于亮剑,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完善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办法,细化责任分解,强化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构建起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

(二)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强化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断提升领导学校改革发展的战略思维能力、宏观把握能力、方向引领能力、组织实施能力和依法治校能力,着力打造锐意进取、团结合作、勤政高效、廉洁自律的集体班子;二是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领导班子会议制度和工作规则,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坚持集体决策和分工负责相结合。三是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不断巩固深化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四是强化督查督办,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自我检查,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尚未整改到位的,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跟踪督查,确保在限定时间内落实;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常抓不懈,务求实效。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不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严肃问责,限期整改。

(三)深入开展专项整改。坚持问题导向,以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上下联动继续推进专项整改。继续集中力量抓好门面铺面等校产管理问题、教职工住房建设等专项整改治理工作;积极配合自治区高校工委、高校纪工委开展教育系统教辅材料专项整治、高校干部教师违规多占住房专项整治、高校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和加强对高校二级学院办班创收和使用管理监督4项督查工作。

(四)启动实施综合改革。牢牢抓住学校列入广西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和可望成为省部共建高校的契机,以推动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基础,以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学科专业集群化发展为引领,以全面建构科学的评价机制为切入点,启动实施制度改革、模式改革、体系改革“三个一”的综合改革,从而实现“依法治校、自主办学、师生为本、科学评价”的改革总目标。

(五)抓好建章立制工作。以大学章程为“宪法”依据,通过着力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民主决策、干部选拔任用、学校内部管理等方面的机制制度,努力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效果长效化,以完备的制度体系管权、管人、管事。同时及时总结整改工作,将整改成果转化为制度设计,使制度建设的过程成为领导班子谋划、推动学校科学和谐发展的过程。

今后,学校党委、行政将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自治区高校工委、教育厅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带领广大领导干部和全校师生员工,以敢负责的勇气、敢担当的精神、善作为的劲头,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与年度工作计划的执行结合起来,与综合改革各项任务的落实结合起来,与促进师生员工的成长发展结合起来,将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进一步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两个责任”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优化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制度和机制,进一步深化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改善民计民生,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校风师风学风,为把学校建成国内先进、国际知名、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地方综合性大学提供坚强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73-5835905;通讯地址: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督查督办办公室,邮政编码541004;电子邮箱:duchaban@gxnu.edu.cn。

中共广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5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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