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供应合同_混凝土供应合同模板

2017-03-23

混凝土一词是指用水泥作胶凝材料,砂、石作骨料;那么混凝土供应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混凝土供应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混凝土供应合同范文一

甲方(买受方):

乙方(出卖方):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方同意向乙方订购B栋写字楼屋面保温工程所需的泡沫混凝土,为明确双方的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供货内容:重庆解放碑威斯汀酒店B栋写字楼屋面保温层呆料施工。

二、地点:渝中区解放碑上小较场。

三、泡沫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单价清单详见下表:

泡沫混凝土供应订货清单

说明:

1、表中泡沫混凝土数量为暂定数,结算以实际用量为准结算。

2、订购清单中所列单价包括原材料采购、泡沫混凝土搅拌、运输到施工现场并泵送至施工面摊铺、振捣、平整的价格,且在合同期内不作调整。

3、本工程所需的P〃C32.5R水泥由甲方代为采购,采购价格双方签字确认,结算时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四、本工程泡沫混凝土计量及结算付款方法:

1、本工程泡沫混凝土计量按双方现场实际收方计量;

2、施工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天内办完结算,结算书签字后,5天内支付决算工程的全款。

以上款项支付均以转账结算,乙方按实际计量金额开具普通发票。

五、质量和验收标准:

按照《重庆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50/5024-2002、《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等相关文件进行验收。验收方法为现场验收,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甲方对数量和外观质量提出异议期限为交货时。

六、双方责任:

1、未经乙方技术负责人同意,甲方不得掺入外加剂、掺合物、注水,因违反操作而引发的泡沫混凝土质量事故,由甲方负责。

2、甲方负责输送泡沫混凝土所需的电力、照明、水源,负责施工现场保卫和安全,施工现场应做到道路平整、畅通,坚实,警示标志明显。

3、甲方应填写“泡沫混凝土供应计划表”并至少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乙方,因各种原因需要更改供应计划,甲方应提前3小时书面通知乙方。因通知不及时所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4、在乙方未违约的条件下,甲方严禁使用其他厂家的同类产品,如特殊情况,甲方要采用其他厂家同类产品必须双方协商同意,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5、甲方如发现乙方产品质量与本合同第五款不符,甲方不予收货,由乙方另行换货或由双方协商解决,且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赔付给甲方。

6、乙方应提前安排组织好生产,并按甲方的计划时间、交货地点、规格数量及时供货,否则因供货不及时造成的工程延误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提供盖有本公司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正规发票,否则视为违约。

8、乙方必须持有重庆市建委审查颁发的资质等级证书,并严格按照资质等级证书核定的营业范围供应泡沫混凝土。

9、乙方在泡沫混凝土的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现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以及重庆市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并将产品质量符合有关规范标准的书面证明资料、产品检验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书等相关资料交给甲方。

10、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供应泡沫混凝土,则视为乙方违约,若多次出现上述情况,则甲方有权视情况更换供货厂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而发生的相关经济损失。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违约与索赔:

1、甲方不按合同履行各项义务,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以及发生的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甲方系因资金困难导致无法及时付款,乙方应给以理解,并延期付款,具体延期时间经双方协商确定。

2、供需双方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如任何乙方违约,按《合同法》执行。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上校。泡沫混凝土供应完毕,甲方按结算总价支付完毕,乙方将相关资料全部交给甲方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日期:

混凝土供应合同范文二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预拌混凝土》(国标GB/14902——2003)及临沂市《临沂市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

2、施工单位:

3、工程名称:

4、工程地点:

5、监理单位:

第二条 合同砼需用量约 m³,合同标号、结算单价见下表: 混凝土供应价格(常温):

价格补充说明:

以上价格含运费,含税费等其他费用,如使用泵送设备,价格另行协商。

第三条 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定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相关规范标准、临沂市有关规定、合同约定标的及技术质量要求对送到施工场地的混凝土,以实际发货单的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进行验收签字确认。预拌混凝土供需量应以运输车发货单的发货总量计算。如有异议甲方应于12小时内通知乙方合适确认,超过12小时以乙方发货单为准结算。

2、如需要以上工程实际量进行复合时,双方按《预拌混凝土》标准中8.2、8.3条的要求确认数量,明确责任后由双方各负其责。

3、乙方供货到现场浇筑的混凝土经甲方表现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确认核实后,甲方有权拒收作退货处理。其退货处理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时,应在发现之时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应由甲方组织会同工程监理、政府主管质量监督部门共同分析确认发生质量异常的原因和责任,并共同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所提供的技术要求错误或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等原因的,其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乙方出厂产品质量责任原因的,其造成的甲方直接经济损失应由乙方全部承担。

5、乙方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必须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施工部位(1.5小时内卸料完毕)。需现场检验塌落度的,应在混凝土运输到达工地后20分钟内完成。如卸货延时,甲方应认可该车次的混凝土塌落度及和易性变化等因素符合规定;如甲方责任原因,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混凝土塌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时,甲方认可该车次混凝土质量合格并承担乙方该车次的全部经济损失及因浇筑不及时造成的工程质量责任,且乙方有权卸料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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