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食物中毒有什么途径
食物中毒,一般认为是健康人摄食了正常数量的可食状态的“有毒食物”所引起的、以急性过程为主的疾病。
减少食物中毒的有效途径
(一)安全制备食品十条准则:
1.选择经过安全处理的食品
2.彻底烹调食品
3.立即食用做熟的食品
4.精心储存熟食
5.彻底再加热熟食
6.避免生食与熟食接触
7.反复洗手
8.必须精心保持厨房所有表面的清洁
9.避免昆虫、鼠类和其它动物接触食物
10.使用净水
食物中毒
(二)旅游者的食品卫生指南:
为了保障旅游者的健康,世界卫生组织提出以下忠告
起程前:
*请教医生,听取有关可能会接触的各种疾病的告诫,并决定是否需要接种疫苗或采取其它的防治措施。
*在医药盒(包)中别忘了带口服补液盐(ORS)和饮水消毒片。
饮食卫生:
以下建议适用于从食品摊点到高级宾馆饭店的各种餐馆。
*烹飪过的食品在室温下放置若干小时后是引起食源性疾病的最大危险之一。因此,必须确保所吃食品经过彻底的加热,并且在食用前仍是热的。
*不要吃未经烹调的食品,除非是可以去皮或去壳的水果和蔬菜。不要吃外皮已有损伤的水果。记住这样一句话:“加热,去皮或丢掉”。
*不要吃来源不可靠的冰激淋,因为经常会有污染,并能引起疾病。
*在一些国家某种鱼或贝,即使经过完全的烹调仍可能含有毒的生物毒素,可请教当地人。
*未经巴式消毒的奶,在食用前需煮沸。
*在对饮水的卫生情况产生怀疑时,将其煮沸或用可靠的消毒药片消毒。
*不要吃冰,除非您确信它们是用卫生清洁的水制做的。
*饮用瓶装或其它包装的热茶或咖啡、葡萄酒、啤酒、苏打软饮料或果汁等饮料一般是安全的。
腹泻后该怎某办:
多数腹泻病具有自限性,在数天内可以自愈,重要的是避免脱水。
一旦发生腹泻,一定要多补充液体,如安全的饮水、开水或经其它方式处理过的水、淡茶或果汁(用安全的水冲淡)。
如果腹泻时间超过1天,则需要准备和饮用口服补液盐(ORS)水,并要定时服用。
需补充的液体或ORS的量见表2-1。
表2-1需补充的液体或ORS的量
年龄
补充量
小于2岁婴儿
2~10岁儿童
大于10岁
每次腹泻后补1/4~1/2杯(50~100ml)
每次腹泻后补1/2~1杯(100~200ml)
不限量
在有以下情况下需要就医:
腹泻持续了3天以上或/和水样便的次数非常频繁、血便、反复呕吐或发烧。
当出现血便而又无处就医时,可服用一个疗程(5天)的磺胺药。不主张预防性地服用抗菌素。除补液外不鼓励用抗腹泻药(如氯苯胍酰胺),有时也可以用但仅限于成人,用于缓解症状,儿童决不能用此药。如果出现其它症状,需请教医生。
1.如果没有ORS盐.可在一升卫生清洁的水中加6茶勺白糖和1茶勺食盐,按上述ORS的方式服用。
2.磺胺药(磺胺增效剂,新诺明)的用量:
成人:16mg磺胺增效剂,80mg新诺明,每天两次共五天。
儿童:每公斤体重5mg磺胺增效剂,25mg新诺明,每天两次共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