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通缉令是什么

2017-04-09

“红色通缉令”,由经办国国际刑警中心局局长和国际刑警组织总秘书处秘书长共同签发。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关于红色通缉令的资料,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红色通缉令

红色通报是最著名的国际通报,俗称“红色通缉令”,由经办国国际刑警中心局局长和国际刑警组织总秘书处秘书长共同签发。它是应特定国家中心局的申请,针对需要逮捕并引渡的在逃犯作出的一种通报。具体又分为要求对逃犯进行起诉的红色通报和要求逃犯服刑的红色通报。逮捕证或者判决书是申请国在申请红色通报时须提交的必备文件。红色通报是上述通报中惟一可以对所通缉的人员实施拘捕并进行引渡的通报,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接到红色通报的国家,必须立即逮捕被通缉人员,“红色通缉令”并不像人们想像的那样“法力无边”。

红色通缉令的有效期是5年。期满之后没有抓到犯罪嫌疑人,可以再续5年,直到抓住为止。只要犯罪嫌疑人在逃,红色通缉令就会一直发挥作用。这样,通缉同一犯罪嫌疑人的红色通缉令可能要重复发放好几次。

实际案例分享

1. 2008年3月初,一名涉嫌向基地组织和塔利班提供武装的嫌犯在逃。在美国政府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向其186个成员国发布红色通缉令的当天,这个名叫维克托·布特的嫌犯即在曼谷一家宾馆中被泰国警方逮捕。

2. 在阿根廷抓捕激进组织“爱尔兰共和军”的重要成员本尼迪克·格林,后者曾在美国和爱尔兰作案,犯下了重大的凶杀案件;还有从美国监狱逃脱的大毒枭厄尔多甘·库拉,为了抓住此人,国际刑警组织先后向3个国家发出“红色通缉令”,最终在土耳其将其逮捕归案。

3. 2001年“广东开平支行案”案发后,中国公安部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出了“红色通缉令”,并通过国际执法合作,迅速冻结了涉案三人在香港、美国和加拿大的资产。此外,曾经在温州不可一世的大贪官杨秀珠也是在国际刑警组织的追捕下,最终在荷兰落入法网。

4. 2009年6月,重庆市警方展开声势空前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迅速锁定“亮点”茶楼以王婉宁、王紫绮(二审死刑)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该团伙通过实施拐骗妇女、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行为,实行财物控制、人身控制、精神强制等手段,组织强迫2000多名妇女卖淫。2009年11月17日,国际刑警组织应中国国际刑警国家中心局的请求,向全球发出“国际刑警红色通缉令”和“司法协助请求书”,全力追捕王婉宁。3月30日凌晨,两国警方联手将躲藏在菲律宾马尼拉市中国城某快餐店的王婉宁抓获,并快速办完引渡程序,于3月31日引渡回国。

2000年10月,中国警方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泛金三角地区的头号大毒枭谭晓林发出红色通缉令。并在2001年,在缅甸警方的协助下,成功将其抓捕归案。

5. 2013年8月12日,上海保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上海泛鑫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擅自将寿险产品变造为固定收益理财产品,并大肆对外销售,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怡、公司顾问江杰已离境,有携款潜逃嫌疑。在专案组提请下,公安部很快发出“红色通缉令”,向190个国际刑警成员国发布协查通报,特别对斐济及其周边的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进行了情况通报。

覆盖全球的“天网”已然布下。中国警方就收到了斐济执法部门的回音——陈怡、江杰二人还在斐济停留。公安部立即会同上海警方组成境外缉捕工作组,火速前往斐济。18日10时,在陈怡、江杰二人被拦截前不久,经奥克兰转机的缉捕工作组抵达斐济,随即会同斐济执法部门迅速开展工作,顺利控制了陈、江二人。19日19时许,工作组返抵上海。在二人随身行李中,公安机关查获了折合人民币700多万元的外币和首饰、手表、名牌包以及四季衣物,总价值近千万元人民币。

6.2010年11月30日,根据瑞典提出的“强奸和性骚扰”指控,国际刑警组织对维基解密网站创办人朱利安·阿桑奇下发“红色通缉令”。而就在几天前维基解密网站再度公布了美国驻各国大使馆外交官员与华盛顿的往来电报和信件,部分属于机密文件。

法新社报道称,“红色通缉令”是指国际刑警组织成员国可在境内对阿桑奇实施抓捕并将其引渡给提起通缉要求的成员国。2010年8月,瑞典司法机关对39岁的阿桑奇提出起诉并实施抓捕,随后因证据不足指控被取消。2010年11月18日,瑞典向国际刑警组织提出通缉阿桑奇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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