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记账法里面的借贷怎么区分_借贷记账法怎么写
借贷记账法是目前世界上通用的记账方法,是复式记账法中最科学的记账方法。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解开借贷记账法里面的借贷怎么区分,希望能帮到你。
借贷记账法里面的借贷怎么区分
借贷记帐法是以“借”、“贷”两个字做为记帐符号,记录会计要素增减变动情况的一种复式记帐法。所以这个“借”、“贷”不能从字面上去理解,“借”、“贷”可不是谁欠了谁,它只是一种符号而已,没有实在的意义。
要学习借贷记帐法首先要知道借贷记账法的对象是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化过程和结果,而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又是主要的会计要素,所以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这个公式是借贷记账法的基础
借贷记帐法的基本结构是:每个账户都分为“借方”和“贷方”,一般来说规定账户的左方为“借方”,右方为“贷方”。在帐户的借方记录经济业务,可以称为“借记某账户”;若在账户的贷方记录经济业务时,则可以称为“贷记某账户”。
在会计实务上以“借”表示资产的增加和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减少;以“贷”表示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增加及资产的减少。具体地说,资产的增加应记在资产类的有关账户的借方,资产的减少应记在资产类的有关账户的贷方;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增加应记在其有关帐户的贷方,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减少记在其有关账户的借方。凡账户若借方有余额,表示为资产的余额。凡账户贷方有余额,表示为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余额。一般资产类账户都为借方余额,负债及所有者权益为贷方余额。其结构是不同的。
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
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可以概括为: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第一,任何一笔经济业务都必须同时分别记录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账户中去;
第二,所记录的账户可以是同类账户,也可以是不同类账户,但必须是两个记账方向,既不能都记入借方,也不能都记入贷方;
第三,记入借方的金额必须等于记入贷方的金额。
借贷记账法是复式记账法的一种。它是以“借”、“贷”为记账符号,以“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会计等式为理论依据,以“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为记账规则的一种科学复式记账法。
借贷记账法以“借”、“贷”二字作为记账符号,并不是“纯粹的”、“抽象的”记账符号,而是具有深刻经济内涵的科学的记账符号。从字面涵义上看,“借”、“贷”二字的确是历史的产物,其最初的涵义同债权和债务有关。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借贷记账法得到广泛的运用,记账对象不再局限于债权、债务关系,而是扩大到要记录财产物资增减变化和计算经营损益。原来仅限于记录债权、债务关系的“借”、“贷”二字已不能概括经济活动的全部内容。它表示的内容应该包括全部经济活动资金运动变化的来龙去脉,它们逐渐失去了原来字面上的涵义,并在原来涵义的基础上进一步升华,获得了新的经济涵义:
第一,代表账户中两个固定的部位。一切账户,均需设置两个部位记录某一具体经济事项数量上的增减变化(来龙去脉),账户的左方一律称为借方,账户的右方一律称为贷方。
第二,具有一定的确切的深刻的经济涵义。“贷”字表示资金运动的“起点”(出发点),即表示会计主体所拥有的资金(某一具体财产物资的货币表现)的“来龙”(资金从哪里来);“借”字表示资金运动的“驻点”(即短暂停留点,因资金运动在理论上没有终点),即表示会计主体所拥有的资金的“去脉”(资金的用途、去向或存在形态)。这是由资金运动的内在本质决定的。会计既然要全面反映与揭示会计主体的资金运动,在记账方法上就必须体现资金运动的本质要求。
借贷记账法的账户结构
由于“借”、“贷”记账符号对会计等式两方的会计要素规定了增减相反的含义,因此,可以设置既有资产性质的账户,又有负债性质的具有双重性质的账户。比如,“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可以合并为一个账户,“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也可以合并为一个账户。
双重性质账户的性质不是固定的,应根据明细账户余额的方向来判断。如果余额在借方就是资产类账户,如果余额在贷方就可确认为负债类账户。如“应收账款”账户为资产类账户,“预收账款”账户为负债类账户,如果企业预收账款业务不多,可将其合并在“应收账款”账户中反映,这时“应收账款”账户则是一双重性质的账户。双重性账户的总账余额没有经济意义,即它既不表示资产数,又不表示负债数,反映资产和负债实有数额的资料,只能从双重性账户的各明细分类账户中分析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