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初二政治下册知识点

2017-06-17

学习八年级政治知识的时间象奔腾澎湃的急湍,它一去无返,毫不流连。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2017初二政治下册知识点,大家快来跟小编一起欣赏吧。

2017初二政治下册知识点(一)

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1、人身自由权包括哪些内容?

答:(1)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

(2)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搜查、非法禁闭、非法拘禁。

(3)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4)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2、人格尊严权的含义及内容?

答:人格尊严权是指每个公民依法享有的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具体表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3、名誉权的含义及表现?

答: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

4、保护名誉权的作用和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答:(1)作用:享有良好的名誉不仅可以获得社会更多的尊重,还可以获得经济利益。

(2)侵害名誉权的行为:①侮辱:公然谩骂他人,大庭广众之下讽刺、嘲笑、挖苦他人,往他人身上泼赃物等。

②诽谤: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中伤他人等行为。

5、违法犯罪分子的人格尊严不受法律保护,这种观点对么?为什么?

答:这种观点不对。人格尊严权是指公民作为一个“人”所应享有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和社会最起码尊重。这种权利不受人的能力、信用等方面的影响,无论公民在社会地位、文化程度等方面存在什么差异,其人格尊严都是相同的,即每个人都平等地享有人格尊严的权利。违法犯罪分子虽因违法而受到法律制裁,但他们依然有人格尊严,他们的人格尊严也受法律平等的保护。

6、侵害肖像权行为有哪些?

答:(1)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如广告、杂志封面、挂历)。

(2)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

7、例题:辨析,凡事以营利为目的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必须取得肖像者本人的同意,否则就构成侵权。

答:(1)这个观点是正确的。

(2)肖像是以容貌为中心的人体形象的再现,它是每个人人体容貌的有形识别标志,它与特定人的人格不可分离。所以,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即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否则就构成侵权。

(3)如果不是以营利为目的,也非出于恶意使用公民的肖像,虽然未经本人同意,但不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如新闻报道中的摄影、参加社会活动的照片,一般不构成侵权。

8、人的姓名包括那些内容,姓名的地位是什么?

答:(内容)姓名包括正式姓名、曾用名、笔名和艺名。

(地位)姓名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

9、什么是姓名权?

答:姓名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13、辨析:我国公民都有权自主决定自己起什么名字,有权自主依法变更自己的姓名。

答:(1)这种观点不正确。

(2)我国公民中只有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有权自主决定自己起什么名字,有权决定使用自己的姓名、笔名、艺名;有权依照规定变更姓名。但是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权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

14、侵害姓名权的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

答:(1)干涉他人使用姓名权。

(2)盗用他人姓名,即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即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冲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2017初二政治下册知识点(二)

消费者的权益

1.什么是消费和消费者?

答:我们的生活离不开消费,这既包括物质方面的消费,也包括满足精神文化需要的消费。当我们购买商品或享受服务时,我们便成了消费者。

2.为什么消费者的权益需要保护?

答:在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关系中,经营者处于有利地位,消费者处于不利地位。市场上商品的花色品种繁多,使得消费者难以从直观上了解商品的性能和质量,从而在选购上处于被动地位;相对于有高度组织和强大实力的经营者来说,消费者往往势单力孤,容易发生“店大欺客的现象,这些都导致消费者处于不利地位。”

个别经营者对消费者的欺诈、坑害,使消费者在人身和财产上都遭受巨大的损失。

3.保护消费者权益有什么意义呢?

答:消费者在整个社会生产过程中,充当最后购买和消费角色。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利于促进生产的发展,保证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让人们过上更美好的生活。

4.我国专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是什么?其中规定了消费者享有哪些权利呢?

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我国消费者享有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教育权、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获得尊重权、监督权等九项权利。

5.根据《消费者协会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销售者有权向其追偿。

6.作为消费者,我们应该履行哪些义务?

答:维护市场秩序,做有修养、守秩序、道德高尚的消费者。

7.我们在购买时商品时,是要炼就一双“慧眼”,即增强自己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

8.怎样炼就一双“慧眼”呢?

答:炼就“慧眼”需要我们自身的努力,我们需要主动学习和掌握有关消费的知识;还要掌握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知识,如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消费者维权途径等。

9.如何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呢?

答:(1)消费者要具有良好的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时,消费者要通过正当、合法途径来使问题得到公证、合理的解决。

(2)途径有: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7初二政治下册知识点(三)

我们应尽的义务

1.辨析: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所以只应该享受权利,不应履行义务。

答: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应该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的观点是正确的。但是认为不应履行义务的观点是错误的。

(1)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公民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也是履行义务的主体。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它们密不可分、相互依存。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2)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既要求公民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又要求公民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那种只想享受权利,不愿履行义务的观点和行为是错误的。

2.怎么理解马克思所说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答:所谓没有无义务的权利,是指公民享受权利,同时必须履行义务,享受什么样的权利,就应承担相应的义务,不允许只有享受权利不履行义务的特殊公民存在。所谓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是指公民履行了义务,就应该享受权利,履行义务是享受权利的需要,是实现权利的保障,不允许只履行义务不享受权利的现象存在。

3.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是什么?

答:(1)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在某些条件下,权利就是义务,义务就是权利。比如,我国宪法规定,劳动和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2)权利和义务具有对等性。公民所享受的权利,是通过公民为社会所尽的义务来确定的。公民所进的义务越多,即对社会的贡献越大,他所享有的权利也就越充分。可见,权利和义务相伴相生,二者是对等的。

(3)权利和义务具有制约性。公民所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受义务的制约。如果不尽相应的义务,也就不能享有相应的权利。权利和义务是密切相连、彼此制约的。

4.法定义务与道德义务有什么关系呢?

答:(1)法定义务与道德义务密切联系,诸如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等道德义务被国家认可为法律规范,即成为法定义务。

(2)二者也有区别:法定义务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道德义务是在社会生活中自发形成的;

法定义务以国家强制力作后盾确保履行,道德义务靠舆论、习惯和社会成员自觉自愿来履行。

5.积极履行道德义务有什么意义?

答:积极履行道德义务,有利于形成温馨、和谐的人际关系,促进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

有利于弘扬传统美德,激励人们忠实履行义务,培养具有高度法制观念和高尚道德的合格公民。

6.生活中我们应如何履行道德义务呢?

答:积极履行道德义务,是每个人责无旁贷的责任。我们要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积极履行方方面面的道德义务。

7.简答:我国公民应如何忠实履行义务?

答:我国公民应当自觉忠实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第一,法律所鼓励的,我们积极去做。这是忠实履行义务的重要体现。我们积极实施法律所提倡和鼓励的行为,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道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第二,法律要求的,我们必须去做。第三,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实施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就是触犯法律,会受到法律制裁。总之,我们只有做到正确地行使权利,忠实地履行义务,才是一个具有高度法制观念和高尚道德的合格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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