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湖南环卫工可享个人住房公积金
城市环境卫生的维护、道路和公共场所的卫生清洁都是需要环卫工手动清洁的。长期以来,环卫工是以一人脏,换来万人洁。无论严寒酷暑,他们都第一时间坚守在工作岗位上,默默的做城市的美容师。然而,环卫工人被快速行驶的车辆撞伤、带病工作……等各种新闻时有发生,不禁让人思考,谁来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谁又能帮忙提高他们的工资待遇和工作环境?
湖南近日出台的《关于切实改善环卫行业职工合法权益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与环卫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但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及时补签。
《意见》明确要求: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进一步提高环卫合同制职工工资水平,确保其月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低工资标准的110%。2015年长沙城区低工资标准调为1390元。按照标准以及《意见》的要求,2015年长沙市合同制环卫工的月工资至少要达到1529元。
此外还提到要落实轮休制度,保障环卫职工休息、休假权利,配齐休息日、节假日轮班人员,对在休息日、节假日轮班以及因工作需要安排环卫职工加班的,要及时足额支付加班工资。一线环卫职工岗位津贴按出勤日计算,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出勤日10-15元。《办法》提出,对签订有效劳动合同的环卫职工,用人单位应按照用人单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意见》同时还有以下要求:
1、场地:配足配好作息用房
根据《意见》,湖南要配足配好环卫职工作息用房。为环卫职工提供休息、更衣、洗浴和停放小型车辆、存放工具的场所。
2、救助:建立特殊困难救助机制
针对一线环卫职工意外伤害事故频发、因病致贫等问题,《意见》要求各地建立环卫职工特殊困难救助机制。
3、配套:支持环卫工户口迁入
环卫职工在工作所在地城镇办理户籍迁入,公安等部门应给予政策倾斜支持。环卫职工工作地教育部门应及时解决其随迁子女转入学问题,切实保障外来环卫职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此次的调整,对于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个人收入水平和工作环境,促进社会公平、和谐和进步均是有好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