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取代房产证将不再设70年大限!

2017-04-14

今年12月,汕头市不动产登记已经进入实质性阶段,汕头中心城区金平、龙湖、濠江辖区范围内的不动产正式实施统一登记。据国务院有关规定,我市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包括土地、海域、房屋、林木等定着物,将实施统一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不动产权证取代房产证意味着,房产没有40/50/70年的限制,以后都将是统一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上的“使用期限”并非房屋所有权期限,而是指土地使用期限。以前的几十年只是土地使用年限,房子包括现在的不动产都将属于个人的。下月起住宅、公寓、写字楼、商铺产权已统一,属个人固定产权。

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原已依法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他项权证》、《林权证海域使用权证》等证书与证明继续有效。如不动产权未发生变更或交易,市民可不申请换发《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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