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不准参加那些饭局

2017-03-16

导语:公职人员是指依法履行公共职务的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中国共产党和各个民主党派的党务机关、各人民团体以及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

1.不准参加公务宴请

2.不准上下级之间搞相互吃请

3.不准同城之间安排公务用餐

4.不准接受基层单位吃请

5.不准接受异地接待

6.不准接受村级组织安排的吃请

7.不准接受企业安排的吃请

8.不准到企业搞变相吃喝

9.不准公务外出期间公款吃请

10.不准参加带有公务接待性质的夜宵

11.不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

12.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吃请

13.不准用公款宴请私客

14.不准在内部接待场所宴请私客

15.不准在内部接待场所搞变相吃喝

16.不准参加在私人会所或高消费娱乐场所安排的吃请

17.不准参加同学会、老乡会等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聚餐

18.不准参加大操大办的婚丧喜庆宴席

19.不准参加各类带有敛财性质的宴席

20.不准参加其他违反规定、有损形象的吃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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