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向工商部门投诉
在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国内银行面临着大范围和深层次的竞争。工商银行存在员工工作积极性不高、优秀人才流失和综合竞争力普遍偏低的现象。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解开如何向工商部门投诉,希望能帮到你。
如何向工商部门投诉
第一:向工商部门所在地的行政监察部门投诉解决。
第二: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诉行政不作为。(办理营业执照属于行政许可范围。) 如果想起诉建议你找一个行政诉讼方面的律师。
工商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登记、备案和保护。
(十一)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三)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十四)领导全国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
(十五)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公司部门的最新动态
国家工商总局积极指导各地工商部门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深入开展打击“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针对当前侵权假冒工作的新动态,总局召开“傍名牌”相关案例研讨会,并及时处理知名企业“傍名牌”的投诉举报,共受理今麦郎、莱尼、康美医药等知名企业投诉举报的“傍名牌”案件8件,指导督促地方工商机关及时查处违法行为,保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加大对利用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打击力度。总局召开全国工商系统推进诚信市场创建工作座谈会,要求各地加大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商标侵权等各类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认真落实市场开办者管理责任,积极促进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不断强化消费维权,切实维护市场秩序。总局印发《关于集中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重点,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曝光了一批违法违规网络经营者。
严厉查处农村各类食品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全国工商系统全面清查农村食品市场主体,严把农村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市场监管;加大农村食品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查处各类食品违法行为。据不完全统计,第三季度,全国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40万人次,检查农村食品经营户270万户次,检查农村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10万户次。湖南省工商机关查处侵权和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364件,移送司法机关1件。7月份以来,浙江省工商机关查处食品违法案件888件,结案129件,移送司法机关53件,查获问题食品199781公斤,取缔无照经营户204户。
积极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总局积极参与全国双打办《关于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中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意见》的起草、复核和送审工作,认真做好与公安部、最高检《关于工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起草工作,积极配合公安部做好有关双打文件的修改工作。
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总局研究制定《关于落实〈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任务分工的意见》,明确工作责任和任务分工,切实抓好落实工作。制定并印发《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的范围和性质,规范监测工作基本程序,对检测结果的利用和处理方式、信息发布规范、分析报告的利用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统一制定了监测工作相关文书表格参考式样,为各地工商部门规范开展监测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制定并印发《关于深入开展重点商品质量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就深入开展家用电器、汽车配件、服装和装饰装修材料等重点商品质量专项执法检查有关工作进行了再部署,提出具体要求。
通过最新国务院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能调整方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能将由新组建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一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加挂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