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住的舒心 房东好打交道 想要续租怎么办?
租房时难得遇到一个住得舒心的房子,恰好又有一个还算好打交道的房东,而自己又有长期住下去的打算,自然地租期结束时会有续租的想法。那么续租需要注意哪些呢?
当然当自己有续租的想法时,要在租期结束前一个月告知房主,避免房主提前挂牌出去,作为承租人,具有优先续租权。
1、租约到期,承租人要求续租,而出租人则有权要求合理变更原租约条件。如果房东提出了租金逐年递增的条款,则看清市场涨幅情况,把租金涨幅控制在一个数字上,以防房东日后再调高房租,房租上涨幅度可参考市场价。
2、重新签订续租合同。新租赁合同成立后,当任何一方有过失或故意侵害了对方的正当权益时,就有可能影响新合同的效力。如果在完成租赁合同的登记手续之后,出租人提出收取押金或其他额外费用,妨碍承租人居住使用,或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交租(拒交或拖欠),则对方可以提出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违约人支付有关费用和赔偿失去的合法权益。
3、租约到期之后,如果出租人没有提出新的条件,承租人按原租约继续交租又被其接受,但是没有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则视为租赁关系延续,并且是不定期的租赁关系,出租人没有正当理由时,不得终止。
4、出租人以原租约期满为由随意抬高房租的,一般不允许,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租约到期后,如果出租人因自住需要,不愿意继续出租,未订立续租合同,则承租人就应将房屋返还出租人。如果承租人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或双方约定的时期内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给承租人找房搬家的时间,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并有道义协助承租人找房。
6、若出租人在租期到时下落不明,承租人需通知出租人的近亲属、单位或签证部门按到期日搬迁的,作原租约未延续不再交租金处理。
7、承租人在租约期满后又继续用该房至出租人返回或有明确表态之日,如果承租人要求出租人免除该段租金的,原则上不允许,只有在出租人自愿的情况下,才可免收这段超期占用的租金。
8、和房东搞好关系尽量面上和睦相处,珍惜房子,爱卫生,这样不会被房东赶走,还好商量涨租价格问题。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房屋续租的相关知识,在租房时尽量争取长租,这样也可以避免涨房租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