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一个商标需要公司吗

2016-12-02

在注册一个商标之前,需不需要注册公司呢?看完小编整理的注册一个商标需要公司吗后你就会明白了!文章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注册一个商标需要公司吗

最好是咨询当地的工商部门哦。

申请商标注册需提交的材料

(1)填写代理人委托书和商标注册申请书各一式二份;

(2)附交15张清晰的商标图样(长、宽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若指定颜色的还应

另交黑白墨稿2张;

(3)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

(4)如果商品未列入商品分类表的则需附商品说明书;

(5)人用药品商标注册应附送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

(6)烟草制品商标注册应附送国家烟草主管机关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

(7)申请报刊杂志及书藉名称商标注册的,需附出版管理机关批准的证明文件。

商标如何申请注册

国内的申请人办理各种商标注册事宜有两种途径:

一是直接到商标局办理;

二是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

商标局办理商标注册

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从查询窗口领取《商标查询单》→填写《商标查询单》→在查询窗口划价→在收费窗口缴纳商标查询费→将《商标查询单》交回查询窗口→在查询窗口领取查询结果

填写《商标查询单》的具体要求:

1、填写《商标查询单》时,文字须正确、规范、清晰,字母应使用大写。

2、一份《商标查询单》限填写一个文字商标及一个类别的10个以内商品或服务项目。

3、“商品或服务项目” 栏必须严格按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的规范名称填写,并不得填写商品分类的组名。

商标查询收费标准

查询种类查询方式 中文商标(或数字) 英文商标(或字头)

加急查询商标 120元 200元

普通查询商标 60元 100元

查询结果的领取

查询人凭发票在查询窗口领取商标查询结果。

商标查询时限

加急查询:四个工作小时

普通查询:三个工作日

商标申请后查询是指商标申请人或其代理人自注册申请提交之日起一年半以后,或变更、续展、转让、补证等申请提交之日起半年以后,尚未获得任何信息时对商标的办理情况向商标局申请的查询。

申请注册的商标经核准注册后,由商标局发给商标注册人《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证》是商标注册人对其商标享有专用权的正式法律凭证。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实际注册时以商标局为准)

商标注册申请的注意事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从事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经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以自然人名义办理商标注册、转让等申请事宜,除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等材料外,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一)负责人的身份证;

(二)营业执照。

二、个人合伙可以以其《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或有关主管机关登记文件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一)合伙人的身份证;

(二)营业执照;

(三)合伙协议。

三、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一)签约人身份证;

(二)承包合同。

四、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一)经营者的身份证;

(二)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

五、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六、对于不符合《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商标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七、办理转让商标申请,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参照上述事项办理

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程序

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收件后,经审查,商标申请手续不齐备或未按规定填写申请书件。根据《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商标局将予以退回的,申请日期、申请号不予保留;如需重新申请,补齐有关手续后再行申报。如代理人或申请人自行更换了盖有商标局骑缝章的商标图样,该申请书失效,如需继续申请,应重新办理手续,并交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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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商标注册-注册程序

向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递交申请书,当局对认为符合条件的商标申请即予以受理,给予申请日和申请号;

受理后,当局进行在先商标检索,同时将申请书递交各成员国进行在先商标检索,各成员国在3个月内将检索报告送交内部市场协调局;

当局收到各成员国检索报告后连同本局的检索报告提供给申请人参考;

当局对申请的商标不进行实质审查,如果申请被初步接受注册即公告,自公告之日3个月为异议期,27成员国的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均有权对该商标提出异议,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商标予以注册;

如果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被驳回(包括因成员国有人提出异议而导致共同体商标申请被驳回),申请人可以在三个月内将欧盟商标转换为在一个或几个国家单独的商标申请,其原申请日及优先日同样享受。

如果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被驳回,申请人不服,可以向欧盟商标复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在有理由认为欧盟商标复审委员会的复审裁定违反罗马条约或共同体商标条例的情况下,还可以向位于卢森堡的欧洲法庭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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