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必读:两类人卖房过户必须办理公证

2017-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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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楼市新政频出,各地二手房市场火爆异常。很多房主都忍不住出手卖房,但是有两类人在卖房的过程中必须提供承诺书公证,否则无法顺利交易。这份承诺书公证是怎么回事?哪些人需要办理呢?

第一类:房产证有未成年人

很多家庭在购买房屋之初,由于各种原因将未成年子女作为房产共有人,将孩子的姓名添加到了房产证上。然而在房产交易的过程中,这类家长就会遇到麻烦。房产交易部门规定办理未成年人的房产过户时,监护人必须向房产交易部门提供保证书。这主要是为了保证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承诺公证书主要承诺出售后的款项用于改善孩子学习、居住等支出保证孩子的合法权益。

相关规定:

在房产交易方面,判断孩子是否属于未成年人的标准,适用法规依据民法通则。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身份证、户口本或出生证登记的出生日期算起。如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卖房需要父母双方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承诺公证书。

第二类:房主失去民事行为能力

有些家庭中的长辈由于生病或其他原因,生活不能自理,儿女们需要对长辈名下的房屋进行处理时也必须提供公证书。房产局在办理过户时需要产权人亲自到场,如产权人无法办理,需要尤其监护人代理。如有指定监护人,监护人需承诺出售的房款用于改善房主的养老、医疗和生活需求。如无指定监护人亲属可以带着法院的判决到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申请要求指定监护人,并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指定监护人的证明,然后办理声明书公证。

相关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的是不能辨别自己行为的人。依据法律条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其中规定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应由其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向该公民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会对被请求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精神状况的司法鉴定后出具判决书。

需要开具承诺书证明往往是房产交易部门为了保护房产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如房主存在上面两种情况,有卖房意愿时需提前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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