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育龄妇女一封信

2017-06-01

写信不仅能培养一个人语言的连贯性,而且还可以培养其良好的思维逻辑能力。那么,致广大育龄妇女一封信要怎么写呢?下面小编整理了致广大育龄妇女一封信范文,供您参考!

致广大育龄妇女一封信范文一

尊敬的育龄妇女朋友们:

您们好!

感谢您们在过去的一年中对计划生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这里,我们对您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新的一年开始了,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放开,更多的育龄妇女成为了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对象,相应的计划生育政策也发生了变化。计生事业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为了方便您了解计生政策,更好的为您服务,请你在百忙之中抽出一点宝贵的时间,看一看《致广大育龄妇女的一封信》。

如果你是新婚或者符合政策准备生育二孩的夫妻,请你与本村计生专干联系,做一次免费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前3个月内到卫生院或卫生室免费领取叶酸,服用到孕早期3个月。如果你怀孕了,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为你提供有效的服务,免费办理计生有效证件。在孕期前12周内请到**镇卫生院建立保健手册,接受规范系统的孕期检查,谢谢你的配合!

如果你们夫妻双方均是初婚,可以依法生育两个子女。请您在怀孕三个月以内到镇计生办登记孕情,领取《生育保健服务证》。再婚夫妻在婚前双方子女均不超过两个的,可以再申请生育一个子女,但应由你们夫妻双方书面申请,经管理所在地乡镇计生办审查批准后方可生育。子女生育后应在三天内向管理地所在村申报小孩的出生时间、性别、姓名,一个月内到医院接受计划免疫及儿童体检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如果您已经生育两个孩子,请您不要忘记及时落实放环避孕措施,以保护您的身心健康,减少不必要的意外妊娠。当您避孕失败意外妊娠时,请您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如您有以上情况,请您与村(居)委会或镇计生办联系,我们会及时为您提供服务。如您发现身边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也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对您的支持和配合,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如果您准备离开家乡,到外地务工经商,请您及时与您所在的村(居)委会联系,带上相关证件到镇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备在流入地查环查孕专用。如果您不外出,我们也希望您能每季度参加镇计生服务所组织的查病、查环、查孕等服务。

我们真诚希望您们能理解,支持和配合我镇的计生工作;感谢您们能积极参与接受计划生育各项服务,对我们工作的不足也请您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我们将不断提升工作水平,转变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竭尽全力为您们做好服务。最后,祝您和您的家人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镇计生办

镇卫生院

2016年8月29日

致广大育龄妇女一封信范文二

全乡的广大育龄妇女朋友们:

新年好!

首先感谢你们多年来对我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支持和奉献,并向你们表达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问候!

计划生育,利国利民。它是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富裕的重要保证。但人口过多仍是我国长期面临的首要问题。所以计划生育,任重道远。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不仅需要广大人口计生工作者的艰苦努力,更需要广大育龄妇女的理解和支持,需要你们高度自觉的积极配合。《宪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希望你们积极参与,配合乡计生办的查环查孕工作,接受我们的各项服务。

2011年,我乡的人口计生工作在市计生委和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人口计生工作的政策,得到全面的贯彻落实,奖励扶助政策全力兑现,惠民政策得到有效落实。但同时我们仍然面临一些困难,至今仍有一些群众封建思想严重,观念滞后,重男轻女,多子多福的思想根深蒂固,置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于不顾,违法生育子女,这不仅给家庭和社会造成了沉重的经济负担,还影响了子女的教育和发展,更严重的触犯了国家的法律法规,我们将严厉执法,认真落实。希望全乡广大育龄妇女以此为鉴,为了家庭的幸福、子女的成长,请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少生优生,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早日走上少生快富的小康之路。

2012年,我乡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优化工作方法,提升服务水平,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期盼广大育龄妇女能够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支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让我们携手并进,共同努力,开创一个全民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全社会支持人口和计划生育,人人为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构建美好、和谐我乡做出新的贡献!

恭祝广大育龄妇女新年快乐,身体健康,家庭和睦,万事如意!

乡计生办

二0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致广大育龄妇女一封信范文三

全县广大育龄妇女朋友们:

计划生育,利国利民。它是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富裕的重要保证。人口众多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也是我国长期面临的首要问题。这些年来,我县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得到了您们的大力支持,在这里,我们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可见当前计划生育基本政策没有改变。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要求全党全民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把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严格控制计划生育作为重中之重的任务。这需要您们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请你按照“管自己、教子女、带亲属、帮邻里”的要求,切实履行计划生育义务。如果您已经生育一个孩子,请您不要忘记及时落实放环避孕措施,如果您已经生育两个孩子,请您不要忘记夫妻一方要及时落实结扎措施,以保护您的身心健康,减少不必要的意外妊娠。当您避孕失败意外妊娠时,请您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如您有以上情况,请您与村(居)委会或乡镇计生办联系,我们会及时为您提供服务。如您发现身边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也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对您的支持和配合,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如果您准备离开家乡,到外地务工经商,请您及时与您所在的村(居)委会联系,带上您的身份证、照片等到户籍地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每季度寄回有效的环情、孕情检查证明。如果您不外出,我们也希望您能每季度参加计划生育服务站组织的“三查”服务,为您查病、查环、查孕。我们真诚希望您们能理解,支持和配合我县的计生工作;感谢您们能积极参与接受计划生育各项服务,对我们工作的不足也请您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我们将不断提升工作水平,转变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竭尽全力为您们做好服务。最后,祝您和您的家人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通山县人口计生局

2013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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