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牌车逆行致人死亡怎么处罚
开套牌车是违法行为,那么你知道套牌车逆行致人死亡怎么处罚吗?下面小编为你介绍套牌车逆行致人死亡。
套牌车逆行致人死亡处罚规定
逆行是没有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靠边行进的行为,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都对逆行的处罚作了相关规定。
根据公安部令第123号,车辆逆行的扣分标准为:
1、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2、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的逆行的处罚: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法律快车相关经验普及——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套牌车是什么意思
套牌车是指参照真实牌照,将号码相同的假牌套在其他车上,其中有很多是报废后偷运出来的旧车翻新的。2012年8月20日,公安部明确规定,确定为被套牌的车辆,可撤销使用套牌期间发生的交通违法信息,并可申请换车牌号和行驶证。
车辆套牌,是指没有按照正常法律程序到交管部门办理领取牌照手续,而是通过非法伪造、变造并套用其它车辆的号牌及证件的情形,套牌即为假牌照。使用此类手续上路行驶的车辆,可以形象地称之为“克隆车辆”。按照是否经过牌照主人同意分为自愿被套牌与非自愿被套牌,在自愿被套牌中又存在自愿被熟人套牌、出租套牌牟利等情形;按照被套牌车辆的性质分为公车套牌与私家车套牌。
选择给车辆套牌的原因有很多,首先套牌之后可以逃避交纳各种税费、养路费等。其次,套牌之后可以逃避因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的处罚。套牌车辆在发生闯红灯等各种交通违规行为之后,罚款、扣分以及各种处罚都不会记在他们的名下,而是由被套牌的实际主人承担责任,而实际主人要证明自己被套牌往往比较困难。
再次,套牌可以掩盖驾车人自身的真实身份或者是车辆的真实来历。有的人本身可能是逃犯,开套牌车辆可以避免其在违反交通规则受到处罚时暴露真实身份。
值得关注的一个新现象是,近两年出现套牌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为了规避所在城市对车辆的限购政策。北京市民王某买车后,因为迟迟摇不到号而无法上路,王某花1000元订购了一套假的汽车牌照后上路行驶。
与此同时,个别单位或私家车主自愿提供出租套牌的业务,给那些因为车辆限购等政策而没有办法办理号牌的人,或者给那些因车辆存在问题而无法办理号牌的人,并收取相应的租金牟取利益。
套牌车的危害
1、扰乱公安机关对公共安全的管控,制造社会不稳定因素。套牌车不仅严重干扰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还增加了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而且由于套牌车没有合法手续和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极易逃逸,大大增加了案件的侦破难度。即使破获案件,高昂的医疗费用、车辆损害赔偿使得车主、驾驶人难以负担,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更重要的是,套牌车还为犯罪活动提供作案工具,近年来高发的“两抢”案件尤其是高速公路上的盗窃、抢劫案件,其作案工具均是套牌车辆,严重危害社会和谐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扰乱运输市场经营秩序。因为套牌车逃避各种税费,其运行成本比合法车辆要低的多,因而也大大地降低了货物运输的费用,这直接促使了运输市场的恶性竞争,造成运输环境恶性循环,使有序的运输秩序变得杂乱无章。
3、扰乱国家的经济秩序。由于套牌车是非法营运,不会主动缴纳国家各种税费,管理部门又根本无从征收各种税费,从而造成了国家税费的大量流失。其次保险公司在机动车投保、索赔等环节上对套牌车缺少有效管理和监督,套牌车发生事故后,经常出现骗保等欺诈行为,严重损害着各保险公司的经营秩序和利益。
4、损坏真车主的合法权益。合法车辆在被别的车辆套牌后,在车辆交通违法、事故处理等方面,真车主往往要充当“冤大头”,给真车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真车主也是苦不堪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