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机关人员学习计划
为进一步推动建设学习型机关活动的深入开展,不断提高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机关有必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下面是由小编整理的2017年机关人员学习计划,一起来看看吧。
2017年机关人员学习计划篇一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XX大、XX届X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和成都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成都市建设世界生态田园城市的总体目标,深入落实邛崃市委“363”工作计划,以“建设学习型机关”为目标,营造和形成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浓厚氛围。
二、学习内容
1、中央、省市一号文件及成都市十一届九次全会和邛崃市十三次党代会精神。
2、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关于现代农业和都市农业建设的相关文献材料。
3、各种法律法规书籍,各项规章制度等。
4、具体学习内容以学习计划安排表为准。
三、学习形式
学习采取分散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集中是指以全体镇机关干部为单位集中学习;自学是指以科室为单位安排学习。
四、学习时间
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
五、学习人员
全镇机关干部。
六、学习要求
一要深化认识,提高学习的主动性。把学习作为一种责任、一种追求、一种境界来追求,擅于发现自身的不足,切实增强学习的紧迫感,做到主动学、自觉学,努力做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模范。
二要联系实际,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在开展理论学习的过程中,要紧紧围绕市委“363”的工作计划,立足本镇的实际需要,紧密结合当前工作,在按计划学习的基础上,本着用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一步深化学习内容,提高学习质量。
三要学以致用,提高学习的实效性。坚持真学、真信、真懂、真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把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作为理论学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认识问题同解决问题结合起来,把提高理论水平同提高实践水平结合起来,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工作的科学思维方法和工作方法,转化为切合本镇实际的工作思路,努力开创工作的新局面。
2017年机关人员学习计划篇二
一、组织机构
组 长:李晓军
副组长:刘晓鹏 燕建刚
成 员:何超凤 王旭俊
二、学习内容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切实提高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和水平。与此同时,不断拓展学习领域,广泛学习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科技、管理、历史等方面的知识,特别是各条线规定学习的业务知识。要把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同加深领会和灵活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紧密结合起来,同解决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不断提高领导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本领和素质。
三、学习要求
1、健全学习制度。班子成员集中学习原则上每月一次,全年不少于12天;机关干部集中学习周一、周五早上进行,全年不少于40学时。街道干部要严格遵守学习制度,合理安排工作,要按时参加并签到,因故不能参加的必须要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确保学习到会率。个人自学要找空隙、挤时间,不占用工作时间,确保每月用于自学的时间不少于4小时。
2、明确学习要求。坚持做到“三个一”:一本5000字学习笔记、一季一篇心得体会、每年一个调研报告。
3、创新学习形式。根据学习内容及实际情况,采用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学习研讨与专题讲座相结合的办法,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作专题讲座,街道领导、干部分别就岗位业务及典型事例作学习交流等形式,提高机关干部学习的兴趣与效率。
4、务求学习实效。增强街道全体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绩效,在街道形成工作快速落实、项目高效推进、环境明显改善、士气高昂奋进的浓厚氛围,促进街道各项工作提速、提质、提效,为建设文明和谐、幸福安康、靓丽秀美的新城西做出贡献。
2017年机关人员学习计划篇三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和“三爱”教育活动的开展,以学习贯彻党的XX大以来重要决定及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重大决定为主要内容,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素质,为全面完成20XX年教育工作任务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理论支持。
二、学习重点
1、加强政治学习。重点学习党的XX大报告、XX届X中、X中、X中、X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的十八大报告,国家、省、市、县20XX年政府工作报告,重大时事政治等。
2、加强业务学习。重点学习国家、省、市、县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国家、省、市有关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上级党委、政府以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教育工作的重要文件。
3、加强法律知识学习。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
三、学习要求
1、坚持周五学习制度。原则上每周五下午安排政治学习,所有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会,需履行请假手续。坚持学习签到制度,确保参学率。不得代签。
2、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为保证学习实效,除了机关组织集中学习外,个人可根据自我提高的实际需求,抓好自学。
3、坚持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既学习政治理论,也要学习业务知识,统筹兼顾,不偏不废。
4、坚持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做到政治学习与思想实际相结合,业务学习与本职工作相结合。正确处理好工学矛盾。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用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检验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