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转让合同范本_药店转让合同模板
个别药店由于经营效益不好等原因将药店转让给他人经营,那么签订药店转让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药店转让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药店转让合同范文1
甲 方: 身份证号码: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钟楼街康德大药房转让给乙方使用,所租赁的贾庄贾团结的三间门面房2017年 9月5日到期,每年6000元,每年付房租一次,现房租已交至2014年9月5日。
二、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营业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柜台、货架、冰箱、病床2张、条椅、办公桌、电脑、摄像头设备、电视机)。
三、乙方在 2014年 2月5 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一万五千元正元,(大写:壹万五千元整 ),上述费用已包括 (经营许可证等证照、药品、货柜、货架、经营执照、药师证费用(甲方交至2014年3月15日,其中药师每年3000元,营业员王侠每年1000元,自2014年3月16日后,由乙方支付)、冰箱、电脑、病床、电视机及店内的一切及装修 )等一切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四、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 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药店乙方有完全的处分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受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五、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药品等其他,租期内乙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欠一切债务或其他纠纷由甲方负责偿还和理清,与乙方无关。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违法,否则,所产生的所有后果由乙方承担。
六、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七、转让后,除乙方自愿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药房经营权及所有权。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中间人:
药店转让合同范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药店转让达成下列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位于员 药店(面积为 平方米)转让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该药店的所有权证号码为 产权人为 租期到 年 月 日止,月租为 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同意 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 药店现有药品、装修、装饰、设备
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
第四条 乙方在 年 月 前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万 仟元整(¥ 元),并于3日内支付余下(转让费) 万 仟(¥ 元)共计: 万 仟(¥ 元),上述费用已包括 乙方的押金、
第三条所述的药品、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五条 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药店,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济德堂大药房》的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 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保证丙同意甲转让店铺,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丙或甲自己中途收回店铺,按甲 不按时交付店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遇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第八条 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装修损失 元,并支付转让费的15%的违约金。如果合同签订之后政府明令拆迁店铺,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立交桥、修地铁等)导致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前述顺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时仍未办妥年审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 元,并支付转让费的15%的违约金。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药店转让合同范文3
甲方:
乙方:
甲方将 淮安市清浦区康雅药房 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本着既平等互利、又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的原则,就药店转让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1、甲方将 淮安市清浦区康雅药房 转让给乙方,包括企业证照、设施设备等,总价值为 壹拾万元整 ,店内药品以实际价值另行结算;
2、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先支付给甲方 捌万元整 ,余款 贰万元整 和药品结算的金额,在《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甲方应保证药店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企业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照齐全并在有效期内,甲方有责任协同乙方办理上述证照的变更手续;
3、甲方药店原有的设施设备应保持原样移交给乙方,药店的GSP管理软件以及相关管理资料应真实、完整地移交给乙方。
4、店内未超出经营范围、有效期在3个月以上的药品按购进价格,经双方确认后进行结算,乙方按实际结算金额付款给甲方。
5、本合同签字之日,甲方应将企业的所有证照和企业公章交付给乙方,在此之前发生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合同签订之日后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
6、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都应严格履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金 贰万元整 。
7、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上级备案机关一份。
8、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