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联席会议讲话
近年来,校车事故的频发导致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校车联席会议讲话,仅供参考。
校车联席会议讲话(一):
同志们:
刚才,在黄明同志主持下,定华同志代表校车办汇报了第一次联席会议以来工作开展情况,通报了贯彻落实条例专项督查情况,对拟以联席会议名义报国务院的报告、拟以联席会议名义印发的专项督查通报和20xx年联席会议工作计划进行了说明。大家对讨论材料进行了深入讨论,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要认真吸收,抓紧修改完善,尽快报送和印发。借此机会,我讲三点意见。
一、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各成员单位做了大量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后,联席会议办公室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努力,在5个多月的时间里,摸清了校车底数,印发了指导性文件,部署开展了自查督查,修订颁布了标准规范,深入研究政策措施,及时协调处理问题,努力营造良好氛围,圆满完成了第一次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各地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全部省份都已启动了《条例》实施办法的制订工作,绝大部分省份建立了省级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20xx年全国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都较上年有所下降。应该说,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成效明显,为下一步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此,我代表联席会议对各部门的辛勤工作和相互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一是学生上下学交通事故依然时有发生。根据各地上报情况统计,20xx年各地接送学生(含幼儿)车辆共发生11起事故,造成26名学生死亡,43名学生受伤。特别是12月14日至24日的短短10天之内,山东高密、河南汝州、湖南宁远、江西贵溪连续发生4起学生上下学接送车辆事故,共造成15名学生死亡,10名学生受伤。这些事故的发生让人十分痛心。每一个孩子都是家里的宝贝,是父母的心头肉,一旦学生失去生命就不可挽回,撤几个人、给一些赔偿金也无法弥补其家人的痛苦和造成的损失。
二是大量非法“黑校车”还在高危运营。分析今年来的事故来看,绝大部分事故车辆是没有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小型面包车,而且车辆严重超载。特别是一些民办或非法幼儿园,问题尤为突出。从调研情况来看,交通服务刚性需求与交通运输能力不足之间矛盾突出,由于道路设施不完善,公共交通不发达,或校车数量不足,学生乘坐无证运营车、拼装车、农用车、超载车现象比较严重,随时都有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另外,从督查中还发现,部分公交车辆在上下学时段主要乘客为学生时,也存在严重超载现象。
三是各地贯彻落实条例进展不平衡。从统计情况来看,全国仅有4个省份正式出台了《条例》实施办法,仅有湖南省完成了省级校车服务方案的制定工作,还有超过一半的县区没有制订校车服务方案,近半数的县区还没有建立校车使用许可制度和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批制度。一些地方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还认识不足,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上不积极,工作上互相推诿扯皮,管理上还存在侥幸心理。一些地方不能准确理解条例的精神和要求,没有坚持按照“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寄宿制学校入学、公共交通满足入学、提供校车服务”依次优先原则来保障学生上下学安全,校车安全管理协调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需进一步落实。
四是校车驾驶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从督查了解情况来看,校车驾驶人资格要求较高和工资待遇偏低之间的矛盾导致符合要求的校车驾驶人严重缺乏,队伍不稳定。校车驾驶人队伍整体水平参差不齐,个别校车驾驶人的素质偏低,从近期发生的4起事故来看,事故车辆的驾驶人都没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在遇到紧急情况时不能正确处置。
五是校车服务仍然难以做到可持续。从运营模式来看,全国各地提供校车服务模式还处于实验阶段,形成符合当地实际,保证可持续发展的模式需要进一步探索。从政策方面来看,提供校车服务的相关优惠和扶持政策还不明朗,由于购买和运营校车成本居高不下,一些地方财政特别是县级财政困难,不同程度地存在买不起,或买得起用不起的问题,难以保证其可持续发展。
三、确保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刚才大家讨论通过了联席会议20xx年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任务已经十分明确了,关键在于抓好落实。总体构想是,通过我们的努力,使《条例》的贯彻落实取得明显进展,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形势取得明显好转。这里我再强调几点。
一要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请各成员单位根据20xx年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将涉及本部门、本系统的工作进一步细化和分解,明确实施步骤和具体要求,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同一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的,牵头部门要加强协调,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共同调研等方式形成部门间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请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年中和年底要分别报送半年工作进展情况和全年工作完成情况。
二要加大对地方的督办力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按照有关工作制度,向贯彻落实条例工作进展缓慢的省份发督办函,督促其加快工作进度,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联席会议部署的各项工作要求。对于经督办仍落实不力的省份,联席会议要对省级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进行约谈。要强化责任前置追究和倒查,对于工作落实不力且发生严重学生上下学交通事故的,要依法严肃处理。要继续坚持督查、通报等制度。
三要强化在用学生接送车辆的监管。鉴于目前社会上还有大量的非法车辆或超速、超载车辆在接送学生上下学的问题,我们必须把确保学生安全放在第一位,继续做好在用学生接送车辆和提供校车服务客运企业的排查。加强道路巡逻管控,加大对学生接送车辆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和整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严禁三轮汽车、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运载学生。坚决取缔“黑校车”。
四要继续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客观报道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特别要加大对《条例》的宣传普及工作,努力使《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从事校车管理工作的同志准确把握《条例》的各项制度规定和工作要求,更好地履行自身职责。同时通过向社会宣传,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谢谢大家!
校车联席会议讲话(二):
同志们:
现在开会。
今天是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第二次主任办公会。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总结第一次部际联席会议以来各部门、各地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分析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困难问题并提出应对措施,为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做好准备。
会议有三项议程:一是通报贯彻落实《条例》专项督查情况;二是就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方案和有关讨论材料作说明;三是请各位同志就会议方案和讨论材料提出意见。
下面进行第一项议程,首先请联席会议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司长王定华同志通报贯彻落实《条例》专项督查情况。
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请联席会议办公室副主任、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副巡视员杜柯伟同志就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建议方案和有关讨论材料作说明。
下面进行第三项议程,请各位同志就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方案和有关材料进行讨论,并就如何向各地通报本次督查情况和发布督查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刚才,大家都发表了很好的意见。会后请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大家的意见,对有关材料作进一步完善。我提议,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方案和有关讨论材料今天先原则通过。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结合本部门实际,做了大量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和办公室第一次主任办公会以后,联席会议办公室充分发挥了综合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立足本部门实际,积极开展了宣传培训、健全制度、完善标准、专项督查、准入管理、研究政策等方面的工作。特别是9月中旬至10月底,在工作这么繁忙的情况下,各成员单位共派出了60余名成员,分别赶赴14个省市开展了专项督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已对各部门工作开展具体情况进行了汇总,拟向部际联席会议报告。
二是各地按照部际联席会议部署,行动迅速有力,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根据11月底信息上报情况统计,本次调研涉及到的3080个县区中已经制定校车服务方案的县区数量是1086个,比6月份上升了27.76%;已经建立校车使用许可制度的县区数量是1219个,比6月份上升了52.38%;条例实施以后获得校车使用许可的校车数量为86738辆,比6月份增加了66.22%;条例实施以后获得校车驾驶资格的校车驾驶员数量为51102人,比6月份增加了30.43%。根据各地上报事故情况统计,截至20xx年11月30日,中小学生幼儿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3.81%、50%和47.69%。
通过大家的努力,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学生上下学交通总体安全,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在这里我代表联席会议,向同志们所付出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大家辛苦了!
二、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任务还十分艰巨。
刚才定华同志向大家通报了通过督查发现的十一个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既有认识上的问题,也有态度上的问题;既有一些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既有经过努力在较短时期内可以得到解决的问题,也有需要长期努力才能解决的问题。总体来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不容乐观。归结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和工作要求还没有完全统一到《条例》的规定上来。一方面,一些地方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还认识不足,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上不积极,互相推诿扯皮。工作上强调客观原因,畏难情绪严重,管理上还存在侥幸心理。另一方面,一些地方对国家关于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特别是《条例》的要求没有进行认真的领会和思考,还存在理解上的误区和认识上的偏差,致使在贯彻中出现一些落实不力甚至错误的做法。具体表现在:不能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条例》精神实质,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机制不能迅速建立,相关制度不能健全、有关要求得不到有效落实,不能科学设立过渡期、“等靠要”思想严重等等。此外,还有一些地方之前在校车安全管理方面做了一些工作,认为已经很好了,对《条例》的贯彻落实重视不够,导致在校车管理中继续沿用原来的做法,新的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
二是交通运输能力还不能满足农村学生上下学交通需求。由于部分学生家校距离较远,造成学生上下学交通乘车的刚性需求较大,但由于公共交通发展滞后,校车总量不足,不能满足学生需要,黑校车依然大量存在。当前与6月份统计数据比较,尽管需乘坐校车上学人数下降了7.18%,但仍有约2000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有乘坐校车需求。由于校车数量不足,导致非法运营的“黑校车”依然大量存在,学生乘坐无证运营车、拼装车、超载车现象仍然时有发生,随时可能发生严重的交通安全事故。另外,在督查中还发现,部分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公交车辆在上下学时段也存在严重超载现象。特别是一些民办幼儿园,问题尤为突出。
三是校车可持续的运营模式和服务机制还没完全形成。一方面,全国各地差异性大,提供校车服务模式还处于摸索阶段,形成符合当地实际,保证可持续发展的模式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实验。另一方面,提供校车服务的相关优惠和扶持政策还不明朗,购买和运营校车成本居高不下。一些地方财政特别是县级财政困难,不同程度地存在买不起,或买得起用不起的问题,难以保证其可持续发展。另外,校车驾驶人要求偏高而工资待遇偏低,导致合格的校车驾驶人比较缺乏,驾驶人队伍不稳定。
四是一些地区保证校车安全运行的基本条件还不具备。一方面是一些农村地区的道路通行条件差,即使配备了符合新国标的专用校车仍然难以保障安全。一些贫困山区现有的公路技术条件还无法通行专用校车。而恰恰这些地方的学生乘坐校车的需求十分强烈,现实与需求矛盾突出。另一方面,一些地方交通参与者素质偏低,不能文明出行,也没有形成礼让校车的观念,保证不了校车优先通行权,良好社会氛围还未完全形成。
刚才柯伟同志对部际联席会议20xx年工作计划及任务分工已作了介绍,同志们对此也进行了热烈讨论。这些工作安排,是联席会议办公室与各成员单位沟通后,针对校车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的,应该说针对性、操作性都很强,对于指导和帮助各地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该计划待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讨论通过后将正式印发各成员单位,请大家抓好落实。
三、把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党的十八大对加强社会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对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统筹解决学生上下学交通需求,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就是最大的民生问题之一,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同志们务必要认识到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警钟长鸣决不松懈,主动工作决不推诿,强化管理决不麻痹,狠抓落实决不敷衍。在这里我想特别强调五点:
一要进一步密切配合。联席会议成立以来,总体配合情况良好。比如针对各地在校车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教育部、公安部和国家质检总局立即沟通协商,迅速了解情况、加强指导,帮助解决地方遇到的实际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联席会议办公室要进一步发挥好综合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要理解联席会议办公室人员少、工作量大的实际困难,尽量把校车安全管理有关工作作为特事来特办,不因个别部门工作滞后而影响整体工作的推进,切实形成信息互通、分工协作、高效高质的工作合力,也为各地的工作作出表率。
二要进一步改革创新。应该说,我国的国情、发展阶段以及人民群众的期待决定了校车问题的复杂性和工作任务的艰巨性,许多问题必须通过改革的思路、创新的办法来攻艰克难。通过改革来创新我们的工作机制,要认真总结部际联席会议成立以来的有关工作,把一些临时性的好做法常态化,把一些常态化的工作制度化,使我们的工作更加具有前瞻性、科学性、针对性和指导性。通过创新来推动各地对建立校车可持续发展模式的探索,各成员单位单独或多个部门可以联合开展试点或研究工作,在此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保障校车可持续发展的意见建议,比如财政部研究制定了《财政支持校车服务的基本思路和政策建议》就非常好。另外,在数据采集、信息互换、材料报送和应急处置等方面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减轻地方工作负担,提高工作效率。
三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校车安全的政策、标准问题必须从国家层面加以解决。在这方面联席会议有关单位已开展了大量工作。如工信部、国家标准委及时修订颁布了《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和《专用校车学生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公安部修订了《机动车登记规定》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工信部出台了《专用校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为各地贯彻落实《条例》、保障校车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需要国家层面制订的校车政策和标准还不完善。我很高兴地看到,有关成员单位已将这些工作列入了明年的工作计划,希望各单位抓好落实。
四要进一步强化督查。今年以来校车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们强化了校车安全管理,特别是加大了督促检查的力度。如公安部门专门部署开展了清理排查在用学生接送车辆,交通运输部门全面开展提供校车服务的客运企业排查并加强了监管等等。毋庸置疑,目前社会上还有大量的非法车辆或三超车辆在接送学生上下学,不出事则已,一出事就是群死群伤的大事。我们必须强化督查,继续保持高压状态,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让所有非法车辆无处可遁。
五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总的来看,今年社会各界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反应是好的,这与各成员单位特别是中宣部、广电总局等部门注重正面宣传和引导的努力分不开,比如针对媒体报道个别地方购买车辆后上牌难的问题,教育部、公安部迅速以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人的名义以“让学生坐安全车上下学不能等”为主题,及时回应了社会关切。工信部对校车标准的争议也及时进行了回应。特别是在这次督查过程中,有的组还特别邀请了中央电视台记者进行全过程的报道。这些做法都非常好。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还要继续发挥媒体的力量,正面宣传、客观报道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特别要加大对《条例》的宣传普及工作,努力使《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
同志们,第二次部际联席会议将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我们要在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引下,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昂扬的精神面貌,同心同德,改革创新,扎实工作,持续强化校车安全管理,努力把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谢谢大家!
本次会议到此结束。
校车联席会议讲话(三):
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以来,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务院领导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领导,强化管理,校车安全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关于上一年度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总体来看,20xx年,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发挥各自职能,不少地方结合本地实际,在校车标准、市场准入、经费筹措、使用许可和驾驶资格审批、校车通行、交通安全教育等各个环节都做了大量的工作。相比前几年,制度规范逐渐完善,风险隐患不断得到有效控制,查处治理力度越来越大,宣传教育更加普及,重特大事故持续下降。概括起来,主要体现为以下几点:
第一、相关法规和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公安部、法制办积极推动,进行《刑法修正案(九)》的修订,将校车严重超员和超速纳入刑法处罚、入罪,强化了震慑力度。住建部和国家标准委分别对城市居住区规划、城市公共设施规划和安全标准进行了修订,提高了相关标准内容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质检总局出台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对包括校车在内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工作做了进一步规范,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交通运输部积极协调有关部委,推动落实相关政策,提高公共交通服务学生上下学出行的能力。司法部把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六五”普法检查验收的重要内容,促进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有了很大的进步。
第二、监管治理力度进一步强化,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状况明显改善。20xx年以来,国务院安委会及其办公室先后组织了4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次都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质检总局加大缺陷校车产品召回管理工作力度,先后敦促河南少林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豪沃客车有限公司和湖北大力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召回存在缺陷的校车898辆,有效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在公安部统一指导下,各地公安交管部门集中开展了整治校车交通违法行动,对超员超速行驶、无牌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从严查处。据统计,20xx年全国共查处校车交通违法11.8万起,其中查处超速8913起、超员1117起,查处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车辆违法行为1234起,查处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违法行为562起,查处非载客汽车、报废拼装车违法运送学生1191起。通过加强监管,消除安全隐患,全国未发生重特大学生交通安全事故,安全状况明显改善。
第三、部门间协同配合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水平得到有效提升。20xx年起,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监总局联合开展了为期三年的“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大大强化了对提供校车服务客运企业的安全监管。公安部、教育部、妇工委等部门也联合举办“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儿童安全座椅安全行”等11项主题活动,引导全社会关注学生交通安全。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重庆、陕西等地也建立了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强统筹,注重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各级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下,公安、教育、交通、安监等部门共同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校车安全情况、驾驶人资质和安全驾驶行为情况、行驶道路安全情况等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据统计,全国共排查校车8.8万辆,排查校车驾驶人12.3万人次,排查校车通行线路48.3万公里。通过各地各部门的协同配合、密切协作,整治力度持续加大,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改,有力保障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第四、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深化,校车安全管理举措和安全知识得到有效传播。中宣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真组织新闻媒体对校车超载超速入刑进行宣传解读,对严查“黑校车”专项行动进行跟踪报道;对山东、湖北、四川、新疆等地保障校车安全的有效措施和先进经验进行全方位报道和分析;稳妥做好个别地方校车安全事故的舆论引导,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顺利推进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公安部部署各地统一向校车驾驶人、学校、学生、家长发送交通安全提示,印发致全国师生家长的一封信,制作校车交通安全主题漫画、宣传海报和折页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安监总局、司法部、全国妇联、全国总工会教科文卫体工会、共青团中央等部门也结合各自职能,充分利用媒体资源,举办各类主题活动,有效提高了社会公众的校车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
第五、探索创新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效能得到极大提升。各地根据本地区域特点,深入总结推广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保障服务有效经验,逐步形成了丰富多样的校车服务保障方式。福建省启动校车安全工程,先后投入资金2.54亿元实施校车更换计划。吉林省全面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以公司化运营为主体,其他运营模式为补充的车辆购置及管理模式,实现了校车专业化管理,提高了校车运营管理水平。安徽、江西、广西、甘肃等地也结合本省实际,探索构建起“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部门监管、财政补贴”的校车运营新模式。中宣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公安部、共青团中央、司法部等部门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制作发布动漫微电影等,拓宽了宣传渠道,创新了宣传形式,增强了宣传效果。
二、校车而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以下几点:一是工作不平衡。截至目前,仍有12个省份没有出台《条例》实施办法,14个省份没有制定省级校车服务方案。部分地区联席会议机制没有发挥好,组成单位的职责分工、相关工作的牵头部门还不够明确,主要工作仍集中在少数部门身上,尚未形成有效、有力的工作机制。二是安全意识不强。每当事故发生后查找原因,多半在于前期工作不到位。尤其是部分学校负责人、教师、学生及家长、驾驶人的安全意识淡漠,对“黑校车”、超载超速等问题习以为常,熟视无睹。尤其是许多农村学生家长包车,只图便宜不顾安全。另外,幼儿园虽不在《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范范围之内,但农村幼儿园分布点多面广,距离较远,道路通行条件差,孩子自我保护能力弱,安全意识薄弱,值得关注。三是责任意识不强。部分地区相关管理部门或学校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存在不愿管、不想管、怕担责的思想。突出表现在教育部门,部分学校校长、教师认为把学生安全送上车就算尽到了责任,随车制度落实不到位,交接机制不健全,学校、运输部门、家庭责任不清。畏难情绪的存在,导致部分学校不掌握情况、没有具体的管理措施、安全隐患比较突出。
面上看来,最大的问题还是工作不平衡,导致《条例》没有贯彻到具体的操作环节、工作环节。国家、省、县不同层面工作力度层层递减。县级作为监管第一线,职责最重,风险最突出,责任更具体,但部分地区对国家有关政策措施落实还不到位,需要进一步加以督促改进。
三、校车安全管理下一阶段工作
一是完善机制。校车办对尚未出台条例实施办法和省级校车服务方案的省要加大督办力度,逐一分析、查找原因,争取年内予以解决。对一些具体的、细致的、微观的运输风险,各部门要在现有《条例》的框架下,在协调机制的工作模式下,围绕学生上下车安全问题,细化责任,落实到人,进一步作出规范性、程序性的要求。只有将责任真正落实到安全管理的第一线,才能把工作做好。
二是注重预防。解决安全问题的最好方法就是预防。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能分工,从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入手,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道路、车辆、交通标志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排查和行车前检查力度,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切实消除校车安全隐患。
三是坚持常态化治理。要督促、指导各地继续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依法查处校车超速、超员、不按审核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等问题。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已经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列入今年专项督导工作计划,在秋季开学后,组织各成员单位以分省包干督导的形式,对相关省份校车管理制度建设、车辆管理、驾驶人管理、通行安全等方面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导。
四是做好宣传教育。宣传教育具有监督指导、引领思想、凝聚意志、释疑解惑等重要功能。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客观报道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及时宣传推广行之有效的校车服务模式,专题报道校车整治的工作措施,广泛宣传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危害和典型事故案例,曝光校车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一个稳定、有序、健康的校车安全管理舆论氛围。要加强对学生、家长和驾驶员的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乘坐超员车、无牌证车、农用车以及其它安全性能不良的车辆。要针对季节特点完善校车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积极开展校车事故逃生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不断提高校车司机和乘车学生的安全意识、自救自护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