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全文)

2016-11-11

各位委员:我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人民政协事业创新发展的重要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坚强领导下,政协全国委员会及其常委会深入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战略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广泛团结参加人民政协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改革发展履行职能,推进政协协商民主发挥优势,强化履职能力建设提高实效,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年来,全国政协常委会坚持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发挥优势、突出重点、增强实效,全年工作有大事,有重点,有亮点,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中共中央高度重视政协工作。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谋划和部署政协工作,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政协协商工作计划和常委会工作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就政协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明确人民政协性质定位、履职原则和努力方向,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多次在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上与委员共商国是。这些都为做好政协工作注入了动力,增添了活力。

二是隆重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回顾人民政协光辉历程,强调人民政协植根于中国历史文化,产生于近代以后中国人民革命的伟大斗争,发展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光辉实践,具有鲜明中国特色,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力量,明确提出做好政协工作的四条重要原则和五项基本要求,并对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作了深刻阐述,为新形势下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指导。

三是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广泛凝心聚力。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发挥人民政协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协调关系、服务大局的优势和作用,通过组织委员集体学习、视察调研、讨论交流等途径,寻求最大公约数、汇聚改革正能量,推动所联系成员和界别群众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更好服务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

四是拓展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广度和深度。首次将党风廉政建设列为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议题,围绕《安全生产法》修订开展协商讨论,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选取“核电和清洁能源发展”、“发展特高压输电,优化电力布局”等重要而又认识不尽一致的问题开展调研议政。围绕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筑工人工伤维权等问题,联合相关部门针对关键环节深入开展调研,从法律和制度层面提出对策建议。积极开展党政领导与政协委员互动交流,在政协全体会议和常委会议等协商活动中,委员们踊跃发言,领导同志坦诚回应,弘扬了民主精神,践行了协商理念,增强了议政效果。

2014年,全国政协常委会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思想理论建设,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积极动员广大政协委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献计出力。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把握中央治国理政新思想新要求,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进一步明确政协工作前进方向。召开主席会议、理论研讨会和座谈交流会等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向地方政协发出学习通知,在人民政协形成学讲话、抓落实、促工作的良好氛围。举办第二期、第三期新任委员学习研讨班和新任港澳委员研习班,集中轮训任务如期完成。全年共举办常委会集体学习讲座、在京委员学习报告会、政协干部培训班30多期,共7000多人次参加。

(二)聚焦全面深化改革建言献策,推动重大改革举措顺利实施。常委会全年25项重要协商活动和88项视察调研活动中,大多都是紧扣重要改革问题展开,做到聚焦改革、建言改革、服务改革。围绕经济体制改革核心问题,召开“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从探索基本经济制度有效实现形式、完善现代市场体系、转变政府职能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就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快资源性产品价税改革、生态生产总值核算等经济改革重要问题深入调研、提出建议。抓住法治中国建设这一重大改革课题,召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座谈会,就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完善行政执法体制等献计献策。

围绕文化体制机制创新召开专题协商会,对统筹文化设施与内容配套建设、处理好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关系等提出意见建议。就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传统文化保护等深入开展调研议政。选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领域重要问题,围绕建立国家层面生态补偿机制、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综合防治、东北黑土地保护、沿海滩涂开发与保护等开展调研座谈。召开人口资源环境态势分析会,提出政策建议,为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发挥积极作用。

(三)围绕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咨政建言,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常委会支持委员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统筹做好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等工作献计献策。召开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会和专题座谈会等,加强动态研究,重点就加强和改进宏观调控、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等提出建议。发挥专门委员会、界别、地方政协等方面作用,围绕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发展信息消费、加强大数据技术研发和应用等深入调研,为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建言献策;就推进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毕节试验区建设,加快沿边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沿边开放基地平台建设等提出对策建议,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扩大内陆沿边开放;针对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扎实推进土地确权登记、完善农村社会治理机制、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等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四)坚持履职为民,促进民生改善与社会和谐稳定。常委会着眼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和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召开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专题协商会。就义务教育减负提质、加快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完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推进西部高校发展和人才培养、改善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环境等进行调研座谈。针对医疗、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问题,围绕完善医疗机构补偿机制和医务人员薪酬制度、构建医养结合型养老护理模式、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支持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等出谋划策。组织界别委员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体育下基层活动,面对面服务群众。就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困难群众社会保障与社会救助等提出对策建议,积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致力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就优化民族地区产业布局、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乌蒙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落实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政策、加强农村宗教事务管理等开展调研议政。举办《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30周年座谈会和少数民族界、宗教界委员反映社情民意座谈会,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献计献策。旗帜鲜明反对暴力恐怖主义,支持党和政府依法处置重大案件,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五)完善双周协商座谈会等协商形式,提高协商实效。常委会把政协协商民主建设作为带动全年工作的重要抓手,着力创新协商载体、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实效,形成以全体会议为龙头、以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和专题协商会为重点、以双周协商座谈会为常态的协商议政格局。认真制定并实施全国政协年度协商工作计划,按照党中央总体工作部署做好政协协商工作。着力推动双周协商座谈会在实践中完善提高,营造多向沟通协商环境,如实快捷报送委员建议,全年就化解产能过剩、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水质保护等举办19次协商活动。经过不断探索,双周协商座谈会以其内容广泛、议题具体、氛围民主、讨论深入、成果丰富,成为政协协商民主经常性平台和重要品牌,发挥了委员作用,活跃了政协工作。继续开展政协协商民主课题调研,对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文件起草提出建议,为政协协商民主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制度保障。

(六)深化联谊交流,加强同港澳台侨同胞大团结大联合。常委会重视发挥政协海外联系广、交流渠道多的优势,进一步加强同港澳台侨同胞的团结联谊。更好发挥港澳地区政协委员双重积极作用,及时通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协工作情况,支持香港委员为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发声出力、在依法推进政改中积极作为,支持爱国爱港、爱国爱澳重要社团开展联谊活动,做好港区省级政协委员联谊会等来访接待工作,组织港澳委员赴内地考察,推动内地与港澳深化交流合作。支持港澳委员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与港澳青少年沟通交流,开展“进一步加强港澳青少年工作”专题调研。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主题,完善政协委员与台湾民意代表互访交流机制,就河洛文化、两岸农业合作、宗教文化、中华传统道德伦理等,加强与台湾岛内有关团体、代表人士和基层群众的交流,增进两岸合作民意基础。加强与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联系交流,组织好海外侨胞列席政协大会、回国考察等工作,围绕海外华文教育发展调研议政,推动华文教育规范发展,促进海外和谐侨社建设。

(七)开展人民政协对外交往,努力为国家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常委会密切关注国际形势变化,紧紧围绕国家外交大局和政协中心工作,务实推进多层次涉外交流,客观介绍中国国情和发展成就,宣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外交政策、多党合作制度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增进了解、深化互信、促进合作。开展人文交流和公共外交,密切机构联系、拓展对话渠道、努力增进共识。召开国际形势分析会,围绕“一带一路”建设等重要协商议题开展调研议政活动,为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和落实国家重大外交战略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支持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继续发挥独特平台作用,就涉藏、涉疆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坚决维护和捍卫国家核心利益,巩固和扩大在国际上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八)加强和改进经常性工作,进一步提高科学化水平。常委会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做好经常性工作。着力提高提案质量,严格立案标准,加大审查力度,修订《全国政协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办法》,健全主席办公会议研究重点提案和全国政协副主席督办重点提案制度,强化提案办理协商,完善提案答复和反馈工作机制。加大视察调研工作统筹力度,注重与重要协商议政活动相衔接,优化队伍结构,改进组织方式,加强研究论证。改进大会发言,增加互动交流,提高会议实效。以提高质量、突出特色、注重时效为重点,及时报送视察调研和协商议政成果,强化政协信息舆情汇集和民意表达功能,更好发挥履职“直通车”作用。认真做好文史资料工作,重点征集香港澳门回归、14个沿海开放城市等方面史料,发挥存史、资政、团结、育人功能。强化新闻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组织好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等重大活动新闻报道,加大对双周协商座谈会等的宣传力度,提升政协新闻宣传水平。继续加强对地方政协的联系和指导,形成工作合力。

各位委员,过去一年我们取得的成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坚强领导、高度重视的结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热情帮助、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人民政协各参加单位、各级组织、广大委员和政协机关团结协作、共同奋斗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全国政协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看到,政协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政协民主监督仍需加强,制度机制仍需完善,提案质量仍需提高,履职能力仍需增强等。这些,我们都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措施努力改进。还要看到,本届政协已经撤销了令计划、苏荣等14人全国政协委员资格,这警示我们要切实加强委员队伍建设,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2015年工作部署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人民政协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履行职能,做到协商民主有新加强,民主监督有新举措,制度建设有新进展,增进团结有新作为,履职能力有新提高,进一步把人民政协事业推向前进。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政治把握能力摆在首位,围绕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务实有效的学习活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坚持与推进履职实践相结合,团结和引导参加人民政协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增强委员意识,锤炼道德品行,改进工作作风,自觉树立和维护政协委员良好形象。政协委员中的共产党员要切实增强党的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把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政协工作各方面,确保政协事业正确前进方向。

(二)紧扣改革发展建言献策。把围绕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议政建言作为全年履职重点,通过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等多种形式,努力提出具有前瞻性、战略性、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召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题协商会。举办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座谈会,加强对新常态下经济运行的动态性、综合性研究,为党和政府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提供参考。就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推进非公有制企业走出去、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统筹管理科技计划和资源、深化教育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体育产业发展、转基因农产品的机遇与风险、加强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大气污染防治、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中的湿地保护、加强黑土地保护、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等重要课题开展调研议政。召开“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围绕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戏曲传承与发展等问题进行视察调研。召开人口资源环境态势分析会。就推进贫困地区发展与人口问题、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倾斜、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三)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积极献计出力。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发挥人民政协的协商资政作用和民主监督作用。召开“推进人民法院改革”专题协商会。围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开展协商讨论,就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规范城管执法行为、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等进行调查研究。针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执法不公和执法不严现象等开展民主监督,推动落实依法治国重要举措。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委员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自觉在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范围内履行职责,争做社会主义法治模范践行者。

(四)切实强化民主监督职能。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政协事业发展需要,加强和改进政协民主监督,做到开展监督有计划、有题目、有载体、有成效。以专委会为依托,以会议、调研、视察、提案、信息、大会发言、新闻报道等为载体,围绕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提升政府公信力、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加强科研经费使用有效管理、腾格里沙漠污染治理、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环卫工人合法权益保障、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等问题,开展具有监督性的履职活动,如实反映情况,坦率提出批评和建设性意见,促进相关工作的改进和加强。强化民主监督组织协调、知情反馈、沟通联系等环节制度建设,提高监督实效。

(五)广泛凝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正能量。坚持大团结大联合,扎实做好团结各界、凝聚人心的工作,不断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积极开展政协专委会与民主党派联合调研,加大党派提案与大会发言等工作力度。鼓励少数民族界、宗教界政协委员加强同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联系,推进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精准扶贫,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开展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等调研,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进一步探索发挥港澳委员双重积极作用的有效方式,为深化内地与港澳交流合作贡献才智。全面贯彻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重要思想,大力宣导“两岸一家亲”理念,继续开展与台湾有关党派团体、民意代表交流沟通,为团结岛内基层民众、青少年多做工作。加强与海外侨胞及社团联系,积极维护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

按照中央外交工作总体部署,务实开展对外交往,发挥政协专门委员会、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等在对外交往中的优势和作用,积极开展人文交流和公共外交,加强对国际形势的分析研判,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努力为国家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六)积极推进工作创新。制定政协委员联系办法,健全委员联络机构,进一步做好政协主席、副主席联系委员工作,通过开展多种形式联谊活动,广交深交各界朋友。建立完善全国政协领导同志赴地方调研时与当地全国政协委员见面座谈制度,京外视察调研活动更多吸收驻在地全国政协委员参加,推进与委员联系交流多样化、机制化、经常化。完善学习制度,结合委员关切丰富学习内容,帮助委员知情明政,提高议政建言能力。坚持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审议视察调研计划和重要报告制度,完善调研和协商议题遴选机制。强化政协信息的党派特色、界别特色,加强对前瞻性意见和预警性情况的反映,更好发挥民意汇集和决策参考作用。深入开展提案办理协商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加强提案督办。探索以界别为单位推荐大会发言、提出集体提案,活跃界别工作。做好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文史资料征集出版工作,铭记历史、烛照未来。进一步整合政协新闻宣传资源,加大政协履职成果宣传力度,巩固壮大思想舆论阵地。加强理论研究,发挥中国政协理论研究会等的作用,推进智库建设,努力研究和回答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三、更好发挥人民政协在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就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作出战略部署,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人民政协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要求,坚持改革创新,加强制度建设,提升履职能力,更好发挥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准确把握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性质定位。人民政协作为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不是权力机关,也不是决策机构,而是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发扬民主、参与国是、团结合作的重要平台,具有话语权、影响力,是不可替代的。在这个平台上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就政治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实际问题、统一战线内部共同性问题等充分发表意见、坦诚深入交流,有助于广纳群言、广谋良策、广聚共识,有助于促进党和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有助于更好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生动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色和优势。准确把握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是做好政协工作的关键所在,也是推进政协协商民主的根本遵循。要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立足我国文化传统和基本国情,绝不照搬外国政治模式,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要坚持有事好商量,平等探讨问题、坦率提出意见、沟通化解分歧,切实将协商理念寓于履行职能全过程、贯穿开展工作各方面。要强化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充分发挥政协协商民主形式多样、智力密集、传统深厚的优势,在协商民主体系中循序渐进地开展,在人民内部各方面务实有效地推进。

(二)积极拓展社会各界有序参与政协协商渠道。要搭建好机制化、常态化的协商参与平台,坚持和完善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专题协商会、双周协商座谈会制度,积极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探索网络议政和远程协商等新形式,使协商更加广泛多层地展开、更为灵活经常地进行。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支持和保障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积极参与政协协商活动,在协商中推进合作共事,在合作中实现党的领导,不断巩固中国共产党和党外人士的政治联盟。要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统一战线内部结构变化,探索新的社会组织等参加政协活动的方法途径。要坚持协商于民、协商为民,充分发挥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团结各界的重要作用,创新政协界别工作和群众工作,提高联系群众能力,使协商更好地反映各界群众意见,使党和政府的决策更符合群众愿望并为群众所理解,努力让群众感到政协离自己很近。

(三)注重营造协商讨论的民主氛围。团结和民主是政协工作的两大主题。政协协商民主必须大力营造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协商氛围。要坚持实事求是、敢于直言,摒弃非此即彼的思维定势,拒绝偏激偏执的极端言论,保持从善如流的坦荡胸怀,始终做到平等协商,不强加于人;真诚协商,不敷衍了事;民主协商,不强求一致;务实协商,不流于形式。要坚持体谅包容、求同存异,对于各种意见和建议,只要是基于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致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无论是赞成的还是反对的、无论是多数人提出的还是少数人主张的,都应该允许反映和表达,都应该得到尊重和包容。要坚持商以求同、协以成事,正确把握人民政协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关系,切实加强协商互动和讨论沟通,促进不同思想观点交流交融,逐步增进了解、加深理解、消除误解、取得谅解,努力凝聚思想上的最大共识。

(四)努力提高政协协商民主实效。提高政协协商民主实效,科学选题是前提,调查研究是基础,互动交流是关键,成果转化是重点。要坚持问题导向,广泛征求党政部门、党派团体和政协委员等各方面意见,围绕党政关注和群众关切选好调研议政题目,既通过常委会议等形式对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问题开展广泛协商,也灵活运用双周协商座谈会等平台对切口小、专业性强的具体问题进行深入协商,做到协商议题和协商形式相匹配、视察调研和协商议政相衔接。要提高调查研究能力和水平,加强和党政部门、党派团体、地方政协、专家学者等的联合调研,花更大气力深入了解实际,花更多时间强化研究论证,识民情、接地气,倾听群众呼声,把握事物规律,力求使调研靠事实和数据说话,使对策建议更加符合实情、反映民意、有助决策。要丰富协商形式,精心组织互动交流,通过发言、讨论、提问、解答,不断把协商引向深入。要完善协商成果采纳和反馈机制,通过专题报告、政协信息、新闻报道、大会发言等多种途径推动协商成果转化,对重要成果落实情况开展跟踪调研和民主监督,提高协商成效。

(五)进一步加强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和机制建设。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制定全国政协配套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政协协商内容、协商形式、协商程序、成果运用以及加强与党政工作衔接等,推动政协协商民主更加规范有序地开展。着眼构建结构合理、层次清晰、科学规范的人民政协制度体系,研究制定规范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相关意见,制定全国政协委员履职工作规则,修订政协专门委员会通则,健全提案办理协商、视察调研、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规章制度,全面推进政协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不断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要增强制度观念和规则意识,强化制度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健全委员履职评价机制,提高制度权威性和执行力。

各位委员,我们的事业宏伟而壮丽,我们的使命艰巨而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奋力谱写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新篇章,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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