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协会章程介绍
知道中国篮球协会吗,你对中国篮球协会了解多少,协会的章程你知道是如何规定的吗?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篮球协会章程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篮球协会章程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中国篮球协会,简称中国篮协
(英文译名:CHINESE BASKETBALL.ASSOCIATION)。
本会会址设于北京。
第二条:中国篮协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群众体育社会团体,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的团体会员,是代表中国参加国际篮球联合会相应的国际篮球运动的唯一合法组织。
第三条:中国篮协的宗旨是团结全国篮球工作者、运动员和积极份子,努力发展我国的篮球运动,推动篮球的普及和技术水平的提高,攀登世界高峰,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增进与各国篮球协会和运动员的友谊,加强与国际篮联和亚篮联的联系与合作。
第二章任务
第四条:中国篮协的任务是根据国家的体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法规,统一组织、协调全国篮球运动的开展,推动群众普及活动和运水平的提动高,促进亚洲和世界篮球运动的进步。
第五条:本协会的职责:宣传与普及篮球运动,组织广大群众的青少年积极参加篮球运动,以增强体质和提高运动技术水平。
按照国家体育行政机关和国际组织有关规定,协助举办国际性竞赛,向有关部门提出国际活动及有关事项的建议。协助组织全国性的各类各级篮球竞赛和训练工作。拟定本项目运动竞赛制度、竞赛规则和竞赛纪律,报请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施准后行。
协助组织培训教练员、裁判员,提出对等级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以及运动员制度资格的审查和处理意见。根据国家体委和全国体总、国家奥委会委托拔和推荐国家队教练员、运动员、协助组织国家队集训和参加国际篮球比赛。
负责教练员出国任教的选拔和运动员个人到境外训练比赛的归口管理工作。协助组织篮球运动的科学研究工作。
第三章会员
本会吸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各产业、系统的篮球协会或其它所认可的篮球运动组织为团体会员。会员的权利:
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会员的义务:
遵守本会章程、报告本会决议;积极参加本会各项工作、推动群众性篮球运动的发展;在各级体委领导下,努力完成本会分配的任务。
第四章组织
本会最高权利机构为全国委员会。全国委员会由各省、自治区、协调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各产业、系统篮球协会及有关部门推选的委员组成,全国委员会每四年召开一次。委员每届任期四年。团体会员单位推选的委员,在任期内由于必要的原因可以变更人选,但需报本会领导机构备案。
全国委员会的职权:
通过和修改章程;听取和审查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通过有关提案、决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等领导人员,后报国家体委批准。
审议中国篮协财务预算。
在全国委员会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即为执行办事机构,先例全国委员会的权力。会址设在北京国家体委训练竞赛二司篮球处。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每届任期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