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合同的违约条款与协商条款的方法
合同审查就是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当事人的约定对合同的内容、格式进行审核。那么对于合同的违约条款与协商条款该如何审查呢?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合同审查的相关法律知识。
审查合同的违约条款与协商条款的方法
一、违约责任条款
以经济补偿为原则,法律首先尊重双方的约定,其次,按照“填平原则”,赔偿实际损失即可,法官有自由裁量权。
1、违约是指:不履行义务、部分履行义务、不适当履行义务、迟延履行义务;
2、相应的措施是:
(1)继续履行;符合审查违约条款和协商条款;
(2)采取补救措施:维修、修理、更换;
(3)赔偿损失:赔偿货款和利息,包括守约方预期可以获得的利润。但是赔偿损失不太好计算,先在合同里列明赔偿范围和赔偿各项费用的计算方法。由于有些损失发生了可能没有写进去,可以在合同里写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损失;
(4)支付违约金:
①合同里规定了违约金,才能用违约金条款;
②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不能并列使用,但与损失额持平即可;
③增加关于合同解除权的约定:逾期XX天履行义务,我方可解除合同;按货款的百分之几计算;
④逾期付款,每逾期1日,每日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XX元;
⑤逾期交货,每逾期1日,每日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货款的百分之几作为违约金;
3、订金、定金、押金、保证金:
(1)订金是预付款,可以退;
(2)押金、保证金可以退;
(3)订金、押金、保证金不具有定金的性质;
(4)定金是一种担保款,付定金的一方没有履行义务,定金不退;收定金的一方没有履行义务,双倍返还定金。
(5)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超过部分算预付款;
(6)定金以交付数额为准,不以约定的定金数额为准。举例:定金约定30万,支付25万,合同100万,甲方到期未履约,则返还45万。
二、合同的协商性条款
协商性条款主要指合同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支付方式、运输途中标的物的保险条款的约定。
1、履行期限:
(1)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到价格上涨的时候,按原价格执行;遇到价格下跌的时候,按新价格执行;
(2)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对方履行,但是要给对方必要的合理期限。
2、履行地点:
(1)应该在合同中约定好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的,如果给付的是货币,在接受货币的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情况,在履行义务的一方所在地履行。国际贸易中,要看清楚是装运港交货还是目的港交货,负责运输的一方要看清楚港口的名称,是沿海港口还是内陆河港口。
(2)签合同时要写明: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债务人履行义务地和债权人接受履行的地点。履行地涉及到管辖权的法定依据,也涉及到风险的承担和所有权的转移。